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ssyla (我只是居家了一點) 看板: sex
標題: Re: [討論] 很好奇警察到底是以何種名義抓援交(買方)
時間: Tue Aug 14 22:22:20 2007
其實看了這麼多,簡單來說就是警方素質很差,有的根本不清楚法條
只要缺績效的時候,就隨便上網抓幾個學生出來交差
兒少法最主要是防止與兒童進行性交易
網路身分真真假假,不要說幾歲不清楚,或許連性別都可能不知道
可是別說指定要跟成年女性進行性交易
連雙方同意換妻也可能被警察抓
連說要一夜情也可能被警察抓
那女性徵友說要月薪多少,存款多少,資產多少,警察怎不說有性交易嫌疑 =.=
說真的,被抓只是代表警察認定你有犯罪嫌疑,不表示你真的有事
只是在警察眼中,你就是代表他的績效獎金
而且之前看八卦版說,兒少法29條算是電腦犯罪
這屬於高級犯罪,是會特別加分的,真是太可笑了
之前還有看過新聞,警察抓到一個"站壁",結果被判無罪
因為警察是用刑法中的妨害風化罪移送,但那個只能處罰拉皮條的
要用社會秩序維護法才能處罰賣淫女子
反正目前只要約女孩子出來做愛,不管要不要付錢,年紀到底多大
都可能會有警察出來抓人,雖然就算有罪,大都是罰錢
但如果被記者照到長相,你的前途就可能毀了
奉勸大家,不只保險套要隨身攜帶,連牛皮紙袋也要隨時帶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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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著,一定是沒有任何意義的事
但是活下去的話說不定能找到有趣的事情
就像是我見到了妳,讓我們一起去尋找世界唯一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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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4.218.77.154
推 eesv:那如果一夜情被警察抓了,應該可以告警察吧? 08/14 22:34
→ eesv:又不偷不搶不女票的,一夜情警察憑什麼抓人? 08/14 22:34
→ moocya:這問題我也很好奇..不過一夜情跟買春..感覺警察會叫你去跟 08/14 22:36
→ moocya:法官說.. 08/14 22:37
→ eesv:那我會叫他跟刑法第125條說=_= 08/14 22:42
推 NUKers:省省吧 台灣條子根本沒用 法律你學得越多只會知道什麼時候 08/14 22:47
→ NUKers:被欺負、是不是被欺負,第一時間根本無法保護自己的權益 08/14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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