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爆卦] 中華音樂著作權仲介協會MUST的流氓行徑
時間: Fri May 16 02:19:18 2008
小弟的公司近日要舉行演唱會(瑞典的重金屬樂團),
這個協會很酷喔,今天一個該協會的林小姐打來(以下簡稱"林"),
自我介紹完就開始要錢了....
林:[你們要辦演唱會對吧,關於這個北歐樂團,
因為我們跟瑞典的某協會是海外姐妹協會,所以要跟你們洽談授權的問題。]
我:[???授權??? 北歐的藝人要來表演關你們什麼事阿?
我們公司有代理他們的唱片,代理合約都還生效,
而且我們老早就取得他們經紀公司的授權了,不然怎麼辦演唱會?]
林: [之前我們都是這樣呀(開始鬼打牆支吾其詞),你們有公開表演就是要授權阿!
我們之前的朱小姐以前都有跟你們陳小姐(老闆娘)談阿,
我想這次應該不會有什麼太大的困難吧?]
我: [這樣阿,那我們上次辦的演唱會的樂團叫什麼名字?哪一國人?]
林: [這個我要去查一下資料,你們陳小姐在不在??]
我: [你現在的意思是要跟我們收錢嗎?]
林: [對阿,你們有公開表演就是要授權阿!]
我:[可是我們早就取得他們經紀公司的授權啦!?你們來要錢沒搞錯吧?]
林: [那就請你們把相關文件傳給我們!!]
...以下略過我敷衍她的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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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王八蛋協會,要拿文件也是他們要拿給我們看,囂張成這樣!
我們是已經有唱片代理權+演唱會合約的公司了還敢這樣搞,
不敢想像他們對於其他店家是用怎麼樣的態度去洽談。
他們抓著大家怕打官司的心理弱點,動不動搬上刑事訴訟外加民事賠償來嚇人,
老是拿著閃若其詞的著作權法第24.25.26.27條來恐嚇人,確打死不提授權法令。
還有某個最"高"學府的學生廣播電台,因為主任怕惹事,就乖乖的付錢給他們!
學生廣播電台可是"非營利"的播放阿,還跑來收錢勒!
這個王八蛋組織的適法性還有極大的爭議卻還這樣隨意恐嚇取財,
擺明就是吃定我們老百姓不敢打官司怕惹事的心理來收保護費,
稱之為台灣的著作權流氓也不為過!
有人還說這樣好阿,鼓勵大家創作自己賣,我只想補充一點,
如果你的發片公司跟他們簽約,哪天你要辦自己的演唱會唱自己的歌,
發片公司不買單,你唱自己的歌必須要付錢給他們!
這個垃圾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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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213.75
推 mengjertsai:最後一段確定是八卦!? 05/16 02:20
推 Alexboo:商業糾紛 感覺沒八卦 05/16 02:20
推 a9051338:以後搞不好在路上唱歌要收權利金... 05/16 02:21
推 Seraphy:著作權是創作人的 這樣亂收錢跟流氓什麼兩樣? 05/16 02:21
推 uka123ily:學校不是非營利 學生活動或教學可以提昇學校聲望 05/16 02:22
→ aakk:這個協會在台灣是依什麼法條成立的?有人知道嗎 05/16 02:22
→ uka123ily:提昇聲望有一連串之後可能的獲利 05/16 02:22
推 ccjjea:有八卦~對感覺真是一群蟑螂 05/16 02:23
推 HELLDIVER:法律亂學來騙人的協會 05/16 02:23
推 Kawasumi:怎麼感覺好像日本的JARSAC 05/16 02:23
推 jshuang:找人去他們公司搜電腦..... XDDD 05/16 02:24
推 wak:現在的人搞無本生意都這麼光明正大嗎..比販毒還好賺 05/16 02:25
→ jshuang:然後說我是中華軟體著作權仲介協會 05/16 02:25
推 ffmuteki9:唔哇…真糟糕的協會。 05/16 02:25
