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uopohung ((風之過客)在場的缺席)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都更受害者 釘出都更不公義!」
時間: Sat Apr 14 02:37:07 2012
※ 引述《Ting1024 (無)》之銘言:
: ※ 引述《facts》之銘言:
: : 王家所謂"不知情" 標準騙三歲小孩 (大學生)
: : 建築所畢業的 根本就知道都更法怎麼走
: : 所謂不願意參加 等等 根本就是屁話
: 看到下面這篇王家兒子的發言
: 才驚覺我們整個社會真的都被騙好大 什麼都更詳細計算後
: 要拿100%的三百多坪
: 那不就是仗著自己是透天才漫天喊價嗎?
: 這社會真的病了, 這樣也未免吃太大了吧, 難道建商
: 建房子都不用成本? 至少也是用拆帳的方式阿
: 現在好了, 一堆學青跑去幫他們護航,如果學青看到這篇文章,
: 不知道眼淚會不會掉下來? 這社會真的太恐怖了..
你這篇文章才是真的錯了
從(政治)自由主義的來看
1.政府不應該藉著公權力剝奪人民的財產
簡單的說法:
從洛克開始就是拿財產權來論證人權
為什麼?
一個人藉由自己的能力改變了外在事物而獲得的東西
而能力是身體權的延伸
人在國家之前就出現
所以政府要保障每個人的財產權
2.但是在羅馬法有一條
國家在必要的時刻可以徵收人民的財產
但是自由主義的還蠻多人認同這條思想的...
從1.和2.來看
王家都更案藉由"國家徵收人民的財產"是必要的嗎?
王家為什麼要被徵收?
更甚者這次的都更案法律名目上叫做地目變更
政府運用公權力把人民的財產交給建商,這合理嗎?
從自由主義的立場來看
土地是人民所有,人民想要喊到天價甚至是不賣,那都是王家的選擇
政府必需要尊重王家的決定
要維護王家的利益才是
根本不應該存在建商先把王家土地劃進去在用那36戶的權利來壓迫王家的土地
政府反而應該是施壓給建商,要建商趕快施工才對
而不是任由建商綁住那36戶的利益在要王家吐出土地
這邏輯完全不對
若是以共產主義來說,這次王家的都更案是資本家和建商的利益剝奪人民的財產
立場是抱持反對態度...
甚至應該批判建商的行為才是
除了法西斯或(經濟)新自由主義可能會贊成之外
ps: 法西斯: 沒有個人的意見,而是集體的意見,沒有個人個權利,只有集體的利益
ps: (經濟)新自由主義: 只要能賺錢的都是好的,人不人權問題反而是一種阻礙
其他的都會反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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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648 4 3/29 kuopohung R: [問卦] 有沒有沒人關心文林苑其他36戶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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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7.179.55
推 pippenjr:要求300坪+5億 人家不給就裝可憐 04/14 02:38
→ leochang:妳對於財產權的認知,還停留在啟蒙時代啊... = = 04/14 02:39
推 lovetina: 04/14 02:39
推 pocky0511:拆了一樓家好了 他不會裝可憐 04/14 02:39
推 tumauren:建商給不起就摸摸鼻子走掉 何必搶的 04/14 02:39
→ leochang:拜託 沒有把財產權給建商 只是把財產的型態轉換 04/14 02:40
財產型態變換?
那我今天可以說,因為你的衣服好看,所以找幾個人扒下你的衣服,在丟給你幾塊銅板
PS: 找幾個人投票一起扒你衣服
所以這也是權利變換嗎? 財產的型態轉換嗎?
推 pippenjr:拆我家不如去拆好冰冰他家 他家很好拆的 04/14 02:40
噓 newbiegg:沒有強拆強徵台灣現在沒有高速公路 04/14 02:40
高鐵,高速公路等等...公共建設是每個人必要的
和給建商蓋豪宅是必要的嗎?
