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5日 星期五

學生會4 13處理「411事件」的經過報告

作者: nckusao (學生會發言人專用ID) 看板: student
標題: 學生會4/13處理「411事件」的經過報告
時間: Sat Apr 14 01:11:31 2001

今天上午9:30左右,我接到了台視記者的訪問,詢問事情的進展,
並問我學生有沒有進一步的行動。我表示,目前沒有其他相關的活動,
我們今天的工作重點是與校方高層接觸,讓校方能夠充分瞭解學生意見。

10:10左右,我和副會長通電話,討論下一步的行動,在充分交換意見之後,
我們決定學生會必須私下醞釀大規模的活動,表達學生的意見和立場給外界知道。

接著我們相約前往新聞中心,和指導老師討論相關細節,但當我們表達學生的立場時,
老師卻表示校長今天早上召集了相關單位開了臨時會議,專門討論「411事件」的問題
及處理方案。校方希望同學不要衝動,跟學校做配合,低調處理這件事情,好讓校方有
時間私下與檢方或其他單位斡旋。學校不會不處理,同時也有校方的法律顧問在現場提
供諮詢,因此學校不想將關係弄僵,不希望同學像網路上所言拉布條、遊行抗議。

我和副會長對於這樣的說法不能接受,於是便與指導老師進一步的對談, 我們表示昨天
已經和IFPI的秘書長做過聯繫,也表達了對方的立場,希望學校不要等閒視之。我進一步
與律師聯繫,再次確認下載的行為是否觸犯法律。江律師(目前為法研所的學長)表示,
他已經有去瞭解這件案情,並與其他律師討論過這個案件,他們認為下載及擁有MP3並不
違法。

雖然我們和指導老師表達了意見,但老師的立場比較為難,他也不便表達太多意見,
因此當我們接獲新傳部部長的消息,說總教官、生輔組組長要在中午於勝一舍舉行說明
會,我和副會長便立刻趕往勝一舍與新傳部部長會合,一同瞭解現場的狀況。不過我們
也對於學校到當時為止都沒「主動」接觸學生代表感到不太滿意。當時是12:10左右。

到了現場,許多學生已經將勝一大廳包圍起來,大約有五六十人左右吧,我不能確定。
這時來了許多電視媒體記者,華視、三立…,而報社記者也有部分到場。總教官對於媒
體記者的到來感到十分突然,也不清楚為何媒體會知道有這樣的一個活動。由於媒體在
場,總教官的態度轉趨保留,
他認為有媒體在場,不方便透露太多訊息。當總教官說完安撫同學的話之後,我個人以
學生會會長身份,向總教官提出詢問,究竟總教官認定下載行為違不違法?總教官回應
他並非學法,但學生會若有任何證據,都可以提供給學校做參考。並表示他是代表校方
的窗口與學生對談,有任何問題我們學生會都可以找他。

當我與總教官的對談結束後,身邊有同學提供了一些法律上的資訊給我,當我回過神時
,已有一位同學和教官發生言語上的摩擦。因為總教官希望學生私底下動作甚至私下跟
他提意見就好,但卻未表達學校的立場,造成同學的不滿,因此有一些言語上的衝突。
而同學此起彼落的言語,則讓總教官相當尷尬。

因為當時有記者在現場錄影,為了不讓同學與總教官的爭執被新聞媒體擴大渲染,因此
我在當場有向同學進行勸說,我表示:「同學們問問題要針對問題的核心來問,不然是
沒有意義的,況且有記者媒體在現場,當外界對我們尚存有誤解時,這樣的場面只會讓
外界誤會我們成大學生不理
性,只是傷害了我們整體成大學生的形象。我呼籲同學在網路上的言論能夠和緩,也不
要再寄信給檢察官了。此外,學生會在下週一會召開一個大型的說明會,看是要與校方
合作或怎麼樣,若有需要現場也會提供相關法律的諮詢,務必讓每一位同學都能瞭解整
個事件的經過。」(在此非常感謝同學們的配合,謝謝大家願意接受我們的意見。)

之後,我與陳慶霖教官(生輔組長)做了深入的對談,充分掌握了411當天的各項環節。
已經1:00多了,同學們陸續離開前去上課,現場有七、八位同學繼續留下來與總教官進
行溝通,我們則利用等待總教官的時間打電話去IFPI,瞭解對方的動作與反應,但是李瑞
斌秘書長正通話中,於是我留了電話等待他的回應。

2:25左右,總教官還再與同學溝通,我和副會長認為這樣空等下去也不是辦法,於便回
到了新聞中心。我們先與新聞中心主任交換了意見,過不久,主任秘書進來新聞中心與
我們一同討論。我們向主任秘書表示,學校應該要趕緊成立「危機處理小組」,利用學校
現有資源,請包括法研
所、資訊系的教授們擔任諮詢顧問團,並在星期一和我們一起為同學們解答大家的疑慮,
以降低同學的危機感、不安感,並能夠緩和同學們的情緒。而IFPI的秘書長這時與我聯繫
,我問他他們目前的動作為何?他說他們絕對不預設任何立場,因為下來的人還未回報。
但是一旦發現不法,他們的原則就是不和解、告到底。

