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2日 星期二

埃及黑暗與毫無人權面完全揭漏

作者: kentsai1220 (SIEWKAI) 看板: Ind-travel
標題: [遊記] 埃及黑暗與毫無人權面完全揭漏!
時間: Wed Nov 16 23:06:11 2011

接續我在埃及路克索被持刀搶劫...

BLOG圖文:http://tsaijenkai.blogspot.com/2011/11/blog-post_16.html
(字數有點多,建議看BLOG有分色比較容易看...)


我僅以這篇文章敬上最荒謬與混蛋的埃及警察:

在被搶完的驚慌失措之後......我趕緊離開那個農場,搭了計程車到警察局報案,而這也不是一般的的警察局,是所謂的遊客警察局(Tourist Police Office)。

警察局就在路克索火車站的旁邊,我到那時間大約已經是晚上10-11點。真沒想到這輩子第一次去警察局報案會是在埃及,大概說了我的狀況後,他們要我開始寫筆錄,把犯案過程完全記下。

但我覺不是個好辦法,我立刻從那趕來警察局是希望他們快點跟我回去抓人!所以,在我大力勸說和堅持下,整個警察局的警員就和我一起出動(不過其實總共也約才7-8人),我們開了兩台警車出去。

先是到了那個我喝下加了不知名藥物的舊市場搜尋,到在那個時間下幾乎多數店家已經關門!只剩一些當地人圍過來湊熱鬧,有的也一副忿忿不平的說:「埃及革命後,治案真的很差!」由於店家都關了,我來回繞了幾趟就是找不到當時的香料店。(關下鐵門後,一整排的商家,每家店外觀看起來都很像了。)

接著,我心想應該去那個酒吧。所以,憑印象帶這警員要去那,不過由於那段路我完全不熟,所以也沒找到那酒吧。

慶幸的是最後,找到我被搶時的那個農場。我跟警員敘說我就是在這被搶,恰巧農場的正對面有一個加油站,所以,我們又去那要問加油站員工有沒有看到那三個逃走的人。不過,他們也沒甚麼印象。

當晚,就一無所獲的又回警察局,開始做筆錄。

接著荒謬的來了!他們拿出一本記滿各種有前科的犯人的紀錄本(恐怕近百人在上面),要我從上面的照片去指認出來是那幾個人搶了我。說真的這實在非常困難!(上面的阿拉伯人很多真的長很像) 我前後翻了好幾次,就是找不到真正搶我的人。只有一個人看起來有一點點相似(像是最後出現的B,因為和他相處時間最短,真的很難回想他的長相。警察指說是他嗎?我說我真不確定!他這時警察卻說肯定是他!他是個非常危險的人物。


凌晨大約2-3點,我回了旅館。隔天,大約下午,旅館員工通知我警察在找我!要我再去警察一趟。這次又只是在大略詢問被搶經過,然後局長又指派了2-3個小警員與我陪同到那個舊市場。一樣的是,我還是找不到那個香料店。

一整天,又是無所事事的回到旅館。當晚,大約凌晨12-1點時有人敲我房門。我一開房是位旅館員工和兩位警察,警察秀了一把小刀說:「搶盜是不是用這樣的小刀!?」(廢話!我做筆錄就跟你說是一把小刀了!但到底是長怎樣當時被搶時很暗,所以也不能分辨。)接著,他拿出手機要我確認是不是就是這名犯人,他說小刀是從他身上搜出的。我對於手機照片上的人可說是完全沒有印象。

隔天一早,警察要帶我去法院,他們聲稱這樣他們才能有搜捕令,才可以真正逮捕嫌犯。我沒別的選擇,順著他們的意思,而且當下我真的很想趕快抓到那三個傢伙!他們開了警車帶我過去,且有另一名非警察的人員陪同我,他聲稱的職業我不知道怎麼給他個確切的名稱,意思大致上在做翻譯,且是負責這種有法律問題的翻譯。

就這樣我被帶到法院,說真的那個法院我真不該怎麼形容,完完全全跟台灣的法院與在外國電影上看到的法院是兩回事。一棟可能近10樓的破舊大樓,我被帶到其中的一個樓層,那邊燈光頗為昏暗,而且走廊上竟是有10-20人徘徊在那。那個翻譯要我在此稍等,我們大概等了近半小後,我進了一個房間。進去後,我真的可以確定說真的長的一點都不像法院!它就是一間辦公室,有兩個辦公桌(真的是一般辦公室會擺的那種辦公桌),各做一個男生和一個類似書記的角色。

