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vilmask (奕之華)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爆卦] engadget癮科技無法發出的最後一篇文章,很有八卦
時間: Tue Jun 28 11:05:05 2011
http://ppt.cc/PxQg
這篇文章是「原」癮科技中文版Atticus所寫的,據說是在凌晨寫的最後一篇。
但未能發出去。據說有某個OOXX(不好聽的話總是要消音的)整夜沒睡在那邊看
,這篇文章一完成,某個OOXX就開後台進來看,然後Atticus的權限馬上被登出
,遊戲結束!權限被硬拔掉了。
不過文章裡面,有濃濃的八卦味就是……
如果嫌文章太長,只要看有上色的部分就可以了。
-------------------底下是他未能發出的最後一篇文章----------------------
Google和台北市政府的鬥爭:傷的是願意付費的消費者和願意出力的開發者
Google Android Market 因不遵循「中華民國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郵購或訪問買
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
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台北市政
府則以重罰新台幣一百萬元,並定七月前提出改善計畫,Google美國總部人員則將於
週四再與台北市政府進行協議
Google 為此以下架 Android Market 的方式,避免被台北市政府繼續懲罰,並以被
動的方式表達抗議。但這樣的作法已經傷及廣大台灣 Android 應用程式開發商以及
有能力願意購買付費 Android 軟體的使用者。台灣的資深 Android 應用程式開發
者 Sam 在部落格文章【消保法的過時與不完整 - App七天內可退錢,那電子書,音
樂,電影也都可以看完再退囉】一針見血的指出,當前的消保法其實對數位產品的適
用性是很差的,我們用完全經濟人的觀點來看,如果 Android Market 上面的付費軟
體有七天鑑賞期,那電子書七天內看完了就退貨、遊戲七天玩破關也退貨,也是造成
另類盜版的情形發生。
以解決當前的問題來看,立法當局趕緊為數位產品制定良好的消費者保護條文才是正
確之道,但這樣的作法根本來不及。以 Sam 提到在 Android Market 上購買軟體「
規範軟體市集商家,要明確地提供有中文服務的瑕疵商品申訴與退貨的請求管道與處
理期限。」且在軟體購買之前,市集上有明確的軟體說明才是好的方式。
但從現在來看,不論 Google 或台北市政府都是以自利的心態處理該方法。如果台北
市政府妥協,其他透過非直接消費的廠商也會爭取縮短鑑賞期;但如果Google妥協了
,其他國家也會要求Google把付費軟體延長到七天可退貨。Google為了拒絕台北市政
府的要求,Google 立即把所有的付費Android軟體從市集上下架,連公告給使用者和
開發者的時間都沒有,可說是在決策的過程中,根本忽略兩個族群的感受。
[1;33;40m
舉個例子好了,眼前大家正在看的Engadget中文版網站,有一天母站Engadget.com覺
得現在中文版的編輯並不符合他們的需要,然後無預警的先將全部的編輯停權,並在
最後一刻時間告知讀者,這樣的作法是否違反這間公司的律例?可能沒有,但就是粗
魯,沒有把所有的前因後果和讀者交代,好像一群人偷偷躲在房間中制定完一個決定
,然後就公諸於世,結束。台北市政府根據僵化的法條依法行政,在條文上絕對沒有
問題,但官僚迂腐到不行,完全沒考慮到開發者和購買者的情境下作決定。
Google也是一樣沒有照顧到台灣的開發者和願意購買軟體的使用者,在無預警下以做
出這樣的決策。臉書上有一個網友這麼說道「今天這事,開始讓我有點擔心 Google
的服務了,因為, 它也可能某天因為某種原因停掉它的免費 gmail 服務呀~ 它不爽就
可以停掉一個重大服務~ 這是可以相信的企業嗎?」這個例子舉得不錯,因為我也是會
透過Google Checkout 服務,每年花五塊美金購買 GMail 增加 20GB 容量的付費使用
者。今天台北市政府針對的是 Android Market,所以讓我逃過一劫,如果是針對
Gmail 容量增加購買沒有七天鑑賞期,對 Google 開罰一百萬元,因此Google決定取
消台灣區任何付費增加容量的服務,那剛好我的 GMail 帳號剛過期需要購買容量,我
不就肯定完蛋了嗎?
