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roly (布羅利) 站內: Gossiping
標題: [問卦] 偉大的偵查 踐踏的人權
時間: Wed Apr 15 20:47:38 2009
我沒犯罪 也沒過失 我沒有說明的機會 沒有了解的權利 不能抗議
我卻已經等同受刑 我的銀行帳戶通通凍結
不能領我的錢 不能刷卡 我要四處跟人解釋我的無辜
而我唯一能做的 只有借錢 只能等待 不知期的等待
任何人都有可能是下一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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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十號 原來該是個愉快的日子 我請了個假 到銀行辦理卡片不能提款的事宜
但行員請來派出所員警 將我帶到派出所 並告知我的卑微身份”嫌疑人”
在車上 員警說著”詐騙警示帳戶”這個陌生的名詞 並問我帳戶有沒有借人使用
我ㄧ頭霧水 那是我為了薪水轉帳所開設的帳戶 沒人會拿來開玩笑的
到了派出所 一陣的折磨 我努力回想所有的可能 我根本不認識報案人蔡小姐
唯一的可能 就是去年在Y拍我向一位寧小姐買過演唱會門票
但並沒有拿到商品 事後要求退款 向Y拍申訴 終於在今年2月要回4000元
我該怪我為何執著要回這4000元 因為要回這4000元正是我受罪的原因
(當然這都是事後才拼湊出來的 當下的我 還是派出所裡的嫌疑人呢)
派出所的員警 調來了相關的筆錄與公文 當然這不是我能看的
我們努力的找出我與本案的關連性 我跟蔡小姐都跟寧小姐買門票
唯一不同的是我要到了退款 她沒有 所以報案 寧小姐涉嫌詐欺
跟我有什麼關係呢??? 好心的員警幫我聯絡案件承辦人 萬華分局偵查佐
偵查佐淡淡的跟我說 請我隔天下午去一趟 帶身份證就好
我以為事情終於可以解決 於是謝過員警離開派出所 但我錯了
不同派出所 偵查隊真的是個冷漠又無情的地方 一踏入就要製作筆錄
印了我的存簿 用螢光筆畫下寧小姐轉給我的4000元
開始了一連串的問答 我的疑慮卻不給我解釋 (對啊 我只是該死的嫌疑人)
白痴如我 以為解釋清楚就能沒事了 所以配合的做完筆錄
做完筆錄我就可以離開了 問要等多久 1~2個月吧(忘了說是最快….)
我開始懷疑 所有的警示帳戶案件都是這樣處理嗎?
只要從寧小姐的帳戶中收到退款的人都會被設警示帳戶嗎?
我開始查資料 問朋友 寫信給和寧小姐交易過的網友詢問
我得知讓我失望且憤怒的資訊
1.我是犯罪嫌疑人 至少要等到獲檢察官不起訴才能解開我 不能抗議偵查
2.案件快則1~2個月 長則好幾年 重點是寧小姐還沒到案 不知何時到案
3.一直都有這種問題存在 無辜的被警示帳戶者
4.其他收到寧小姐帳戶退款的網友帳戶通通沒事
接下來我要面對處理的是
1借錢過生活
2.向學校解釋 相關單位頭痛如何處理我的薪資問題(我是教師)
3.向各銀行解決貸款 信用卡扣款等問題
4.背負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憂愁的過生活
兩次向偵查求助
1.沒生活費問題??
…………………………………誰叫你要接受她的退款
…………………………………愛莫能助 向家人求助
2.需要被設警示帳戶的證明文件向學校辦理?為什麼其他網友不用警示?
……………………………………是寧小姐帳戶銀行認定的 沒有文件
(因為這個回答 我開始懷疑是否草率辦案 隨便抓個帳號陪葬)
此刻 我終於體會到了
體會到這是多麼偉大的偵查 當有如此大的權力足以影響到一個人的生活時
竟是如此輕易的執行 就算只需打開我的mail信箱 就能了解事實
就能釐清那我至今仍不知從何而來的懷疑
就算已經覺得我不是那該死的嫌疑人了 反而是個無辜的受害者
仍舊是無情的愛莫能助
當我急的像熱鍋上的螞蟻 一堆問題要處理 夜裡輾轉難眠 卻只能等
這一切的一切 都要一肩承擔
但我要感謝我的媽媽 謝謝你鼓勵我
你一句”把這當成一次學習的經驗?”
