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zoonead (...) 站內: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新加坡連續強暴犯 被判關28年打24鞭
時間: Thu Apr 26 12:39:48 2007
本文都不太容易討人喜歡的文字
不想看可以掰了
------說這篇是感想文一點也不為過的分隔線---------
刑罰首要的目的是有效
也就是說,假如我對犯罪人為某種刑罰制裁無效的話,那就不應該這樣做。
這是過去美、英的想法
所以有早期的(1970年代以前)的不定期刑
因為不同人所需要的矯治、治療時間不同
然而後來英美想法轉變
這是一系列經濟、教育、社會輿論與中產階級的轉變所造成
那時候他們主張隔離無害化(關起來就對社會沒有危害)
、判多久關多久、不能假釋
這樣的想法雖然直接的使民眾感覺到司法、矯治系統有在做事
(民粹?雅典城邦?)
然而是不是真正的有效?
觀察英美的犯罪率,或許可以知道,這樣的方法可能無法達到
一定程度的功效。因為自1980年以來,這兩先進國家的犯
罪率一直持續上升。
美國有兩百萬人被關起來,這樣的監禁政策是有效的嗎?
但近年來因為經濟復甦的關係
有下降的趨勢。所以?把人關起來只是圖安心?真正治標的方法是搞好經濟?
------說這篇是感想文一點也不為過的分隔線---------
鞭刑對矯治真的有幫助嗎?
假如經濟一樣不好,與其被餓死,不如去幹東西。
反正又不一定被抓到。
這樣的想法下,被抓到的都是比較笨的賊,比較阿呆的犯人。
因為他們比較不會偷,比較不專業。
那麼,鞭刑可怕的嚇阻力在事實上的無法增加破案率,以及犯罪
黑數(被偷了,但沒報警)的存在下,真正達到有效的力量,顯得很可疑。
專業的賊一定在,偷一次失風被捕的人也有。
監獄人滿為患,政府狂蓋監獄,每年支出兩百億在監獄上。
(不是鞭完就算了,還要關起來)
套句鄉民的話,這兩百億可以換多少營養午餐?
這兩百億假如拿去改善窮人的就業環境,可以減少多少犯罪?
從教育下手,從社會福利下手,這是被肯認有效的方法。
然而一昧的增加矯治機構的預算,排擠其他真正有效的預算。
只因為鄉民喜歡,鄉民爽?
------說這篇是感想文一點也不為過的分隔線---------
新加玻之所以採用鞭形有他的特殊政治、地理、歷史、媒體條件
他們的媒體有對他們的鞭刑提出反省嗎
他們的政治人物有對他們的鞭刑反省嗎
假如鞭刑有效
犯罪就應該減少,
為什麼用了這麼多年,還是一樣繼續用?
假如鞭刑對預防犯罪沒有用,為什麼要繼續用?
假如有人真的因為鞭刑無法對他產生嚇阻
那為什麼要鞭他
鞭他也沒效啊
喔,有學者說了
這是為了展現國家偉大的主權力,對犯錯人的一種嚴厲宣示。
(煩參酌傅柯之規訓與懲罰)
就跟政府發言人說我們要打擊犯罪,一樣的意思。
找個人來進行一個儀式,我們新加玻就是因為這樣,
帥,犯罪率又低。
他們有人反省嗎?
有人敢對在他們的媒體上提出這種溝通的聲音嗎?
我沒說他們獨裁
只能說他們的國家控制媒體控制的跟中國一樣 到位
------說這篇是感想文一點也不為過的分隔線---------
死刑也是類似的效果
鄉民討厭的學者研究指出(http://0rz.tw/fd2yE 鍵入"死刑"搜尋)
廢止死刑前與廢止死刑後
犯罪率的曲線一直都沒有改變
或者說,並不具有統計學上意義的改變
所以死刑對犯罪預防有沒有效果?
還是說死刑只是要安撫被害者受傷害的心
假如真的可以
所以殺掉犯罪人後,被害者應該得到安慰,不會再憎恨
那為什麼冰冰姐每年還會那麼的恨?
他一點也沒有因為加害人伏法而得到安慰
反而是該死的媒體、法務部(?)