我們立刻向主任秘書報告這件事,讓他瞭解事情恐怕沒有我們之前想得那麼單純、簡化
(學校是認為能私下和解就私下和解,不要弄到檢察官起訴)。主任秘書則承諾會籌組
這樣的單位。當時是3:00左右。

我在這段時間陸續接到很多媒體的電話,我們也將學生的立場確切表達給媒體知道。而
聯合報的雷記者則出現在新聞中心,他就他的立場分析IFPI會採取法律行動,而且不可
能這件事會不了了之,因為IFPI會將這件事視為日後判別盜版的重要性指標,他建議學
校一定要有最好的準備與最壞的打算。

這時傳來地檢署的消息,指出IFPI方面恐怕會在下週提出控訴,這時大家警覺到了事情
的嚴重性。而台北之音與中天新聞和我們聯繫,希望我們能接受現場的連線採訪。我和
副會長分配,我留在台南處理後續事情,他則前往高雄接受中天新聞的採訪,並在線上
與IFPI進行空中對談,重要的任務是澄清外界對我們的誤解。

快五點多時,我們接到勝利電台的記者,說東森現在要用SNG連線採訪我們,告訴我們事
情有點嚴重了。主任在瞭解情形後,便前去找主任秘書說這件事情,並積極與校長取得
聯繫。5:10東森新聞跟我聯繫上,他表示6:00要在勝一社進行LIFE的直播。我們認為
事態嚴重,在5:20與校長取得聯繫,便前往校長室拜訪校長。

校長剛返回,但立刻與我們見面。我一開始便向校長表示學生的立場,校長說學校絕對
沒有不顧學生,只是他們希望能私下和解就私下和解(因為一旦上法庭就會留有紀錄)
,因為校長對於檢調單位的合法性也相當存疑,他原以為檢調單位會知難而退,沒想到
事情演變成這樣。校長表示,只要檢方將同學起訴列為被告,學校一定會有大動作的反
擊,也會為同學聘請律師團,絕對保護同學、 和同學同一陣線,但是是在同學無違法行
為的前提之下。

我問校長,為什麼不由校長出面安撫同學,向同學表達學校保護同學的立場?校長說,
他不宜出面,當他出面時就是攤牌的時候。因此他是委派主任秘書出面發言。校長再三
表示要我們放心,學校一定會協助學生。

我和陳組長於6:10抵達勝一舍瞭解狀況,東森記者以現場連線方式訪問了一些同學的意
見。我在短暫停留後前往學生會會辦主持學生會緊急會議,秘書室、外務部、新傳部、
活動部的幹部參與會議,有一些同學到場與會,而江律師與世新大學法律系的高博士也
出席了會議。此時台北之音與我作現場連線,空中另有一位蕭雄淋律師(參考書後面的
那一位,非常有名),據蕭律師所說,下載與擁有MP3是不違法的,但盜錄和販售光碟則
是確定違法。聽了我著實放心不少,因為那十四位同學的確現場無販售、盜錄的行為。

由於東森記者希望在8:00能採訪我,於是我在7:55到了勝一宿舍,在充分瞭解記者的
問題之後,我發表了這樣的看法:「由於之前部分媒體錯誤的報導,導致社會大眾對於
成大學生有所誤解。在這裡我們要鄭重的聲明,那十四位同學當場絕對沒有從事燒錄光
碟與販售光碟的不法行為。而 [1;33m這件事情一旦進入司法程序 [m,我相信學校基於保護學生的
立場,絕對不會坐視不理;我們學生也會全力聲援這十四位同學,絕對不會袖手旁觀。」

回到會辦,各部已經討論出相關的因應措施,我們已經和學生自救會的發起人楊蕙如同學
取得共識,學生會與學生自救會是互相幫助,但訴求不一樣,採取的方式也不一樣。我們
是針對檢警單位的不當程序提出質疑,他們則是針對中時報與MP3的合法問題;我們會採
取召開記者會與說明
會的方式,他們則是採取較大動作的方式。至於經費部分,由於自救會不是一個固定團
體,因此由學生會為這次的活動發起募款活動,同學有錢出錢、有力出力,捐錢的同學
我們會開與收據,並配合帳本記帳。所有得到的費用都會用在這次活動的開銷,剩餘的
經費會再討論看是捐出去還是怎樣,絕對不會留在學生會帳戶。

此外,學生會部分則擬串連全國各大專院校的學生會,向他們說明整件案情,希望取得
其他學校的聲援,並能有同學連署聲援的活動出現。現在由外務部全權處理進行這件事
情,而活動部與新傳部則商討明天4/14的相關行動,我們預計4/14上午10:00到下午
5:00會在中正堂前面舉辦一個聲援同學的連署募捐活動。

而目前學生自救會也在積極的籌備各項工作,至於詳細內容為何,則有待進一步的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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