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10日 星期二

夢到我與團隊(B.C.D)過去三年曾創辨一家M公司

作者: easoniapple (奕翔) 看板: Tech_Job
標題: [情報] 夢到我與團隊(B.C.D)過去三年曾創辨一家M公司
時間: Sat Jul 25 13:10:57 2009



我(A)做了一個夢,

夢到我與團隊(B.C.D)過去三年曾創辨一家M公司,


如果有人問最後的下場是什麼,就這麼說吧,


B因為怕被瘋狗咬有會訴訟的問題,所以決定先去當兵,有什麼事等一年後再說,
C則是因結婚後,老婆已經懷孕了,年底就有小朋友了,
所以他找了一家安定的IC設計公司去上班,
D也因此決定將博士班最後一年讀完再做打算,
而我A則是解甲歸田,決定回南投埔里種田,過著與世隔絕的奴隸生活....
 "


回顧這三年多來的一切,其實全都是我的一連串錯誤的選擇所造成的,
大家都很認真,很盡責的達到了自身的責任,唯獨我沒有,才導致得到這個結果,

回顧過去,大約有以下幾個衝突點:

1. 06年底找到G先生投資,由於將我們從06年2月至12月的薪資計算進去做為股票,
所以陳先生當時的平均執股成本約為12元/股,當時投資500萬,
在07年4月,我們第一版demo出來時,G先生希望以10元/股繼續增資,
但這對我而言,等於是陌視團隊達到的成果DownRun團隊,
於是開始了與股東間的第一次衝突,


2. 07年一千萬(822萬G先生出,178萬團隊出)後,為募得第二輪的營運資金時,
我即因第一次衝突認定G先生不是個厚道之人,於是希望此輪對外募資,
不希望他繼續參與增資,而G先生因此不爽,覺得如不要他跟可以,
但這一輪的增資金額要每股50元以上,他才會同意增資
(G先生此時執有約80%公司執股),


3. 此時為減低G先生對公司的執股與影響力,我們去找N大研發長,
說明我們過去有用到學校的研究資源,所以應由公司技轉股票給學校,
而技轉股票其中的60%會給發明人,也就是團隊與老師,
這樣就將G先生執股降低至1000萬中的50%,團隊加學校加老師就有50%,
但G先生指出這個技轉案必須建立在下一輪以 50元/股以上的條件下,他才同意,


4. 因此我們則找了一些投資者,當時有三個機會,
第一個是全台很大的民營H企業,技術長希望我們公司整個賣他,過去他那裡,
條件會讓團隊滿意,但對G先生則是取回他投資時的金額,
第二個是台灣與新加坡創投,願意投資8000萬,但每股股價為12元,
第三個是上櫃S公司與H大L教授,願意投資2000萬,以每股50元,

第一我們覺得G先生雖然很G,但必竟也在一開始沒人投我們時給我們機會,
這對他不公平,而且我們覺得如果真的要賣也可以做的更好一點再賣,
第二我們覺得這個投資價格,G先生一定百份之百不會答應,
第三,這個好!!
而且又願意以G先生同意的金額投資,但可以降低G先生在公司的執股到35%,
但金額有點少,他們投資時,即有告知他們這金額不足以讓公司損益平衡,
只能做到量產驗證成功,並接單,


於是在08年4月時,第三個選項成立了,


5. S公司進來後,擔任M公司董事長,在08年7月時,
H大L教授來要求我們獨家給S子公司銷售,
因這件事,我在SZ用skype足足罵了S子公司副總近二小時,
M公司不是S子公司百分之一百的子公司,這樣做有損M公司股東權益,
怎麼可以獨家銷售給S子公司,再由S子公司找二級代理商,這不是圖利S子公司嗎?,
而且M公司當時有那麼多比S子公司代理商積極更好的,
這也種下了與S公司一派投資者的不爽,

H大L教授知道後,還半夜跑來找我們,說你們不爽沒關係啊,反正你們走了,
供應商那裡都有DATA,也可以找其它IC設計公司來接,
你們要認清公司現在誰是老闆,


好了,這下,能吵的股東除了H大學之外,全部都吵完了!!!


6. 08年9月金融危機發生,景氣很差時,原股東要求如要對外增資就要每股50元以上,
股東說如對內要求10元增資,則必須將M公司營運權交出好,專心的在研發上,
其餘的都交給他們做"專業"處理,當然也沒有任何技術股或員工認股權,
所以一直到09年4月我已經接到2M的訂單時,資金問題都一直無解,


最後就是結果了,
M公司資金不足,4.5月薪資都積欠到員工找勞工局申訴,
M公司原始團隊不爽走了,原本公司12個人,我們四個人在6月1日正式離開,
後來一個市場.與行政兩個人自行離職,三個Layout被他們遺散,
公司只餘三個人,期待拿遺散費而每天網打Game,公司正式更名為M網咖!!
而他們四處去找大學教授或I研院希望找到其它團隊來接手,

S公司最後找了國外讀工管系大學畢的下來接M公司總經理,然後都看不懂之前的設計,
就揚言要告死之前四人,沒有教懂他們就離職,
但事實是要教外國工大學畢的到會,可能要教好幾年,如果是正妹我也許願意,


而增資情況最後是,減資50%,再以10元增資兩千萬,稀釋沒有錢參與增資的人,
連H大學當初技轉取得的股票都減50%,


回顧上述的一切,我個人不惜與各個股東對幹,都是為了做到,
我在06年初時,約大家一起創業時,我給的承諾,
也是為了給團隊應有的保障,


但一直這樣想,就是在推卸責任!!  沒有成長!!


當時我覺得我有以下的錯誤認知與想法,
1. 我們是高科技業,股東都會尊重團隊,尤其G先生與S公司應會對團隊更好,
2. M公司是團隊創辨的,所以M公司的營運股東不能來干涉,要以M公司最大利益為考量.
3. NO Pain NO Gain,我們必須先無所求,先努力工作,等達到了里程埤,
股東自然會給我們應得的,


=========== 洗心革面 分隔線 ===============


我A,因為過去三年的教訓,我學會了以下事情,從8月1日開始,
必然將這些事情當成我的人生處世哲學,朝夕讀誦,

1. 我做的是服務業,出錢的是老大,我只是他們的工具,這工具存在唯一的理由是,
有被老大利用的價值,服務老大,這是我生命的意義,

2. 公司是出錢的老大的,只要老大想要做的事,我誓死為老大達成,讓老大開心,
這是我生活的目的,

3. 我不是打工仔,我是奴隸,只有先努力替老大抬轎,讓老大賺的飽飽的,
賺到口袋裝不下了,掉到地上的才是我的,這是我生存的方式.

4. 價值.信念.理想.夢想全都送給窮鬼與弱者吧!!!!


以上,才是我當仁不讓要承擔的責任" Accountability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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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啊啊~~~~~~啊斯~~~~~~~~  夢醒了~~~~~~~~~  幸好只是夢!!!!

夢中的人真的好天真好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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