都一直叫他出來宣導,死刑不該廢除,該死的犯罪人都應該去死。
所以他就沉浸在一種自己必須不斷的恨,就算他自己覺得夠了,
不要在恨了,應該好好繼續過剩下的日子。
但自己又覺得,不繼續恨下去,會對不起死去的女兒,
社會大眾也會以異樣的眼光看他。
他永遠都會是受害者。
那些有目的的人還是不斷的利用他是被害者家屬的身分。
這又是一個資本主義與媒體/政府的故事
------說這篇是感想文一點也不為過的分隔線---------
之前推文有說
拿英美的劍修台灣的法
很囧,講這個話的人不知道東方法律制度完全是抄西方的嗎?
不拿人家有效的法律來抄,難道自己想一個未經驗證的制度來施行?
經驗告訴我們後者通常都是有很多問題的。
------說這篇是感想文一點也不為過的分隔線---------
結論是
鞭刑沒有用
個人情感上
我無法接受國家有專業的打屁股手
只因為我用噴漆噴在工地的圍牆、汽車上
弄出醜醜的英文字母塗鴉
就要鞭我
鞭,鞭你老師
※ 引述《GaoGaiGar01 (勇者王)》之銘言:
: 我國獄政人員有考察過星國的鞭刑
: 鞭刑不會一次都打完
: 第一次打不知道痛還能自己走進去
: 打完一次送醫敷藥 天天趴著睡
: 大小便穿褲子都很痛苦
: 經醫師評估傷快癒再次執行
: 這次屎尿都出來 要人抬著進去
: 光著有傷口的屁股 擔心鞭子打在舊創上(事實上不會)
: 加上第一次痛苦心理上煎熬
: 有人一上去就嚇昏 一鞭打下慘嚎醒來
: 美國有囚犯說過寧願被真子彈打到 也不願被橡膠子彈打
: 我想鞭刑更甚於此
: 不過性侵害犯 猥褻或性騷擾如果通處以鞭刑
: 其中猥褻跟性騷擾很難界定清楚
: 錯告 分手官司 等有一定比例(比如之前鄉民烙英文阿婆告襲胸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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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3.193.88
→ pm2001:司法不公,馬英九還我牛!!!!!~~~~~~~~~~~ 04/26 12:40
→ leo1986:跟你兒子說吧,眾怒難犯,只會招噓 04/26 12:41
推 snocia:推XD 04/26 12:42
→ mkm:end 太專業了 04/26 12:42
推 hillku:你念法律? 我有朋友念法律系 想法跟你感覺蠻像的 04/26 12:43
推 kuopohung:推+1,死刑並不能降低犯罪率,但又要再多殺一人 04/26 12:43
→ hillku:但是我還是不能認同 我認為當人犯下極大過錯又無悔改之意 04/26 12:44
→ kuopohung:不過台灣的無期徒刑相關配套措施好像還不完善 04/26 12:45
→ hillku:唯有讓他消失 不光是替受害者報仇 而是防止更多人受害 04/26 12:45
→ kuopohung:無期徒刑不能永久隔離嗎??? 04/26 12:46
推 lukehong:專業 推 04/26 12:46
→ hillku:要花錢養他 04/26 12:46
→ Pissaro:政府來不及蓋,不然開放監獄民營化好了.... 04/26 12:47
推 caprigemi:我覺得原po的文章看起來比較像唸社會學的 04/26 12:48
→ residentevil:好像蠻多無期徒刑的關不到一輩子 04/26 12:48
→ hillku:我猜的而已XD 說不定他是理工科系... 04/26 12:48
推 NoRule:專業 04/26 12:48
推 kuopohung:難道監獄不能增加就業率嗎??? 04/26 12:49
推 xkakakaka:監獄還民營化咧 五星級監獄吸引消費者嗎 04/26 12:48
推 ctbird:因為有人不斷生出來,就有人犯賤,就要不斷用 04/26 12:49
推 rockido:監獄民營化就會出現賀力王了 04/26 12:49
→ caprigemi:他的思路比較偏社會學,法科探討的部分比他說的狹窄一些? 04/26 12:49
→ Pissaro:可以啊,開放給財團經營監獄,請人來當所長跟獄卒 04/26 12:50
