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10日 星期二

如果遺產是負債的話 2

發信人: maniaque.bbs@bbs.csie.nctu.edu.tw (沼田  俊), 看板: law
標  題: Re: 如果遺產是負債的話
發信站: 交大資工鳳凰城資訊站 (Sun May 13 09:06:49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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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en (eenoda)》之銘言:
> ※ 引述《ilgsu.bbs@bbs.ccns.ncku.edu.tw (我還是想跟佩君結婚)》之銘言:
> > 依可放棄理論來說,
> > 債務部分仇人當然會放棄,
> > 放棄之後還是要由親屬繼承的,
> > 他們要是要放棄這部份,
> > 另一個好康的部份也得放棄才行。 [m
> 比較大的問題是
> 是否知悉後沒有辦理放棄
> 是否就等同接受
> 遺產對於沒有法定親屬關係的人而言是沒有全要求分遺產沒錯
> 但要是死者生前立的遺囑指定將遺產1/4贈與某甲
> 而死者總財產100萬負債2000萬,那麼某甲在"知悉後"5年內都沒有表示任何意見的情況下
> 債權人是否有權向某甲要求債務?

  有期限,期限之內不辦理放棄或限定繼承,就是視同全部繼承.

  但現在因為社會上的相關事件(把拔撞死人或自殺,結果第一順位的
  小孩就這樣扛了大筆債務.....),

  使得立法院正考慮修法,把期限內什麼都沒辦的話,視為限定繼承.

  然而,債務並無存在贈與的可能性,

  因為"債務"這種東西,債務人本身無法拋棄,還債是義務,義務就是拋棄不了

  但債這東西,在債權人身上就是一種權利,只有債權人"有權"拋棄這債權,
  了解了嘛?

  so, 既然無法拋棄,也就不存在所謂贈與的基礎,不然大家把當兵跟納稅
  的義務全都贈與給別人好了..... ^_^

  所以債不是遺產歐,只是債權人可以向法院請求對於遺產的分配權利
  以還債,所以某甲並無收受債的義務,但必須把那收到的遺產還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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