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2日 星期日

洪曉慧正式的罪名是毆打致死+毀損屍體

作者: GameHeven (Mark Williams) 站內: Gossiping
標題: Re: [問卦] 有沒有犯下什麼罪才會判死刑的八卦?
時間: Wed Dec  2 22:12:07 2009

※ 引述《shinjiboy (超級大蛋蛋)》之銘言:
: 記得以前有個年輕人,為了財產夥同友人把父母砍死,被槍斃了。
: 之前X使館女童姦殺案,犯案的軍人也被槍斃了,新聞還有拍刑場
: 外面,我有聽到槍聲。
: 民國8X年某縱火犯燒死好幾個人,後來也被槍斃了,該犯改信基督
: 教,還跟死者家屬變成好朋友,槍斃前把教會所有人名字簽在衣服
: 上,自己走進去刑場。
: ==========================================================
: 以上都案件是比較有名的,而且"都不是"在冏哥跟王姐當部長任內。
: 至於殺人到底會判啥? 我不是讀法律的也不是法官,不過我可以舉例:
: 紅曉會命案:蓄意殺人,毀損屍體,兩個加起來18年,連無期徒刑都沒有^_<
: 這樣夠清楚了吧~~
洪曉慧這個我要插個嘴

她不是蓄意殺人,她是把被害人揍了一頓。揍完就閃人了。
隔天早上重回現場,發現被害人居然還在原地,已經倒地死亡多時。

所以正式的罪名是毆打致死+毀損屍體。

最近的死刑還是有判,就是那個年輕人開車衝撞警察
警察開槍把對方打成半身不遂。立委跳出來說警方執法過當。

事後那駕駛被查出,原來他有犯過一起姦殺案,一審已經判死刑。
犯人家長目前是不聞不問的狀態,看來這案子不會有更123456789審。
大概就三審直接定獄。但是又不會執行(攤手)

好消息在哪?
好消息是犯人年齡是18歲,這是個完美的年齡。
刑法是18歲成年,民法是20歲成年。
也就是說犯人是以成年人量刑,然後民事賠償是父母賠,不是犯人自己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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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8.196.143
推 compression:第一段是洪自己口述的嗎?還是有法醫的相驗報告佐證呢?  12/02 22:13
不知,但是最終法官是這樣認定。
※ 編輯: GameHeven       來自: 61.228.196.143       (12/02 22:14)
推 Atropos0723:這樣也只不過變成父母也跟著脫產罷了.....             12/02 22:13
→ jarry1007:我覺得才關10年多一點就把洪放出來太便宜她了            12/02 22:14
推 you78o:如果當初知道他沒死 為何還要回到現場去?                 12/02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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