在我們的世界中,不論是台北市政府或者是Google,都是政治界和網路界的「大人」
,為何只有這種投直球只能一方認輸的協商方式呢? [1;33;40m就好比我們網站如果有編輯看不起
其他編輯群,卻不按造團隊規矩來做事,而是像Google一面下架軟體,市政府一面開出
罰單,這種傷害對方而取得尊嚴的方式,對網站來說最傷的就是網站的作者以及來網站
的讀者,對台灣來說傷的就是購買Android手機的使用者和想要努力於高品質軟體的開
發商。
從2005年五月十日我寫下第一篇文章的時候,Engadget中文版正式誕生,整整六年我已
經寫8,210篇文章,換算成九十五萬七千四百十七個字,不能算是科技媒體界的老兵,
但也算刻鑿了一點痕跡,希望有任何一位這個事件相關的參與者,在作出任何決策的時
候,都像是網站編輯們為讀者著想一般,而不是只想著自利、權勢、不讓他人好、只為
選舉、將真正的參與者矇在鼓裡這些作法,作些更有意義的決策,少寫傷人的行動、少
些無意義的口水,才是最好的表現,地表上最優秀的網路公司Google、台灣首都政府、
世界上最好的科技部落格Engadget,我都這樣的期許著。也希望如作者Bobby所說的
「Google將派員來台處理此事,週四抵達週五開會。看看有沒有辦法讓北市府保住面子
,Google與開發者不丟銀子,Android使用者不致發狂的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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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0.200.205
※ 編輯: evilmask 來自: 219.70.200.205 (06/28 11:05)
→ pttdog:癮科技是論壇嗎? 很少人去看 06/28 11:06
噓 ravers:費雯 06/28 11:06
→ XA:END 06/28 11:06
推 DASHOCK:這篇不錯耶 06/28 11:08
噓 ClubT:看完了,不過沒八卦 06/28 11:08
噓 komachi275:買書也可以七天內看完去退 跟實體有啥不同 06/28 11:08
推 kimgordon:軟體沒有運送時間 可以短一點 但起碼也一天 06/28 11:12
推 wonderverge:這篇寫得很好啊 為什麼要噓?@ @ 06/28 11:12
推 sunnywing:換團隊經營了 06/28 11:12
→ kimgordon:意外嗎 這就是台灣啊XD 06/28 11:13
→ kimgordon:本文有明確顯示出綠色 就會有一堆人推了 06/28 11:14
噓 testtesttest:軟體七天內應該要給退換,這點很好啊.... 06/28 11:15
推 aceone:買書看完七天再去退是你不要臉 不是理所當然 06/28 11:16
推 meyou:靠 妓者要來抄了 06/28 11:16
→ aceone:七天退 開發者都不用活了 數位商品不能這樣搞好嗎? 06/28 11:17
→ wliu:一支花欸 06/28 11:18
→ jay53085308:後面真正的內容是版權 版權才是重點 06/28 11:18
→ jay53085308:不像是其他商品 是可以持續使用的 06/28 11:19
推 sc024500:噓的人都沒看文 網路上買軟體、買電影哪時有七天鑑賞了? 06/28 11:21
→ sc024500:就算是購物中心買軟體也不會讓你退 這要不要也要去講一下 06/28 11:21
→ CTHsieh: 各鞭 五十 大板 06/28 11:22
→ corey5048:已經沒有掛癮科技了 06/28 11:22
推 tokyoto:上色的你沒點出人名和經過就一點都不八卦 這只是公司內部 06/28 11:42
→ tokyoto:鬥爭 06/28 11:42
推 mdfh:幾乎每篇都有幾個固定班底在評論 06/28 11:50
推 coronach:原po辛苦了 以後希望你們能把cool3c撐起來 06/28 12:39
推 ezsome:這就是台灣軟體發展不起來的原因啊 06/28 13:12
推 Jimmytp:花大辛苦了! 06/28 13:39
噓 scsa3:莫名其妙 APPLE可以 為什麼ANDROID不行? 06/28 13:50
→ scsa3:而且上面軟體只賣台灣嗎? 扯什麼發展不起來 06/28 13:50
推 kevin20541:這篇文章根本不在android阿 在癮科技團隊被撤換 06/28 14:26
推 doomdied:辛苦了 06/28 14:52
推 j3:外商火人就是這樣啊! 看來應該沒有直接的主雇關係,不然應該 06/28 17:42
→ j3:有不錯的資遣費吧! 被火的人也不會這麼不爽。 06/28 17:42
推 philip:外商都是在你桌上放信然後請警衛帶你離開XD。 06/28 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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