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30日 星期二

甘乃威「求愛不遂」事件

作者: barbmarco (其曲彌高,其和彌寡) 看板: MenTalk
標題: Re: [閒聊] 這種女人值得嗎?
時間: Sat Oct 31 21:52:07 2009


看到"有好感"三個字不得不提半個月前在香港炒得很熱的政治新聞

(很好,這樣一個keyword "政治" 就可以讓很多人不想看下去

 不過沒差,反正不看是少了個好笑的笑話看。)













話說香港有個直選立法會議員 (相等於台灣的立法委員) 叫甘乃威..這傢伙有夠慘。
(from 維基百科)
甘乃威「求愛不遂」事件
於2009年10月,甘乃威被指性騷擾(或「求愛不遂」),令信仰基督教、曾任亞洲
電視新聞主播的女助理王麗珠最後被解僱。香港多份報章均以顯著篇幅報道甘乃威事件
,並以報道或社評質疑甘乃威和民主黨對事件的處理手法,指事件已令甘乃威和民主黨
主席何俊仁陷入誠信危機,更被踢爆涉嫌以逾15萬元(新台幣60萬元)賠償女助理。

有報刊評論文章指該事件「從性質而言不算特別嚴重」,只是因為民主黨內有「大哥」
趁機利用該事件打擊不甚聽話的甘乃威,才演變成「輿論審判」。時事評論員王岸然
指《蘋果日報》在此事件的報道方式是「對甘乃威進行人格謀殺」,背後原因耐人尋
味,又認為甘乃威是「明顯被黨友出賣」。

2009年10月9日,香港立法會內務委員會通過啟動可取消議員資格的「譴責調查機制」
去處理該事件,這是香港回歸後首次的譴責議員議案,如譴責議案最終獲得三分之二
多數票通過,甘乃威將被褫奪議員資格。


簡單來說就是:在香港,求愛不遂(也就是告白被拒絕)已可能被告性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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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是怎麼個"求愛不遂"法呢?

yahoo 新聞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091006/4/ek3d.html
甘乃威認向女助理表示好感
(明報)2009年10月6日 星期二 22:10

(節錄)
被指向女助理示愛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甘乃威承認,曾向女助理表示有好感,
但並非示愛。


有好感有好感有好感有好感有好感有好感有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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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甚麼才是"性騷擾"呢? 香港某律師這樣解釋

隔牆有耳:鼠王芬演繹性騷擾定義
2009年10月13日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mages/apple-photos/apple/20091013/large/
13lp2p4.jpg

梁美芬之前話一個眼神都可構成性騷擾,嚇親班議員。

鼠王芬上星期喺立法會講解佢對性騷擾嘅定義,佢話一個眼神都可能構成性騷擾,令
在場一眾議員嘩然。鼠王芬噚日向八方解畫,話當日時間所限,講得唔太清楚,其實
佢嘅意思係,如果一個男人用「猥瑣嘅眼神」,望住一個女性敏感部位超過五秒,令
女士產生不安,咁先構成性騷擾。所以不時被鼠王芬望到嘅同僚,唔好誤會鼠王芬向
大家示愛喇。

大家可能看不太懂廣東話,小弟作一個白話註解
她認為:如果一個男人用「猥瑣的眼神」,看著一個女性敏感部位超過五秒,令
        女士產生不安,這就可構成性騷擾。

小弟按:甚麼才算猥瑣還不是那個女的自行認定~ (攤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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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1. 人帥真好。
   (換成是帥哥,而不是甘乃威,跟那女主播表示好感的話...)

2. 在香港,跟女人說"我對妳有好感/有意思",或者告白,被拒絕的話,
   有可能被告性騷擾。

3. 在香港,看女人五秒就可能被告性騷擾。

4. 在香港,性騷擾(似乎已)不屬告訴乃論,只需要傳媒審判即可。

5. 比較說,你們台灣男人真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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橫批:信者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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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arbmarco       來自: 122.100.236.58       (10/31 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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