推 pooi:瑞典的某協會八成也是收錢協會吧 05/16 02:26
→ Dunlop:日本的JARSAC應該是他們學習的對象 05/16 02:27
推 hopecity:他們靠啥法源依據收錢啊? 05/16 02:27
推 minivanilla:考慮用用刑法恐嚇取財 構成要件不以非法理由為要件 05/16 02:27
推 birdy590:如果連唱片都有代理, 大概就沒什麼爭議在 05/16 02:28
推 minivanilla:合法的恐嚇 也可能成立恐嚇取財 05/16 02:28
→ birdy590:海外姐妹協會也壓不過國有著作權擁有者特定的授權 05/16 02:28
→ birdy590: 國外著作權 05/16 02:28
推 vesia:這樣還跳出來要錢,真是垃圾協會 05/16 02:29
推 vintw:我也覺得根本就是台灣的JARSAC... 05/16 02:29
推 masktrue:以後卡拉OK不能唱了...在路上不能哼歌... 05/16 02:35
推 Seraphy:不過看看他們的名字也能理解為何如此行徑啦XDD 05/16 02:36
推 amozartea:我很想寫一篇諷刺小說諷刺這種協會... 05/16 02:38
推 indianers:推樓上!!快寫>"
推 sugizo0:科科~~~有八卦 05/16 02:40
推 sinker:加油 把他們搞死!! 05/16 02:55
推 jajakang:實際行動:http://www.must.org.tw/must_qt.asp 05/16 03:00
推 indianers:連不上了 0.0...大概被灌炸了 05/16 03:08
推 orc1424:只是灌炸沒用阿...還有其他實際行動可作吧.. 05/16 03:11
推 jajakang:請大家告訴大家,告訴媒體記者和民代,讓大家來公評! 05/16 03:16
→ jajakang:民怨的事件之前板上已經討論很多了,該有所行動 05/16 03:17
推 xiaoyu:吃相真是超難看 我國怎會有如此垃圾 05/16 03:38
推 Lovetech:還蠻八卦的文章! 說成商業糾紛也太簡化了點 05/16 04:20
推 nmrfarm:這是詐騙吧? 05/16 05:24
推 kamisun:最後一段,日本的JARSAC唱片公司幫歌手辦演唱會都要收錢 05/16 05:34
推 kamisun:還有一個作者在公開場合引用自己的著作卻被JARSAC要錢 05/16 05:39
→ kamisun:作者想說錢會還給自己,就付錢給JARSAC,但是最後JARSAC 05/16 05:40
→ kamisun:自稱沒有盈餘獲利,當然就沒有把錢還給原作者,你看有多黑 05/16 05:42
推 asanohizashi:是JASRAC才對吧...... 05/16 07:25
推 galeer:不用理這種詐騙集團 05/16 07:29
推 rfr:歡迎蘋果來爆料!!!!!!!!!!!!!! 05/16 08:12
推 milkfox:k大的推文看了覺得好扯 = =" 05/16 08:12
→ nsrsc:可以私下問一下是哪個MATEL團要來嘛@@? 05/16 08:14
推 CaoPi:台灣三大吃人夠夠級團體之一的罵斯特又出來為非作歹了 05/16 08:15
→ nsrsc:再別版看到團名了..^^... 05/16 08:15
→ CaoPi:請認明!台灣三大吃人夠夠團體:唉腐屁唉、罵斯特、阿口!! 05/16 08:17
→ freakclaw:老話一句: 電視跟廣播都是以公開播送為目的, 說商家違法 05/16 08:50
→ freakclaw:? 電視台跟電台都有付權利金或是取得合法授權, 所以沒有 05/16 08:50
→ freakclaw:問題吧! 倒是這三大應該被抓起來關才對!! 05/16 08:51
推 lovehy:推 05/16 08:55
推 hahano:這太誇張了吧 05/16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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