若不是,憑什麼用公權力來拆房子?
推 Mahoutsukai:很好奇 當初都沒有人藉機坑台灣高鐵一筆嗎? 04/14 02:40
推 Shxt:根本沒剝奪他財產阿,權利變換而已 04/14 02:40
我回了
※ 編輯: kuopohung 來自: 140.117.179.55 (04/14 02:45)
推 staristic:這篇對於都更的結構陳述似乎有問題... 04/14 02:41
推 RonaldBBS:去念一下憲法吧 財產權的限制幾乎是最容易被合理化的 04/14 02:41
推 lingon:如果不想轉換也不可以? 建商要你轉你就一定要轉? 04/14 02:41
→ Bastain:K大這篇寫到法的精神 其實蠻有歷史感的 04/14 02:41
→ staristic:都更不是強制徵收,而是一種轉換 04/14 02:41
→ RonaldBBS:還有剝奪財產權跟限制財產權是不一樣的意思 不要亂用唉 04/14 02:42
→ mrschiu:而且那個轉換是文字遊戲..換成市價也許等值但是租金就不及 04/14 02:42
推 god2:那如果是畸零地的徵收呢 04/14 02:42
→ Jing1118:new大的論點很怪,公共建設強制徵收合理,但徵收給建商? 04/14 02:43
→ mrschiu:甚至要做生意的邊際效應都沒有了..哪來的轉換? 04/14 02:43
→ mrschiu:玩弄知識不對等..好像在玩帽子戲法..你拿聖經我拿黃金 04/14 02:43
推 Mahoutsukai:不過這樣就保證台灣高速公路永遠無法如泰國一樣用BOT 04/14 02:43
推 hclocust:都更法第一條就寫明要符合公共利益了 04/14 02:44
噓 enel1111:少數服從多數~ 04/14 02:44
→ RonaldBBS:公共建設強制徵收也未必合理 仍然要比例原則判斷 04/14 02:44
→ hclocust:今天這個案子到底那裡有符合所謂的公共利益? 04/14 02:45
推 panachiao:多數要求enel1111的身家財產捐出來 04/14 02:45
→ RonaldBBS:倒是很多人對公益跟私益是什麼只是憑法感情在講 04/14 02:45
推 loversii:有呀 台北市政府說有二兆多的公共利益 04/14 02:46
→ basta:我覺得論點有問題,至少把土地法前面幾條拿出來看看吧 04/14 02:46
推 CETOR:法律上就說為了公共利益才都更的啊。 04/14 02:46
→ RonaldBBS:非僅個人利益就是公益了 而公益也必有私益 04/14 02:46
→ hclocust:整件案子就只看到建商利益而已 04/14 02:46
→ DragonQuest:我只好奇一件事 為什麼一定要符合自由主義?? XD 04/14 02:46
→ RonaldBBS:甚至王家的利益也是公益 王家好幾個人的利益當然是公益 04/14 02:47
推 pocky0511:實際上公共利益只有33坪道路 04/14 02:47
→ CETOR:建商沒利益的話是作功德的喔?只是要拿的剛好 04/14 02:47
推 leochang:如果有人幫忙換新衣服...多數人都願意的好嗎 = =" 04/14 02:47
假如剛好你是女生
而且在大馬路上這麼做,你願意否?
→ RonaldBBS:或者其他個案相同身為釘子戶彼此的利益 加起來也是公益 04/14 02:48
→ leochang:本案王家也想都更...只是獅子大開口 04/14 02:48
獅子大開口又如何? 不想參與又如何?
土地是他的,要開多少價碼隨他高興不是嗎?