確實讓我提起精神 也從中學到很多 了解很多
我會努力的克服這個困難
我來此 懇請各位的協助 如不適合 請板主告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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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68.114.81
→ ciqidog:台灣人權很好的 04/15 20:48
推 dondothat:與其抱怨不如早點習慣 04/15 20:48
→ momogo11:沒有找立委 億元嗎? 04/15 20:49
→ Sustainer:許水德的名言可以為你解答 04/15 20:50
→ KINGTIGERX:跑錯版吧 去lifelaw或找律師還比較實際 04/15 20:50
推 strive76:找立委 民代 馬上就可以解決的 04/15 20:50
推 whitefox:好像前幾天看你po過了 04/15 20:50
推 deepdish:有八掛有推 04/15 20:51
推 aaarobbie:找個民代吧!,台灣是人治的社會。最好是藍的才夠力 04/15 20:52
推 nstw:台灣新貴很NICE的 04/15 20:52
推 piliboy:找民代 找律師比較快 04/15 20:52
推 DeathEraser:波麗士都很NICE的 04/15 20:52
推 AAAA:找律師 04/15 20:52
推 SotaFujimori:想循正當管道解決的話 請找律師 04/15 20:52
推 qdto:賊仔頭 不意外 04/15 20:53
推 ATSEVEN:你沒找律師相關之類的?? 04/15 20:53
推 bugmans:來這裡是討不到你要的正義 04/15 20:53
→ Sustainer:建議找藍色民代 比較有良心 04/15 20:53
→ freakclaw:我怎麼知道你有沒有犯罪? 04/15 20:53
推 jorden:潑你屎本來就是欺善怕惡被狗咬 技能:泡茶 偷拍 開單 04/15 20:54
→ ATSEVEN:說不定還能反告...要點賠償...找鄉民只有拍拍跟嘴炮 04/15 20:54
推 roea68roea68:台灣警察最大你不知道嗎 抱怨甚麼東西啊 小心抓去關 04/15 20:54
推 AAAA:找記者也行 04/15 20:54
推 kkkkkk:找藍的 政治正確才夠力 不過藍的都要忙大事 可能幫不到你 04/15 20:54
噓 solsol:基本上你的說法怪,收到退錢後變嫌疑犯? 04/15 20:55
推 dp44:沒錢先找立委民代比較好 04/15 20:56
推 hikari22:你還期待台灣的波力士大人???(驚~竟然還有人期待) 04/15 20:57
→ jaybaby:去年開始 警察權限擴張 馬的那句:警察國家在blabla的 04/15 20:58
→ jaybaby:還滿適合表她自己的 04/15 20:58
推 dimer:警察就是這樣辦案 他哪有時間理你小老百姓有什麼困難 04/15 20:58
推 playoneLa:教師板看你po過了 去找律師詢問一下吧 04/15 20:58
推 shy723:找民代也沒用 警察只是照規矩來 04/15 20:58
→ solsol:再說你重要的是證明4000元是Y拍關係來的,不難吧 04/15 20:59
→ shy723:你要期待的是檢察官或法官還你清白 04/15 20:59
推 yangtsur:沒有跑錯版. 來八掛比較容易弄上報 04/15 20:59
→ rhombohedral:吃個1.200億警察會泡茶給你 04/15 21:00
→ playoneLa:你的第一點有點問題 當然要等檢察官決定起不起訴 04/15 21:00
推 goosespace:找律師 找認識的檢察官 最有效是找民代或媒體 04/15 21:00
→ jaybaby:把戰士授田證不小心掉出來 他們就不敢了 04/15 21:01
推 digimaster:Y拍一定有留交易相關信件 列印出來 會有用處 04/15 21:01
推 dimer:讓大家見識一下我們偉大的檢警辦案方式 04/15 21:01
推 pinhanpaul:有法律問題還是找個律師吧 04/15 21:02
推 jspout:噓的人文章有看清楚嗎…反正警察有不少都是渣,好人真的少 04/15 21:02
→ dimer:印了有個X用啊? 如果會看的話, 原po會笨到不想提供信件內容? 04/15 21:03
→ solsol:因為他說法很怪啊,花一堆心力寫信溝通卻不去y拍找證據 04/15 21:03
推 freakclaw:戰士授田憑證啦,要酸都會酸錯,那個證是有鳥用?沒那個 04/15 21:04
→ freakclaw:證的高級外省人,妳已經在中共解放軍那當軍妓了。 04/15 21:05
推 digimaster:那光在那邊否認抱怨也沒用 找證據找律師比較實在 04/15 21:05
→ dimer:看文章的內容原PO早就想到出示信件內容了, 不過波力士很忙的 04/15 21:05
推 lqz:喔 現在的駭客 功力真是越~~來~~越~~高~~~了~~~~ 04/15 21:06
噓 freakclaw:X! 娘咧! 林背要噓企按到推, X! 04/15 21:07
推 osape:應該要找律師,但原po沒錢要怎麼找律師? 04/15 21:08
→ osape:找蘋果? 04/15 21:08
→ solsol:且他的朋友.網友 能保證法律能力嗎?一般大約等同路人等級吧 04/15 21:11
→ solsol:原po就乖乖的相信不能抗議.有的沒的之類的? 04/15 21:12
推 AAAA:看起來是寧小姐把你的帳號給蔡小姐匯錢 很簡單的詐騙手法 04/15 21:12
→ solsol:縣市政府一般有免費律師可以問啊 要排隊,排到也只有15分鐘 04/15 21:13
推 crazyvsjay:...不對吧,他有涉案 那把跟他有金錢往來的帳戶都列為 04/15 21:13
→ discoveryray:感覺警察沒瑕疵啊? 鬧大應該也沒用吧? @@ 04/15 21:13
→ likecandy:找律師 找法服單位吧 04/15 21:14
→ crazyvsjay:警示帳戶,不覺得有什麼錯 可能態度不佳 但是這種事情 04/15 21:14
推 evillordv:你後台不夠有力 有認識的這種事情很好橋 04/15 21:14
→ crazyvsjay:不這樣處理要怎麼處理? 04/15 21:14
推 jaybaby:噓的人不意外 看上面幾篇就知道了 XDDDD 04/15 21:15
→ evillordv:剝立式喔 有認識超好橋 不認識就準備挫勒等 04/15 21:15
推 AAAA:你要做的是去證明你不是詐騙的人 不是到處PO文訴苦 04/15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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