噓 wahdee:犯罪率、犯罪率...整篇下來 筆者似乎忽略了受害者的感受 04/26 12:50
推 forgetta:要花錢養沒錯 但是如果本來100個槍決的 04/26 12:51
→ Pissaro:美國就有監獄民營化政策了,政府省錢又可降低失業 04/26 12:51
推 hillku:k兄不要戰我 我沒說原po這種想法不對 只是我不能認同 04/26 12:51
推 Rhymer:我只要夜神月... 04/26 12:52
→ ctbird:也沒人說鞭刑要用在那種小偷小竊賊,是重大性侵害犯 04/26 12:51
→ forgetta:養了99個雜碎一輩子 但是後來發現有1個冤枉的 04/26 12:52
推 xanthippe:好文,推你一把 04/26 12:51
推 CHATwuling:雖然沒有萬全之策不過我想不出比死更乾脆利落的方法了 04/26 12:52
→ forgetta:那麼大家養那99個 我認為是值得的 04/26 12:52
→ RETURNplus:那請眾學者提出解決之道啊 不要只光說這不好那不行 04/26 12:53
→ ctbird:"現在"最好是判死刑的有冤枉的,不要把以前那套拿來現在用 04/26 12:53
→ RETURNplus:否則不還一樣是個嘴砲嗎? 04/26 12:54
推 pederson:說的沒錯,教育跟經濟才是長治久安的方法啊...可悲的政治 04/26 12:54
推 hillku:維持死刑的存在啊... 04/26 12:55
推 mocblp:受害者的感受? 陳死了 白冰冰有比較寬慰嗎? 並沒有阿 04/26 12:55
推 kuopohung:死刑不但無法降低犯罪率,還要多殺一個人,就只是給另一群 04/26 12:55
推 babyshop:你是白冰冰嗎 04/26 12:56
→ kuopohung:爽而已???法律是為了給某群人爽的?????? 04/26 12:56
噓 tl6rmp4:zoonead是個人才 04/26 12:57
推 KillDia:是阿 法律是給罪犯爽的 04/26 12:57
→ ctbird:我是不知道白冰冰有沒有比較寬慰,不過當說要廢死刑的時候 04/26 12:58
→ kuopohung:就是以前認為理所當然,並沒有反省自己的作為,當然沒配套 04/26 12:57
推 sukisam:爽又怎樣?與其給人渣爽,我寧願給受害者一方爽 04/26 12:58
推 babyshop:這世界會這麼亂就是學法律的自以為是上帝 04/26 12:58
→ ctbird:我看白冰冰很不爽,所以相較之下有死刑他比較寬慰吧 04/26 12:58
→ spring610:你的支持論點只有「犯罪率」?那殺人、強暴累犯呢? 04/26 12:58
→ spring610:犯罪率有各式各樣的犯罪 有大有小 能討論的範圍太小了 04/26 12:59
→ kuopohung:SO????殺了加害者加害者就會不爽???還是案發時就爽過了? 04/26 12:59
推 hillku:這麼說好了 陳進興如果沒死放出來 鄉民們心安嗎... 04/26 13:00
→ ctbird:也沒有統計顯示若有死刑犯罪率比較高阿,還花$養他們勒? 04/26 13:00
→ kuopohung:為什麼放出來這才是重點吧 04/26 13:01
推 sukisam:又提不出降低犯罪的方法,只會滿口道理,有什麼用? 04/26 13:01
推 juicymag:推~~~終於有正常的人了..... 04/26 13:01
→ spring610:教育經濟當然是根本 但惡性重大罪犯也需要隔離(或消滅) 04/26 13:00
推 KillDia:那種罪大惡極的你不用想說他會改啦 廢死刑 沒鞭刑 04/26 13:01
→ kuopohung:殺了加害者就會降低犯罪率??? 04/26 13:02
→ KillDia:可以防止再犯阿 04/26 13:02
→ kuopohung:還只是多殺一個人???? 04/26 13:02
→ ctbird:況且目前確定死刑是多少人,20多人!!犯罪率是只有這些喔 04/26 13:02