推 typepeter:簡單來說 你不想被拆 硬拆你 應該很爽^_^ 04/14 02:48
→ CETOR:剛好的標準就變羅生門了啊,作好每個職員分一分22K 04/14 02:48
→ typepeter:反正被拆活該對吧 政府>>>>>人民 這是某些人的思想 04/14 02:49
推 WD640G:我看到少數服從多數 笑了...... 改天投票強姦女子好了 04/14 02:49
※ 編輯: kuopohung 來自: 140.117.179.55 (04/14 02:51)
→ RonaldBBS:所以就是利益的權衡 別再說啥沒公益存在之類的半吊子論 04/14 02:49
→ CETOR:鄉民一定就會說剛好啊,反正又不是我領 04/14 02:49
→ typepeter:不想作愛,硬作 喔耶 好棒的社會喔 SOD社會嗎 04/14 02:49
→ typepeter:SOD社會? 還是M型社會(被虐狂) 04/14 02:50
→ pocky0511:王家從頭到尾都沒表示過接受都更 leochang哪邊看到王家 04/14 02:50
推 panachiao:買賣本來雙方都會有個底價 賣方開太高 是不要不要買唷 04/14 02:50
→ pocky0511:想都更的發言 04/14 02:50
→ CETOR:王家怎不想作,建商要搞他很容易,集資五億現金丟到面前 04/14 02:50
→ panachiao:還要說人家施子大開口 04/14 02:50
→ typepeter:唉,反正有人就會說不合群 不想被拆 那就別動 04/14 02:50
→ CETOR:不夠再一綑綑丟,甚麼祖厝,台灣帝雉才是祖厝啦 04/14 02:51
→ gglong:本串討論 第一篇啊...ID 我查過了 應該是本人沒錯?? 04/14 02:51
→ gglong:但不知是王家的誰? 04/14 02:51
推 Blackeye:其實現在就是王家要很多錢,其他人要不到,就說王家難看 04/14 02:51
→ panachiao:今天你家值1000萬 高價2000萬賣 買家只想用500萬跟你買 04/14 02:51
→ typepeter:別動別人的財產 不然與強盜無異 04/14 02:51
→ panachiao:你不賣就是獅子大開口 這啥邏輯 04/14 02:52
→ Blackeye:但如果要來拆我家,我會要更多,憑什麼我只能拿合理價 04/14 02:52
→ CETOR:王家不想接受低價OK,但是用片面之言搞民粹很糟 04/14 02:52
推 NCmuhaha:郝龍斌說不抹黑才說出口不到一天 各種詭異謠言突然四起 04/14 02:52
→ typepeter:反正一定有人愛死政府了 拆他家也沒差對吧 不想賣也要賣 04/14 02:52
→ god2:你沒回我問題 04/14 02:53
→ typepeter:然後該建商還當了巿府顧門口呢 04/14 02:53
→ Blackeye:建商可以賺天價,誰可以跟我說建商賺多少是合理的 04/14 02:53
→ NCmuhaha:那放大鏡看王家 建商和政府趁機鬼隱起來 爽翻了 04/14 02:54
→ typepeter:顧門口 就是 看門的 04/14 02:54
→ pocky0511:搞民粹很糟? 我是不知道糟在哪邊啦? 建商就比較好? 04/14 02:54
→ typepeter:怎麼沒有人說說看 不想賣還硬拆的八卦 04/14 02:54
推 wholmes:能合法吞掉別人財產 其實是滿讓人心動的 04/14 02:54
→ pocky0511:拆王家用的是建商依法應該要北市拆除大隊 04/14 02:55
推 ericinttu:自己的東西不能自己訂價? 04/14 02:55
→ CETOR:是是是,王家人猶如佛陀再世,小弟冒犯囉。 04/14 02:55
→ typepeter:奇怪 那些說要王家貪心的人 怎麼都沒聲了? 04/14 02:55
→ wholmes:都更高手權利變換絕對不會吃虧的 04/14 02:55
→ pocky0511:是是是建商 可是你的轉世活佛 還不快跪 04/14 02:55
推 sediments:少數服從多數 那油水電健保是在漲三小 04/14 02:55
