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6日 星期六

警察奉行的不是法律 而是他們警界流傳已久的祕笈

作者: ada1018 (ada1018)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討論] 有警察的八卦嗎?
時間: Mon Mar  3 13:55:09 2008

※ 引述《tarryx (台南,man)》之銘言:
: 後續發展
: 我一直還是認為應該遵循法律走正途
: 我以為是警察不想受理
: 在這邊
: 我還是說
: 我錯了
: 趁機教育一下鄉民
: 法律是保障懂法律的人
: 而不是鄉民
: 早上我打去警政署詢問幾個問題
: -我被毆打,找警察來現場處理,警察沒有紀錄下來對方身分,那是正常的嗎?
: 警政署服務人員(警察口氣好像都一樣..很有趣)
: 說 警察只是過去制止 並了解一下 我沒提出告訴 也沒要求警察留下對方資料
: 所以警察沒錯


你沒提出告訴所以警察沒留下資料所以沒錯?
最好是啦 國家追訴原則是這樣追訴的嗎?
"知有犯罪嫌疑"就要開始調查了 告訴是合法起訴的條件
跟偵查義務無關
: -我問他說那代表我被毆打後 我不懂法律 所以沒要求警察留下對方資料是我的錯?
: 警察回答說
: 那是你讓你的權利失效 也不是警察人員的錯
他乾脆說千錯萬錯都不是警察的錯好了
: -我又問 所以我一定得先去驗傷 提出告訴後 警察才能處理?那對方剛好在這段時間
: 跑了就算了?
: 警察還是說是我自己讓權利受損
: 他請我去指認哪一個才是打我的人在來報案提告
不須要 不然監視器是裝辛酸的嗎
: -我又問當時的受理員警在我剛被毆打時不留下對方資料 現在對方又避不出面
:  受理員警之後又說他沒辦法找出對方是誰 所以這件事情就不了了之?
他這樣說也沒錯 一個廢柴當了警察還是廢柴
對一個廢柴警察你奓望他能有什麼辦法 那的確是緣木求魚
: 警政署的警察又說 對 那是我的放棄自己的權利
: 所以對不起 我錯了
: 我被毆打頭昏眼花 太不冷靜
: 以為警察來處理後就會做好一切程序
: 原來 程序是要自己要求的 不然警察不會主動提出幫忙
: 原來一切都得按照法律走 都是我的錯
: 我一直無法理解的是
: 當時剛發生的時候我就一直要提出告訴 不能提出告訴也希望警察能幫我爭取權利
: 當時對方都還在現場
: 警察就一定要我先去驗傷 一直強調傷害罪有6個月的追溯期
: 我去驗傷了
: 回來在報案對方不在了
: 警察說他們也找不到那些人
: 所以無法受理 無法幫忙 只能打電話去車行詢問 結果車行的人全部推託不知情
: 我以為是警察要吃案
: 打去警政署問
: 證實
: 全部是我的錯
: 鄉民們要牢牢記住
: 先去好好了解法律在來討生活吧
: 等你身家財產受威脅 警察是幫不了你什麼 除非你懂全部的程序
: 不懂 就是你錯了
你找警政署就真的是你的錯了...
幫個忙 官官相護耶 你還找警察的直署機關 囧
這時後請找他們的主人 跟檢查官報案 他就會指揮警察去調查了
那如果檢查官不鳥你怎麼辦?
沒怎麼辦阿..這就跟政治家互推皮球一樣 你能怎麼辦呢?
兩條路
一 請律師自訴=但是你也沒證據
二 跟蘋果爆料=但也得先找個小說家幫你掰故事

我知道你一定很想說 警察根本不懂法律 他們騙人!!
他們是不懂 而且也沒辦法懂 只是他們以為自己懂
更重要的是他們必須裝懂 所以囉...?
(真正懂的不是沒有 只是你恐怕無緣接觸)

警察奉行的不是法律 而是他們警界流傳已久的祕笈
而且只能用口耳相傳 老雞帶小雞的傳授法(因為不能留下把柄)
當然你要警察完全遵守法律的去追訴犯罪 那就不是我們的福氣了
惡人自有惡人治 以暴制暴必須的 (只是上了法庭就是法治國了 囧)
不得不承認他們對於刑求真的很有一套
大家應該都聽說過灌水吧?
灌水不是就把你綁著狂灌你水而已(這樣會嗆到)
在兩張桌子中間放一根棍子 然後把人倒掛在上面
(就是一個人呈現跪坐的姿勢 手跟腳踝綁在一起
 然後倒過來掛在棍子上)
然後在你臉上放一條乾毛巾 這時你還可以呼吸
再來拿水壺慢慢的把水往下澆(要慢慢澆)
慢慢的呼吸越來越困難 到最後不能呼吸 這樣才有恐懼感
這招清朝就有了 只是清朝用的是毛紙不是毛巾
警察真的是很重視經驗傳承阿..

另外說一個我覺得很有趣的黃鶴別翅案
有個被告在法庭上主張他受警詢時被刑求
他的自白筆錄是逼供而成
還拿出手腕跟腳踝關節挫傷的驗傷照給法官看(八成是被灌水了)
法官就傳了當事人警察來訊問啦
結果警察說:
法官大人那個不是刑求啦!!那是我在以現行犯逮捕他的時後
因為他一直掙扎 我不得已只好使出祖傳的"黃鶴別翅擒拿術"來使他就範
可是這招我還不熟練 所以不小心施力過度才會這樣的啦
(這件事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只是聽的時後
 我很好奇如果法官跳下來說"那讓俺來勘驗勘驗你這啥黃鶴別翅擒拿術"
 會怎樣)

還有警察在合法逮捕嫌犯的時後 可以附帶搜索嫌犯的身體和可及之處
所謂的搜索 嗯 就是電影常見的那種在你身上拍阿拍的 看起來不痛不癢
可是警察在逮捕毒犯後 總會從嫌犯身上"搜出大量毒品"!!!
最常見的說詞就是:阿我就撲倒他的時後 毒品就從他身上掉出來了
掉 出 來 了 !!??如果被撲倒毒品就會掉出來 那這個毒犯不是存心被追就是白癡了
如果警察附帶搜索時沒有所謂的密技 打死我都不信

還有一件事也是聽來的
一個檢查官上任不久 一個老鳥警察來跟他要一張"身體檢查許可書"
(偵查階段檢座的權限)
檢問:你要這做什麼?  警察說:我要去某嫌犯家"搜索"!!
檢再問:那要搜索票阿 我得跟法官聲請
警:檢座你新來的不懂啦 我拿身體檢查許可書去他家 跟他說:
   說!!你是要讓我進去你家搜索呢?(同意搜索不用搜索票)
   還是 嘿 嘿 嘿 你要我"檢查"你的身體勒?(陰笑)
   那他就會乖乖的給我進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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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輕輕告訴你....我是愈來愈愛你....
愛到我自己無法形容....你會這樣愛我嗎?
這像是永遠的問號....
http://www.wretch.cc/album/holdmyhe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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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tasogare:他就會乖乖的給我進去了...                              03/03 13:58
推 vr60267:                          噢......                      03/03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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