2010年8月24日 星期二

成大MP3事件簡易經過

作者: wuwman (無啥豪)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好奇] 有沒有2001年成大mp3事件的八卦??
時間: Wed May 30 03:33:37 2007

※ 引述《DerRicher (趙叔)》之銘言:
: ※ 引述《UCsobSL (小志志好帥)》之銘言:
: : 這支MV的八卦就是
: : 那時沒出Nokia 3110
: : 所以根本是最近才重拍的
: : 另外,第一波突襲是沒有搜索票的,當時的部長也覺得無傷大雅
: : 因為確實有犯罪行為,不應該拘泥在一些小事上面
: 記得當年唸大學的時候
: 上法學緒論   老師是台南地檢署的檢察官
: 那時候MP3事件鬧的很大
: 老師上課也順便提到這件事
: 他說那個承辦檢察官是他同事
: 論資歷的話算是他的學弟
: 另外就是他說那時候地檢署裡面分成兩派
: 一派認為有錯就要抓   主張嚴懲
: 另一派則認為  他們還是學生  應該給予自新的機會
: 主張懷柔以對  達到警惕的意思就可以了
: 但這是多年前的記憶了
: 不太請楚  還有勞各位先進多多指教   <(_  _)>

[簡易]
成大MP3事件經過

四月十日  署名的檢舉信

四月十一日  警察會同生輔組陳組長到勝一舍查訪
              自行開了電腦
              通知檢察官來
              檢察官來後確定電腦有MP3等資料
              下令查其他房間
              查了14台電腦扣押

四月十二日     檢察官通知IFPI

四月十三日     如果學生侵權行為屬實,IFPI會提出告訴,並秉持一貫不和解原則
南檢表示此案從「他」案改列「偵」字案

四月十四日     馬英九說:沒有犯罪事實下搜索,再去尋找被告,這個程序完全不合法

四月十六日     成大學生會今天發表一份公開聲明,表示14名學生只有下載並沒有其他侵權行為

四月十九日     IFPI已與五名成大學生談妥兩項和解條件,五名成大學生必須在雙方
談妥和解的十天內寫悔過書,並登報道歉,IFPI即向台南地檢署撤回告訴。




[詳細]
追溯:成大事件
四月十日上午十時許,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四隊一組偵查員吳順發
電告本校生輔組組長陳慶霖謂:台南高分檢接獲一封署名「成大學生兄長」的檢舉信,檢
舉本校勝利一舍學生有私設網站、下載電影、音樂、色情圖片等情事,希望前往瞭解。生
輔組陳慶霖組長將此事轉介本校計算機暨網路中心處理。

四月十一日上午十一時許,吳偵查員再電本校生輔組陳慶霖組長謂:欲前往勝利一舍調查
,本校生輔組陳組長先查看吳偵查員所攜帶之檢舉信函(但吳偵查員並
未出示搜索票)後,再陪同吳偵查員至勝利一舍。在生輔組長、宿舍管理員陪同下,並沒
有發現不法情事,於是請宿舍管理員開了一三二室的門,吳偵查員首先進入一三二寢室及
一三九寢室(當時此兩間寢室均有學生在場),寢室內的二位同學在睡覺,在沒有叫醒同
學的情況下打開電腦,發現了mp3檔案,經查看電腦內資料,發現有檢舉信函所述之情況
,便通知檢查官到勝利一舍搜索,
。原僅為查訪動作,未料在學生宿舍一樓寢室即看到學生個人電腦螢幕上有擅自下載的有
版權的流行音樂,於是向檢察官報告逕行搜索。
即電告陳昆廷檢察官前來處理;

陳昆廷隨即指揮台南市警察局刑警隊派員支援,陳檢察官約十二時二十分到校,並到成大
學生宿舍坐鎮指揮。確定電腦內資料後,遂下令搜索其他寢室;直至下午三時二十分搜索
行動結束,計搜索六間寢室,有十四位同學電腦主機遭受扣押。其中,只有兩台電腦有燒
錄機,而且並沒有在做燒錄的行為

台南地檢署說,檢警人員在一、二樓的寢室查扣十四台下載有版權音樂的個人電腦,再往
上面樓層搜索時,發現有些學生已將下載的有版權音樂刪除,檢警製作查扣筆錄後將十四
台電腦帶回台南地檢署;沒有查獲燒錄機或盜拷的光碟。

地檢署表示,著作權法的重製罪屬告訴乃論,由於目前還沒有版權所有人提出告訴,檢方
將透過財團法人國際唱片業交流基金會詢問所有權人是否要提出告訴。如所有權人不提告
訴,檢察官會將全案簽結,否則將傳訊涉嫌下載有版權音樂的學生,追究違反著作權法刑
責。
4/12檢察官通知IFPI,中午起便有不少網友湧入檢察官改革協會網站發表言論,有網友不
平地表示,檢方柿子挑軟的吃,並質疑檢方帶隊搜索宿蒐證是否合理、合法。

