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acapo (Dacapo)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問卦] 女權 VS 性侵之間的矛盾?!
時間: Sun Sep 2 17:40:34 2012
來源網址
http://queerologyorg.blogspot.tw/2012/08/blog-post_22.html
之三: 因為我騷,所以你擾?
大約兩個月前上海地鐵第二營運有限公司在微博發表了一張照片,
照片裡的女子背對著鏡頭,身穿一件黑色、略顯透明的洋裝,
照片底下搭配的文字寫著:「乘坐地鐵,穿成這樣,不被騷擾,才怪。」
這張照片刊出後引起了許多網友的回應,抨擊也有、支持也有,
有兩名女乘客為了表達抗議,穿著黑袍、蒙著面罩、
帶著一張海報前往搭乘地鐵,
海報上寫著: 「我可以騷,你不能擾。」
V太太自己覺得想出這句標語的人實在是太聰穎了,簡單好記又切中要點。
不過不是每個人都和我有同樣的想法,網路上還是可以看到許多留言認為,
女性若不「自重」,怎能要求別人尊重她們?
有許多人用錢不露白、炫富招賊的說法來類比,
若女性不想「招擾」,就不該「露色」。對於這樣的說法,
女性主義者已做過許多駁斥,卡維波老師的文章裡,也做了很扼要的說明。
首先,「色」並不是招引女性受騷擾、侵害的最大因素,男性支配權力的慾望才是。
換句話說,在性侵害的過程裡,性本身往往不是最重要的,
侵害者真正的目的是展現自己的地位與力量。再來,財物與女色為何能夠相提並論?
當人們用炫富招賊這個說法來類比性騷擾時,
是將女人的性當作一個可以掠奪、侵占的物品看待。
對於性侵害/強暴,類似的說法從來沒有停過。
女人不應該在黑夜行走、女人不應該穿著暴露、女人不應該喝酒、
女人不應該有多重性伴侶。簡單的說,女人應該盡力成為一個「良家婦女」,
而不是當一個「蕩婦 (slut)」,若女人能夠「潔身自愛」,就不會遭受騷擾或強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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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當然不是一個物品,我也同意男女應該有同樣的自由。
但是...我覺得性侵犯跟地震一樣,根本沒有人能預測何時會發生
只能災前預防而已。
以這為前提,對女眾作教育,難道錯了嗎?(當然不是拿來責怪受害者)
問題是出在男性沒錯,可是這是人類天生的吧,沒聽過有國家能杜絕的。
我不懂劫財跟劫色為什麼不能相提並論?
事實上,性侵犯不就是將女人的性當成可以掠奪、侵占的物品看待嗎?
女人可以在黑夜行走/可以穿暴露/可以喝酒/可以當slut。
但是也應該付起保護自己的責任啊(如果上敘行為使妳更容易被侵害成功)
畢竟,烙單出事的時候,只能自助而已,什麼人都幫不了你。
如果女性了解這風險,那OK。
但太過有自信自己不會因此受害,是不是有點太鐵齒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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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2.98.57
→ id:這叫八卦嗎 09/02 17:41
不算嗎@@? 還是議題太嚴肅了?
之前有篇新聞。英國警方在酒吧貼海報,希望女性不要當屍體,不然被撿只是活該。
然後就被女權人士噓爆,撤下來了
噓 L2N:426? 09/02 17:41
推 FranKang:樓下等等會不會出現某slut字首ID的推文 09/02 17:42
※ 編輯: dacapo 來自: 111.252.98.57 (09/02 17:45)
→ ams9:隨便啦 就跟去夜店那些被撿屍的一樣 出事裝無辜受害就好囉 09/02 17:44
噓 naxxx:法律本來就沒有100%絕對正義或平衡 像回教國家這方面對女性 09/02 17:45
推 a75267462007:財不露白 09/02 17:46
→ naxxx:要求就很高 民主國家則強調女權(但是也沒多好 一堆釣魚女) 09/02 17:46
※ 編輯: dacapo 來自: 111.252.98.57 (09/02 17:49)
→ naxxx:女性權利過高 又不做限制 慘的是台灣男性(穿著暴露或太美麗 09/02 17:47
→ naxxx:本來就容易被男性天性強暴....但 假如是恐龍妹 就很安全!!!) 09/02 17:48
推 evadx:沒腦子阿只想到爭權 卻沒想到其他問題 09/02 17:48
→ naxxx:然後男性很多是被勾引釣上 成功幹上後 還可能會被告強姦 09/02 17:48
→ naxxx:(而且非常可能是合意性交 但是證據不足+女方事後態度變=強姦 09/02 17:50
→ dacapo:所以...還是推薦錄音筆隨身摟XD 09/02 17:51
→ evadx:我可以騷,你不能擾就像阿彌佗佛只是個口號.強暴犯還管你那 09/02 17:59
→ evadx:麼多 09/02 18:00
→ kenzo1212:不曉得現在女權教母的最新ID是什麼?來宣傳一下女權至上 09/02 18:02
→ erspicu:不認為女性的性吸引力 是合理化性侵的理由 可是 09/02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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