→ kuopohung:無期徒刑不能防止再犯嗎??? 04/26 13:03
推 babyshop:如果講道理就會有用還要法官律師幹麻法院開給和尚神父就? 04/26 13:03
→ sukisam:我沒說會降低。是你們一直說不會降低,又提不出方法 04/26 13:02
推 orzisme:推 04/26 13:03
→ KillDia:現在我們這裡有真正的無期徒刑嗎? 上限20年哩 04/26 13:03
推 hillku:不爭了 反正就是人性本善跟本惡的差別 總之我覺得要留死刑 04/26 13:03
噓 BibbyMike:請問有更好的做法嗎? 重法不嚇人心,何以為繼? 04/26 13:02
→ ctbird:偷盜那些比殺人多太多了!處死一小撮人當然對犯罪率沒影響 04/26 13:03
→ sukisam:我贊成無期徒刑啊,但要確實做到啊!我們有嗎? 04/26 13:04
→ KillDia:在牢裡裝乖還能提早假釋出來呢 出來了再犯阿 04/26 13:04
→ babyshop:無情徒刑?我可沒義務要養一個人渣一輩子 04/26 13:04
→ kuopohung:所以才要改阿,為什麼法律定的這麼爛?? 04/26 13:04
推 chakichaki:推 比起犯罪 感情用事的民粹型刑事政策更可怕 04/26 13:04
→ KillDia:對阿 養他一輩子耶 可是用納稅人的錢 你贊成 那你養 04/26 13:05
推 cornElField:照你這樣說犯罪不應受到任何懲罰..因為不能預防犯罪 04/26 13:05
噓 spring610:滿篇論點都在講「犯罪率」 偷錢也是犯罪 殺人也是犯罪 04/26 13:06
→ KillDia:我可不想繳一堆錢養一堆人渣 04/26 13:06
推 sukisam:是喔~人渣儘量殺人放火強姦好啦,犯罪不可怕的說。 04/26 13:06
→ spring610:「偷竊」的犯罪率 跟 「死刑」有關嘛? 04/26 13:06
→ KillDia:你那麼偉大 每年提供監獄的經費就你出吧 04/26 13:06
推 kuopohung:那蓋監獄可以增加就業率,增加GDP,要扯我也會 04/26 13:06
噓 techup:法律是為保護現有社會.. 有瘤就割掉.. 04/26 13:08
推 victor740519:樓上killdia....我也不想繳錢養警察.....無政府最好 04/26 13:07
→ kuopohung:法律禁止殺人,可是死刑又是殺人,若直接從理論上來看 04/26 13:08
→ KillDia:就業率? 那雇用的人薪水還不是公家出的 人民養的 04/26 13:08
→ spring610:"新加坡使用鞭刑沒有降低犯罪率"那段更是邏輯不通到極點 04/26 13:08
→ kuopohung:不是矛盾??? 04/26 13:09
推 morning79:推~必須從根本去防止犯罪 重罰到了極致也會失效 04/26 13:08
→ techup:不然癌細胞割了還是會生.. 所以不然不要割? 04/26 13:09
→ KillDia:監獄是又能有多少GDP 那照你這樣說 全國人民都進監獄好啦 04/26 13:09
推 daidai721:推 有想法 04/26 13:09
推 love579:那到底什麼能有效降低犯罪????? 有請人笨 科~ 04/26 13:09
推 patty0710:有些觀點不錯 但舉例的都是輕罪 而鄉民所撻閥的是重罪 04/26 13:05
→ KillDia:增加GDP嘛 又能吃免錢飯 04/26 13:10
→ ctbird:你是不知道什麼叫做阻卻違法事由喔,還矛盾勒 04/26 13:10
→ techup:經濟為本 法律為輔 缺一不可... Orz 04/26 13:10
→ victor740519:我還花錢養警察來開我罰單幹麼?killdia你說對不對? 04/26 13:10
推 zoonead:感謝諸推文者 我即是丁丁 丁丁即是我 願諸友平安 04/26 13:10
推 a4:受害者該死!! 04/26 13:10
→ kuopohung:癌細胞會擴散,犯罪率會擴散????? 04/26 13:10