[4/13]IFPI得知消息後, 於13日上午前往台南地檢署表達堅持對成大14位學生提出告訴的
立場, IFPI秘書長李瑞斌表示:「對於檢察官主動出擊,我們感到興奮。如果學生侵權行
為屬實,IFPI會提出告訴,並秉持一貫不和解原則。」南檢表示此案從「他」案改列「偵
」字案, 將在成大期中考後傳喚14名學生到案
偵訊。 

[4/14]成大學生會上午發起連署聲援14位同學的活動下午適逢台北市長馬英九到成大演講
, 學生向馬市長陳情, 馬呼籲學生冷靜。並說沒有犯罪事實下搜索,再去尋找被告,這個
程序完全不合法

[4/15]教育部長曾志朗表示不合法就是不合法,學生的串連行動是不對的。但是他也已經
請高教司與IFPI協商,是否能夠給予學生一個緩衝期。成大校方下午提出完整說明。

校方證實,當天吳姓刑警未出具搜索票即進入宿舍搜查, 並希望外界不要將學生標籤化,
也釋放善意,主動邀請IFPI到成大協助宣導著作權法。

[4/16]成大學生會今天發表一份公開聲明,表示14名學生只有下載並沒有其他侵權行為,
因此將發起一人一信的連署,希望IFPI能網開一面,不要提出告訴。
法務部長陳定南表示,根據媒體報導的內容來看,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搜索成大而未向主任
檢察官及檢察長報告,可能已經違反了內部規定,但因該次搜索行動並未違反刑事訴訟法
等相關法令,因此尚未到達「違法」程度。

政務次長范巽綠表示,已要求各校成立「校園緊急事件處理小組」處理mp3等相關法律疑
慮,她同時呼籲成大及各大專院校學生不用恐慌,未來,檢調單位不會再擅自闖入學校抓
人。

IFPI秘書長李瑞斌下午舉行記者會表示,搜索成大扣押電腦事件目前整個事情還沒有調查
清楚,因此IFPI是否提出告訴,現在言之過早。
教育部長曾志朗表示「我個人站在學生的立場」、「智慧財產權會去尊重,但高科技的範
圍不清楚,學生和我們都要受教育」並發表「給學生的一封公開信」,他措詞強硬的表示
,「關於警察進入校園搜索部分,基於對學術的尊重與大學自治,檢警任何行動都應該慬
慎節制,不應有過當的行為,這一方面,今後教育部會更加堅持,努力維護同學的權益,
請大家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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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法務部長陳定南在立法院坦承檢察官進入成大搜索的舉動違反了「先打老虎,行有
餘力再拍蒼蠅」的政策。同時陳定南也以維護「獨立辦案空間」為由,堅拒司法委員會邀
請台南地檢署檢察長列席報告。

IFPI兩名法務代表昨天到台南地檢署與檢察官陳昆廷會商,討論十四名成大學生下載版權
音樂的後續處理問題。IFPI為兼顧學生及檢方的立場,已傾向不對十四名學生提出告訴,
但為免造成下載侵害著作權無罪的誤導,正審慎研究周全的處理之道

[4/19]法務部長陳定南晚間緊急調動21名一、二審檢察機關首長,包括搜索中晚及成大的
檢查長均遭調職。他下午還嚴辭批評部分檢察官不知節制搜索權,致檢方搜索權喪失,「
惹了麻煩還不知道檢討」。

IFPI已與五名成大學生談妥兩項和解條件,五名成大學生必須在
雙方談妥和解的十天內寫悔過書,並登報道歉,IFPI即向台南地檢署撤回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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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很多人直接按End

這是一年前做的中憲報告

成大BBS夢之大地有個版SaveNCKU就是專門討論這件事的版

八卦一點的東西:

成大的圖書館有一份論文就是以成大MP3為主題

是藝術所的學生做的

而這篇文章就是出自此兩處


當然找SLOW學姐比較快(  ̄ c ̄)y▂ξ

(那首金毛的歌內容可以跟這篇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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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6.117.61
※ 編輯: wuwman          來自: 140.116.117.61       (05/30 03:35)
推 Bastain:有沒有署名檢舉信的八卦阿,那封檢舉信是誰寫的阿           05/30 03:35
※ 編輯: wuwman          來自: 140.116.117.61       (05/30 03:59)
推 EdmundLi:推!                                                    05/30 04:03
推 u1302094:根據無法證明的消息,是當時某位大一新生的家長。         05/30 05:06
→ u1302094:因為那名學生那時候太混了功課一敗塗地,家長到宿舍巡視   05/30 05:09
→ u1302094:之後先讓這些模糊地帶的勾當曝了光,然後就這樣那樣了。   05/30 05:10
→ invulnerable:我只知道很成大mp3有名,不知道這麼精彩              05/30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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