座在辦公桌上的那個傢伙自稱是法官,開始要我把犯案經過從頭到尾在描述一次,在一開始還問我有律師嗎?廢話!怎麼可能有呢!我就又再說了一次犯案經過,這時那個翻譯開始幫我的英文翻譯成阿拉伯文。期間,法官偶爾問些問題,問題我覺得無關緊要,只是要寫的在詳細點,然後要那個書記寫下。

筆錄做完後,這時法官說:「OK!接下我們要帶一個嫌疑犯進來,只要你說YES我們就可以馬上判他有罪.....」哇靠!我當下完全傻眼!你竟然要這樣直接把他帶進來這裡。我當時真的覺得非常危險,不受保護。法官和我的翻譯回說別擔心我們在這裡。就這樣一個人被帶了進來,他就正是我昨天看到手機照片的人。而且他大搖大擺的走進來,完全沒有手銬或腳鍊。法官問我是不是就他搶我的?我答說:「I am not sure!」因為我對這人真的毫無印象。法官似乎不太滿意我的回覆,接連問了好幾次,我的翻譯也一直說就是他吧。不過,我還是堅持說我不確定。


最後,那個嫌疑犯被請了出去,我在筆錄上簽名。這時翻譯幫我蓋了一個他的章,便說這個章是有執照才能蓋的,所以我要給他40埃鎊的費用。(當下,覺得真的超扯!你要收錢也沒先說,幫我蓋完才說要收費。)

更誇張的是當我跟翻譯出了那個辦公室後,我走在前頭翻譯在後,我一回頭竟然看他在跟那個嫌疑犯握手寒暄!!離開後,我問說:「為什麼你會跟他握手!?他可能是嫌疑犯,這樣不是非常奇怪?」翻譯說:「因為我是基督徒,他是穆斯林......所以,沒有關係!」(我還真完全搞不懂他的理由何在?這應該是職業立場的問題才對吧!)



我們又回了警局,這時警察局長從翻譯聽到我並有在法院說YES顯得有點生氣!並說他們掌握了非常充足的證據。(我真不知道他們去哪找到證據,唯一的證人就是我而已好嗎!)

接著,幾個小警員又再陪我去了一次那個舊市場,這已經是第三次重回這邊。我仔細的進去每間香料看,是不是就是當晚的那家。就在找了好幾家後,總算,我找到了那間香料店!!我真的可以完完全全確認就是這間香料店,內部的擺設格局跟那晚完全是一模一樣。但這時老闆不在,就一個小孩在這顧著,警員跟那小孩說後,他們去找他的父親過來,也就是所謂的老闆。我見到那老闆,跟那晚確實不是同一個人!但我百分之百把握就是這間香料店沒錯!老闆卻堅稱這間香料店就是他跟他小孩在顧這而已,我們沒其他證據,又是在一次返回警局。


真的就是景物依舊,人事已非!現在想起最有可能的解釋,這間香料店跟那個三個強盜也是同夥。可能就在那晚把這個香料店給他們做為犯案佈局的地點之一。

下午,我回到了警局,我在跟局長問保險的事情。結果他竟然說搶劫保險公司可以理賠!結果就開了這張證明給我,上面全是手寫的阿拉伯文。本以為真可以申請保險,那也我也好受點,但聽到他說的申請方式後,我又更覺是荒謬不已。他要我把這張證明帶回台灣後,去找我的保險公司,再請人把上面的阿拉伯文翻譯成中文,然後,請保險公司可以跟埃及政府申請我被搶的金額!(上面註明了我被搶了300美金)聽到這我就覺得很扯!竟然錢是埃及政府要給,為什不現在就給呢!所以,我從埃及帶回了這張可笑的證明。

在次我又回旅館,一整天荒謬的事情實在讓我更加火大。等到晚上9-10點左右,我又去了警察局,這次我直接指名要問局長到底有沒有甚麼新的進展?局長看到我又來了,似乎不太開心。


他把其他警員都請了出去,並關上了房門!就我兩人在他辦公室,這時他大聲質問我:「為什麼你在法院不說YES!我們有絕對充足的證據!是因為你不說YES才把這一切搞砸的。」更誇張的在後頭,他繼續說:「我們有目擊證人還看到強盜要拉你褲子拉鍊,打算對你亂來!」聽到這句我真是全傻了!當時在農場四周一片空曠,除了三個強盜和我,根本沒半個人,哪來目擊證人!?好笑的是男生還要拉我褲子拉鍊,我當時被嚇到非常清醒,完全沒這事情發生。局長似乎越說越生氣,竟然就走到我正前方,當時我是坐著,就對我做出拉下練動作(當然沒露鳥拉!)。並說當時是不
是就是這樣!


