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ackywang045 (重返沒有煙硝的戰場)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問卦] 養樂多
時間: Sun Aug 19 04:03:24 2012
※ 引述《Lavchi (拉維奇)》之銘言:
: 依然是傳說
: (1)
: 用大湯匙挖一大匙肉桂粉
: 一口吃下去能含著超過 10 秒
: 感謝板友提醒,別亂嘗試有致命可能
: 補上挑戰影片: http://youtu.be/yhOmXkP4zro
: (2)
: 把電燈泡往嘴巴裡面塞
: 然後可以完整拿出來
小弟想補充電燈泡(大顆的那種)這個傳聞,只能說, 真的很危險!!!
這個要從某強者說起,之前強者在米國留學,
覺得米國的教科書很喇賽,居然會明文教導說"燈泡不能放進嘴裡"
還和室友打起賭來,頂多拔不出來可以用沙拉油潤滑拔出來~
結果一天放學後帶著燈泡+沙拉油回宿舍,
一個小時候就看見一個二百五提著半瓶沙拉油含著燈泡去敲鄰居的門,
因為含著燈泡吱吱嗚嗚的說話不清楚,差點被屋主開槍!
後來地上紙條解釋後,被屋主嘲笑得半死,不過還是幫他叫taxi去醫院,
上車後司機見到強者含著燈泡也覺得莫名其妙,把紙條一遞,
結果一路被司機笑到醫院,說這在米國是基本常識~
進到醫院後又被醫護人員嘲笑一遍,因為不是急症,
所以就先把強者丟在急診室的候診椅上丟人現眼一下!!
後來看診的醫生很生氣,覺得居然會有人笨成這樣,根本是拿身體開玩笑!
結果燈泡的處理方法是把口中的空隙用棉花塞滿,
用小鐵鎚把燈泡敲破,用鑷子把玻璃碎片一一夾出!
後來強者真的服氣了…有時候真的不能太鐵齒!這輩子沒那麼丟臉過…
不過…丟臉的不只他一個…
前腳才要踏出醫院門口,就看見剛那個taxi司機含著燈泡進來掛急診…
--
請問是警察局嗎? jackywang045發瘋了
\ /\/\
.__. Σ )
/◎\╱ V(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5.167.106
→ gamesame7711:XDDDDDDD 08/19 04:04
推 sevenny: XDDDDDDD 08/19 04:04
噓 esunbank:來了心得文來了 08/19 04:04
→ gamesame7711:我記得這個事件 好像以後電燈泡的包裝盒子 都會備註 08/19 04:04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您好.本資料庫並非第一手資料.如果你有對文章作者的詢問,意見與需求,請自行找尋文章作者並提供意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