→ blackacre:689萬贊成漲價。所以你輸了 04/14 02:56
→ typepeter:啊你想開高價不然不賣 買的人買不起就搶 這是強盜吧 04/14 02:56
→ wholmes:王家自己想玩玩不過人活該還敢出來亂 學生真是白癡 04/14 02:56
→ sediments:我忘了689萬覺得漲的好 他們不在乎錢只在乎馬開不開心 04/14 02:57
推 RonaldBBS:袋地通行權也是阿 沒路走就走我家 入侵民宅喔 04/14 02:57
→ bourne5566:退無可退了 所以只能靠輿論 04/14 02:58
→ wholmes:沒錯啊 看誰比較會玩而已 自己玩不過人就別出來討拍 04/14 02:58
推 typepeter:法律爛就爛啦 情理上來說 強拆當打手 還是下地獄 04/14 02:59
→ vespar:小蝦米玩不過大鯨魚 你覺得他們討拍多餘 以後就沒人挺你了 04/14 03:00
→ ZBeta:黑道派打手搶路人的東西給流氓 一堆旁觀者在喊誰叫你不給 04/14 03:00
→ wholmes:這個法條並沒有很大問題 應該也不構成違憲 國外也是這樣定 04/14 03:01
→ ZBeta:啊說不定黑道有說用十塊錢買路人的東西 好吧誰叫他不賣 04/14 03:01
→ wholmes:至於擔心玩輸的 就自己爭氣點 多看書 找好靠山就是了 04/14 03:01
→ ZBeta:反正荷包蛋要加醬油才好吃 04/14 03:02
推 typepeter:XD 有人支持黑道囉~~~~XDDDD 社會從上層爛起 04/14 03:02
推 RonaldBBS:土地因為其特別有限 在財產權中本就有特殊性 04/14 03:03
→ typepeter:反正打不過別人沒靠山就該死 誰叫你弱 04/14 03:03
→ typepeter:超棒的! 不過也不意外啦 社會冷血又不是第一次 04/14 03:03
→ nifocy:人家土地 想開高價 就是要坑建商 不行? 我的地 讓你賺爽爽? 04/14 03:06
推 vespar:這年頭坑建商居然還有人為建商抱不平的 XD.. 04/14 03:12
→ realmiddle:拆給「蓋高速公路」跟「拆給建商賺錢」根本是兩碼子的 04/14 03:12
推 ericinttu:人家是有錢人家,怎麼能夠坑建商呢? 04/14 03:13
推 Blackeye:建商一定可以用"合理價格"拆你家,你還要感謝他喔 04/14 03:18
→ tschia:realmiddle 我反都更就是因為現在的都更法打算把這兩件事 04/14 03:21
→ tschia:當成一樣 04/14 03:21
推 aven01:中肯 04/14 03:36
推 timshan:給這篇一個推 04/14 03:36
噓 tonyhsie:沒有什麼政府不能剝奪的 不然大埔農民的地也不會不見了 04/14 03:42
→ tonyhsie:這種文很明顯完全沒看過判決書 也不曉得建築線問題 04/14 03:43
→ cloudwolf:實務上,只要擁有足夠的武力的團體都可以去剝奪其餘任何 04/14 05:14
→ cloudwolf:團體的任何權力,就算是生命權也一樣 04/14 05:15
→ cloudwolf:所以為了限制政府這團體使用武力的時機,強制徵收有其一 04/14 05:18
→ cloudwolf:訂的條件才能啟用(要強制,就要有足夠的武力逼迫對方) 04/14 05:19
→ cloudwolf:而其中一個條件就是"公共利益" 04/14 05:20
推 operja:但是要符合比例原則 04/14 06:43
推 dragonsoul: 04/14 08:06
推 xxyxx:推 04/14 08:19
推 Islo:推 04/14 08:25
推 irene1770: 04/14 08:29
推 gogoyamaha:PUSH 04/14 09:40
推 faxy:! 04/14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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