→ hillku:原po耶...XD 04/26 13:11
→ morning79:他只是提供另一種想法 除安慰受害者 該想怎麼減少受害者 04/26 13:10
→ KillDia:警察不一樣阿 那是維持社會秩序必要 你監獄會幫忙嗎 04/26 13:11
→ kuopohung:說不能殺人,但自己殺人不是矛盾??? 04/26 13:11
推 Swashbuckler:鄉民喜歡的不是監禁是殺光 04/26 13:12
→ KillDia:那你把警察全廢掉好啦 通通蓋監獄 我看治安會不會更好 04/26 13:12
→ ctbird:k大,就說是阻卻違法事由了,沒有矛盾! 04/26 13:12
推 victor740519:ok...那以後闖紅燈直接槍斃! 防止闖紅燈撞死人 04/26 13:12
→ kuopohung:假如法律是純粹報復性工具,那是不是參與其中的人也要 04/26 13:12
→ ctbird:沒有人說通通槍斃,理性一點好不好,亂扯一堆 04/26 13:13
→ kuopohung:遭到報復???? 04/26 13:14
→ KillDia:闖紅燈槍斃? 你以為你誰阿 你把連續強暴殺人犯放哪了 04/26 13:13
推 lonylove:好偉大 等成為受害者或其家人再來說嘴也不遲 04/26 13:13
是君,持"彼非受害者,怎能為被害者言"見解之人,
受到反駁的看法,是,持此見解之人,也非被害者。然,我所說的被害者心情,
在日本的"修復式司法"有研究,有觀察被害者的日記、信札。
這樣代表了某些被害者的心情。
受我老闆教誨,而我有一得
修復式司法是個慈悲的法律制度,有興趣可以研究一下。
月旦法學百多期裡面有
修到推文者,煩請見諒。
推 panda816:鞭型比死刑好的地方在於 受刑人還能活著跟他的豬朋狗友說 04/26 13:13
→ victor740519:而且闖紅燈的再犯率非常高,難保他不會闖紅燈撞死人 04/26 13:13
→ victor740519:你說的啊....沒監獄...那不管大小罪通通死刑.... 04/26 13:14
※ 編輯: zoonead 來自: 140.123.193.88 (04/26 13:22)
→ kuopohung:說文解字??? 04/26 13:22
→ CafeRhyme:XDDDD 講了好多都被修到 >"< 04/26 13:22
→ KillDia:原po 我不反對你的看法啦 但這種事恐怕永遠沒個答案 04/26 13:22
噓 rebot:似是而非 04/26 13:23
噓 valenci:故意修的嘛........... 04/26 13:23
→ CafeRhyme:先推你文章有資料佐證、有思維的辨正 04/26 13:23
→ ctbird:講那麼多都被修...0rz...反正這篇沒八卦,你還是自D吧 04/26 13:23
→ KillDia:有說話冒犯到誰也請見諒 先說個 對不起! <(_ _)> 04/26 13:23
噓 qqypai:本文蠻偏頗的 有點道理卻偏激的認定刑罰無用 04/26 13:23
推 abc12812:經濟系的? 04/26 13:24
→ ctbird:ki大...我剛剛不是說你= =不知道有沒有看到道歉... 04/26 13:24
→ CafeRhyme:不過很多邏輯跟後設立場是有框架、偏頗的,有點似是而非 04/26 13:24
→ zoonead:真抱歉,其實我不應該再多話的,願您平安快樂 04/26 13:24
→ crowKer:嚴罰能成功的降低再犯率.....這個也很重要...看看強姦犯.. 04/26 13:24
→ valenci:文中有很多弱點.........等下再推...... 04/26 13:24
→ qqypai:噓文被修掉 補噓回來!! 04/26 13:24
噓 dspswen:所 以 咧?天下太平? 04/26 13:25
→ KillDia:我不是說啦 有點冒犯到別人 04/26 13:24
→ CafeRhyme:另外,學者容易陷入某種決定論且忽略情境,這是學術人弊病 04/26 13:25
→ KillDia:補上 c大 我不是說你啦 我有看到 04/26 13:25