就在這之後,我算是完全放棄與這群荒謬的警察在繼續耗下去了。毫無人權的強逼我指控一名我完全不認識的人,還要指控沒有發生的罪名(關於這點我不清楚他用意何在,或說在穆斯林國家性犯罪的懲處想當嚴重?)。簡而言之,我現在推想他們只是想找一名人來草草頂下這個強盜罪,又或那人本身有前科,警察還找不到證據要幫他定罪,所以,要逼我指控他。

又回旅館後,我打回台灣旅外國人緊急連絡專線,由於埃及沒辦事處,他們幫我轉到鄰近的約旦,約旦的辦事人員問了我的狀況後,又介紹了一位在埃及經商的台灣商人(據說,在當地頗有份量!),他們說埃及警察需要收取賄款才會幫你處理案件....。不得說台灣人還是很友善,但是遇到這種國外發生的事情,也是愛莫人助。

最後一天,我又回警察局找那局長,這回是真的火大了!我說:「你不認真看待這事情!OK!我已經連絡我國家的外交部和辦事處!我也會把你們對我做的事情全部公布給台灣人都知道!看你到時怎辦!?」(本來說這些話,只是宣洩怒氣)更誇張的是局長回說:「OK!沒關係!你可以讓台灣人都知道,讓全世界都知道,對我也沒差!我還是有工作!我一樣是局長!」

另外,我在之後從我一個埃及朋友口中聽到,現在的警察是屬於舊政府。甚麼是舊政府?是指在埃及革命前的那個政府,而非現在的軍政府,而舊政府的官員多有人在警察組織下,所以,現在警察倒是成了保護這些舊政府的保鑣,而不是保護人民。當地人一樣覺得現階段的埃及治安很差!更不用說前總統穆巴拉克竟打開埃及全部的監獄,要用這些犯人來抵抗革命的民眾!在那個階段,我朋友說他出門隨身帶一把刀在身上做保護。


我詳細記錄這些荒謬的經過,提醒各位即將前往埃及的旅人務必格外小心!Take care!

另外,順便記下我從今年9月底-11月初親自耳聞到的相關案件:
1.在黑白沙漠認識的一個韓國人,在開羅被人持槍搶劫。

2.同在路克索的警察局遇到一日本家庭,其中的媽媽在路克索街上被機車騎士搶走她隨身的相機。
3.在開羅認識的台灣沙發主人,在路克索的旅館置物櫃放的現金全數消失。
4.同上,香港人一樣在路克索旅館失竊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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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32.69.228.155
推 Santos:去埃及建議跟團 可以少很多類似的破事                      11/16 23:16
推 CafeMilk:好誇張@@!                                              11/16 23:38
→ Agneta:去埃及的意願降到冰點 = =                                 11/16 23:42
推 giraffehead:my god 看完真的會影響想去埃及的欲望                 11/17 01:35
推 harry901:請問可以轉八卦嗎? 我覺得好誇張  也提醒更多人          11/17 04:18
→ kentsai1220:可以幫轉各版!沒關係                                 11/17 06:37
推 EchoesAct3:扯                                                   11/17 10:00
推 yunns:降到冰點+!                                                11/17 11:35
推 kikie:這時警察局長從翻譯聽到我並有在法院說YES顯得有點生氣!     11/17 12:13
→ kikie:這句是不是少一個"沒"?                                     11/17 12:14
推 aceting:超誇張 像在演好萊鎢片一樣!                              11/17 14:57
推 physheepy:請問原PO 發生這事情後會影響你再去埃及或治安差國家的   11/17 17:14
→ physheepy:意願嗎? 其實我一直很困惑為什麼有人這麼勇敢敢去這些   11/17 17:16
→ physheepy:國家 是否景觀真的值得冒險? 或是其實這些事情其實沒有  11/17 17:16
→ physheepy:這麼頻繁的發生 我也想去埃及很久了可是因為考慮到治安   11/17 17:18
→ physheepy:而不敢去 不知道怎麼跨出這一步                         11/17 17:19
推 umino:如果你只看台灣的新聞而不住在台灣 你也會覺得台灣很危險     11/17 21:06
→ umino:人只有被搶才會說 你不會記得有多少人寫下正常的遊記         11/17 21:07
→ umino:我承認 他們的發生頻率比台灣高得多 但是大多數人還是安全的  11/17 21:08
推 robinlee528:@@"                                                 11/17 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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