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annyyin (cobra) 看板: Soft_Job
標題: Re: [請益] 我很鬱悶,請各位指點...
時間: Sat Jan 23 19:42:00 2010
※ 引述《remmurds (雷穆爾德‧小一)》之銘言:
: ※ 引述《Elly (☑A利 ☑ A你)》之銘言:
: : 但我很迷惘,說真的,公司後來都有找外包來幫忙寫程式~
: : 之後公司在開會時不只一次說過想進軍大陸,
: : 將來所有正職的程式師,希望都能作到SD以上,
: : 因為以後正職不寫程式了,要給大陸外包寫,
: 其實關於外包這回事我一直有個疑惑,因為我以前的面試過程中也有不少面試官提到
: 未來公司的人才發展會逐漸朝向SD這塊走,coding的事情皆轉交給承包商。起初我也是這
: 麼認為,可是看看那些一流的企業:Google、微軟、IBM、Sun或Oracle,我從來沒聽過他
: 們什麼時候把coding外包給其他廠商做呀? (雖然這些企業會因為某些因素而去併購其他
這些不都是大型軟體公司(I和S也有賣硬體,但是至少I軟體比硬體賺,S應該是都沒啥
賺)?軟體公司本身絕對有外包。只是,外包的對向是自己公司--自己在外國的子公司
ps. 實際上G也有賣硬體(google search appliance...)
並且照任務分工,看那邊的TEAM適合開發哪些功能(或軟體)而已。
: 企業,不過這跟外包不同,外包是包不到專利技術的。)
: 所以似乎只能歸納出一個結論:公司為了節省成本而將coding全數外包給其他企業做
: ,結果到最後鶴立雞群的卻是那些願意coding的企業。 (當然,除非公司本身跟資電領域
: 毫無關聯:例如某雞排連鎖企業想架個網站之類的,那外包是正常的。)
結論也並不正確。能鶴立雞群的,跟到底有沒有coding or outsourcing絕對沒有直接
相關性!!
更此外,企業外包,不見得一定是省成本。很多時候也是為了有效率-- time to market
話說外包商,多的是時薪$150-$200, IBMer動輒超過$200, IBM lab裡的菁英,動輒
超過$300
ps. 美國一般一年工作時數2000小時,所以時薪水$200,等於年薪$400000。你沒看錯!
但是為啥企業仍然願意這樣被咬一口? time to market and expertise
企業本身如果投入人力物力作開發,做整合,往往曠日廢時。但是,如果能有效利用,
運用有技術,有經驗的外包商。短時間內把系統建置好,上線。要嘛開始省錢(可以
開始砍員工),要嘛開始賺錢(電子商務),何樂不為?尤其是外包商多的是不同
系統整合及技術導入經驗。企業主把計畫交給外包商,這樣技術可以快速導入,何樂
不為?
企業主最關鍵的是,能找對(內)人帶計畫,能找對(內)人監督計畫執行,能找對
(內)人對技術把關,不要被外包商玩在手上。次要關鍵是能找到(內)人把導入的
技術吸收後並加以靈活運用。
次要關鍵要是一時做不到,了不起加深跟外包商的關係而已。所以是次要關鍵。但是
主要關鍵,一樣不能少!
把我上面五行字,套到計畫執行面,企業需要有下面關鍵人力
1. project manager (tech side + business side) 一到兩人
2. stakeholder (tech, business, finance) 看計畫牽涉到多廣
3. archtect (tech) 一人
4. SME (subject matter expert) 一到兩人。這SME不一定叫做SA/SD,但是要懂公司
domain know-how (所以叫做 "subject matter" expert)
5. developer (optional,所以人不會多)
企業為啥還是需要developer?因為有些系統或許太過敏感,不想給人家碰。
有些系統外包商表明不願意碰,所以要有自有人力整合。或者是要能吸收外包商的技術。
上面做的好的,公司不管外包還是自己來,都會成功。反之,我覺得都不會太成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98.221.133.44
※ 編輯: dannyyin 來自: 98.221.133.44 (01/23 19:45)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您好.本資料庫並非第一手資料.如果你有對文章作者的詢問,意見與需求,請自行找尋文章作者並提供意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