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18日 星期五

如果離婚可以單方解除 1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看板: MenTalk
標題: Re: [討論] 關於婚姻制度的討論
時間: Sat Jan 29 05:15:22 2011

※ 引述《James0115 (寂寞先生)》之銘言:
: 今天上班時剛學姐閒聊到婚姻制度的問題
: 在今日社會離婚率越來越高的情況下
: 學姐提出了一個有趣的想法
: 就是把婚姻制度變得像約聘制度一樣
: 不再是簽了一張結婚證書後
: 就非得要兩個人都同意簽離婚證書才有辦法離婚
: 而是把結婚證書設定一個期限
: 如果在這個期限內,兩個人都覺得對彼此婚姻的生活
: 都感到滿意,就可以再續簽
: 如果其中一個或雙方對這個婚姻不想再繼續了
: 就可以解約,不用因為其中一方的堅持而繼續自己不想要的生活
: 不過以上的討論必須先把小孩這個因素排除在外
: 不然如果加上小孩扶養的問題,就會出現太多的變數
: 不知道大家對於這種方式的想法是什麼呢?

如果離婚可以單方解除的話,

我是覺得會衍生很多社會問題,

最簡單的例子就是騙財騙色.

有人也許會爭論說現行制度還不是一堆騙財騙色的婚姻,

但至少有個法規在那邊,隨心所欲還是有點難度,畢竟不是所有人都有錢有權.

其實單方解除婚約也是有它的好處,

要是家暴受害者可以單方解除婚約,那他們受苦受難的日子也許可以減短很多.

不過暴力婚姻不是只有單方解除婚約這麼一個方式可以解決,

跟其他的社會問題比起來,

單方解除婚約還是弊多於利.

此外除非兩人都協議絕對不會生小孩,且有辦法做到完全不可能懷孕,

不然任何婚姻型式都無法把小孩排除在外.

契約型的婚姻模式,對小孩的影響可能會比想像中來得大.

美國有個影集叫"Dharma and Greg",

女主角Dharma的父母是一對嬉皮,兩人同居三十多年都沒有結婚,

因為他們是"每天早上起床再決定今天還要不要繼續在一起",

也就是他們的契約是一天一續.雖然沒有實際形式,但這就是他們之間的協議.

三十多年來都沒分開,他們的解釋是"啊就剛好這三十年我們每天都決定要在一起".

有一天他們突然決定要結婚了,

Dharma是所有人中最高興的,

沒想到在準備婚禮的過程中,這對嬉皮爆發了三十年來最嚴重的大吵,導致婚禮取消,

結果Dharma哭著對他們說"你們知不知道我小時候每天都祈禱你們隔天還會決定要在一起?"

這對嬉皮也才發現原來他們沒有結婚,讓他們的女兒一直處在不安中.

當然,如果爸媽感情不睦,小孩子說不定會祈禱爸媽可以快點離婚,

所以不是所有的小孩都跟Dharma一樣希望爸媽可以天長地久,

但單方解除婚約並不表示小孩希望爸媽分開,爸媽就一定會分開,

所以這也並不能真的解決"小孩希望爸媽離婚"的問題.

目前的離婚制度是若雙方無法自行達成協議,

比方說一方想離一方不想離/條件談不攏/小孩撫養權搞不定,

就都需要法律介入.

而單方解除婚約就表示"不需要雙方都同意",

如果離婚是在一方想離一方不想離的情況下得以立刻生效,沒有法律介入,

那能衍生出的問題就更多了,

到時候本來可以是民事問題的事情變成刑事問題,

社會成本就更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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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98.100.6.20
※ 編輯: ShiningRuby     來自: 98.100.6.20          (01/29 05:18)
→ C2C:讓我聯想到,克拉瑪對克拉瑪                                  01/29 05:21
推 shishio7:這片我以前也有看耶,達斯汀霍夫曼...                    01/29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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