→ valenci:弱點太大....隔離沒有降低犯罪率...有沒算減少再犯的功效? 04/26 13:25
→ CafeRhyme:畢竟不同研究方法做出來的結論是會不同的 04/26 13:26
→ zoonead:受教 感恩 04/26 13:26
→ valenci:鞭刑之後...還有人犯被鞭刑就代表無效?那什麼刑都無效嗎? 04/26 13:26
→ CafeRhyme:以您的冰冰姐例子,若沒死刑,家屬心裡會比現在更煎熬不平 04/26 13:27
→ valenci:我反對鞭刑是因為是身體罰刑...不會扯到說它沒有嚇阻效 04/26 13:28
→ CafeRhyme:您舉的這些資料感覺都是比較量化研究,針對整體社會績效 04/26 13:29
推 babyshop:關也無效阿那乾脆都無罪開釋以後有連續強姦犯 政府都 04/26 13:29
→ valenci:這種論法...很弱.... 04/26 13:29
噓 newest:人都去死一死不就結了 無聊又沒八卦 04/26 13:29
推 patty0710:舉例的輕罪(竊盜 毀損)若施以鞭刑 很明顯的大炮打小鳥 04/26 13:29
→ babyshop:授與一等國光獎章好了 04/26 13:30
推 snocia:推推推推推 04/26 13:32
推 AlexKo:言之有物,比起那些弱來弱去,丁來丁去的小孩子,高下立判 04/26 13:32
推 YLieder:照你這麼說 全世界的刑罰都不該存在了吧 畢竟沒有一個國家 04/26 13:36
推 zoonead:非常感謝大家的推文 我會多唸點書 以後再多跟諸位討論 04/26 13:36
→ YLieder:能夠有效的制止犯罪 那麼所有的刑罰都該廢止? 04/26 13:36
噓 wahdee:一概以犯罪率討論 鞭刑後累犯的數據完全沒有 書唸到背去了 04/26 13:44
噓 JasonC0417:簡單阿 要有效,鞭刑打正面 我看有幾個人敢犯 04/26 13:46
噓 residentevil:邏輯怪怪的 可惜這邊不能討論 04/26 13:47
推 haunt:原PO看來跟我師門應該有淵源,老闆是哪位啊? 04/26 13:47
噓 awe332:只會x炮的學者心態..你是人權團體駐ptt的工讀生嗎? 04/26 13:50
推 wonderverge:本篇言之有物,加分 04/26 13:51
→ wonderverge:其他殺來殺去的人,先去讀兩三期月旦法學再說吧… 04/26 13:52
噓 valenci:沒把犯罪率愈來愈高的其他因素考慮進去....就說監禁無助於 04/26 13:56
推 gutou:專業 04/26 13:57
→ valenci:降低犯罪率?太弱了吧?有沒思考過全不監禁會更高? 04/26 13:58
噓 elaine522:說鞭刑無用 至少證明鞭刑實施前後重大案件數量沒有變化 04/26 13:59
推 doraemonss:鞭刑打臉上好了XDD 04/26 14:01
噓 valenci:邏輯太差...不能用鞭刑不能阻止所有犯罪來說無效..... 04/26 14:00
→ valenci:這兩個例子要「精算」、考慮多種因素再說比較好...... 04/26 14:01
→ elaine522:「假如鞭刑有效,犯罪就應該減少,為甚麼還要繼續用?」 04/26 14:00
噓 wahdee:=================累犯沒考慮 整篇都是屁================= 04/26 14:02
→ elaine522:簡直是邏輯不通到極致 為甚麼不說「有用所以繼續用?」 04/26 14:03
→ valenci:要反「死刑」跟「鞭刑」可用更紮實的立論....覺得舉的例太 04/26 14:02
噓 ssdog:純學術派的學究...沒出過社會不知民間疾苦 04/26 14:03
→ valenci:弱..反而搞砸了....如果是「反身體刑」我贊成反鞭刑...而 04/26 14:04
→ ssdog:那要不要我戳妳一刀 妳別把鞭刑跟死刑用在我身上啊 04/26 14:04
推 zoonead:V君感謝你 我會再多多讀書的 你真有恆心跟毅力(拍) 04/26 14:05
→ ssdog:戳死一個不死刑 我還可以多戳幾個咧~反正也不會判死 04/26 14:05
→ valenci:不是用站不住腳的認為它沒用所以不應該用...我未必是一頭 04/26 14:05
→ valenci:熱的反死刑、鞭刑.....但原因要具說服力...... 04/26 14:06
→ ssdog:不要自己推自己 怕別人噓就自D 04/26 14:06
→ valenci:因為我很不喜歡推論有問題的東西...... 04/26 14:07
→ ssdog:啊~原P也會怕噓喔?你不是說刑罰沒有嚇阻犯罪率嗎?你卻又怕噓 04/26 14:07
→ wahdee:============z大完全迴避討論我提出的觀點耶~============= 04/26 14:11
噓 lyuping:若你是受害者 倒是想看看你會想怎樣處理加害人 04/26 14:16
→ valenci:因為這種觀點如果扯到一般刑罰...說一般刑罰沒效不就掛了? 04/26 14:16
→ valenci:先說我不是死忠支持死、鞭刑....但要有好理由..... 04/26 14:17
噓 amemura:經濟犯跟強暴犯是兩碼子事 不然換你被肛好了 04/26 14:26
噓 eeveelugia2:照你的理論 那一般刑罰也沒有嚇阻力啊 乾脆全廢掉 04/26 14:35
→ eeveelugia2:大家快樂犯罪 偷搶拐騙殺人強姦通通來 反正不用被關 04/26 14:36
推 zoonead:喔 假如再犯有效嚇阻 那累積在犯罪率中的再犯率勢必會減少 04/26 14:52
噓 valenci:別在轉圈了....嚇阻要包括那些從未犯而被嚇到不敢犯的 04/26 14:53
→ zoonead:對再犯原來是不能嚇阻 哈哈 04/26 14:55
→ valenci:降低再犯率還要再探討矯正方法社福教育等治本方法..... 04/26 14:55
→ zoonead:照V君的說法 再犯是沒有嚇阻效? 真的是這樣嗎? 哈哈 04/26 14:55
→ valenci:那是你假設的..提出數據吧..不再犯的那些就不是被嚇阻? 04/26 14:56
推 zoonead:那V君也覺得關了沒用? 04/26 14:57
→ valenci:別再玩這種小步數吧?我沒有承認...只說要包括...... 04/26 14:58
→ zoonead:我覺得治標的方法是我們現在去多讀一點書 掰啦 04/26 14:58
→ valenci:「有些」會沒有用...這樣就不用關了哦....在想啥? 04/26 14:59
→ zoonead:有人提出重刑對再犯有嚇阻 但你說沒有 必須看其他的配套 04/26 14:59
→ zoonead:那只要其他配套 還是要加上刑罰 你自己規避了回答耶 04/26 15:00
→ zoonead:講那麼多 國考也不能多兩分 掰啦 04/26 15:00
→ valenci:先看看自己在講什麼吧.....混在一起曲解就想過關? 04/26 15:00
噓 zuan:你以為世上沒惡人嗎 04/26 15:00
→ valenci:有些會有用....有些會被嚇阻.....弱到要扯在一起喔.... 04/26 15:01
推 zoonead:好吧 我承認我看不懂你講什麼 你真的超強 04/26 15:02
→ valenci:誰跟您國考了........國考了不起?連邏輯都過不了關.... 04/26 15:02
→ zoonead:我是說我啦 真抱歉 國考還好不考邏輯 不然我要轉行摟 囧 04/26 15:04
→ valenci:誰說沒有了.....亂曲解別人.....真是丁丁 04/26 15:04
→ zoonead:^^ 04/26 15:05
→ valenci:誰說沒有了?反串哦....... 04/26 15:05
推 zoonead:抱歉抱歉 別生氣 我跟您道歉 04/26 15:08
噓 zoonead:那我自噓 希望不高興的人都可以好過些^^ 04/26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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