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ovefreecat (Creep) 看板: AC_In
標題: Re: [洽特] 巫女島
時間: Tue Jun 14 20:54:03 2011
恕刪
針對亂倫這件事,以下都利用我所學到的文化人類學觀點來補充。
亂倫禁忌(incest taboo)是屬於人類的普同性特徵(universal traits)之一,
所謂的普同性,就是可以見諸於每個人類生物基礎或者社會文化的特徵,
例如漫長的嬰兒期、沒有特定發情期…
認為過去、較原始未開化的社會會有濫交性行為的論點,
是十九世紀末那些舊演進派(evolution school)的說法,
而後世學派很多都早已推翻那種原始社會的迷思。
也就是說,從過去到現在,每個人類社會都有亂倫禁忌,
不會認為我們所想像的近親相姦是被鼓勵的。
而當然,也有些未獲證實的研究,會指出仍有亂倫的特殊歷史,
諸如古埃及王朝,「目的」是為了王室血統的純正。
這是屬於人類的獨特性(particularity),也就是侷限在單一獨特地點、文化與社會。
從生物人類學的觀點,以靈長類研究來看,成年猿類往往離開原生群體尋覓對象,
以減少亂倫結合的頻率;
因此,人類避免與近親交配,表現了一種普遍的靈長類生物傾向。
白話點講:猩猩都不搞亂倫了,從他們進化而來的人類哪還搞亂倫。
只是,目前也沒有一種理論可以完全涵蓋亂倫禁忌而論。
Hobhouse主張生物本能、Westermark認為會對共同成長的家人產生性嫌惡、
還有比較常聽到的生物學基因上的說法,
但這種科學性質的說法仍不能解釋交表通婚習俗。
(同樣程度的血緣相近,為何一邊可通婚一邊不能?當然還是跟繼嗣系統有關。)
亂倫禁忌的禁止範圍,會因文化而產生差異。
例如我國表兄妹不能結婚,日本可以。
文化相對性拉得極端點來說,如果某島原本的文化裡是『不認為這樣算是亂倫』呢?
如果從社會結構的觀點來看,
亂倫禁忌比較廣被接受的解釋,是他被發展出來以確立外婚制度,
強制人們從自己的親屬團體外找尋配偶。
李維史陀(Levi-strauss)就是持這種觀點。
那麼,英國殖民後,仍保持這種近親相姦的習俗,
是不是反過來藉由維持這種制度,來避免被外來強勢文化入侵呢?
藉由「不外婚」來拒絕與「外」進行結盟,
是一種象徵性和政治性多於實質性的意涵。
這只是我的推測(如果wiki的訊息是正確的話)
不過,文化多元相對論的極限,也仍有一項至少的人類共享價值,
那就是「人權」。這點是當代人類學者的共識。
牽扯到人權,寧願自打嘴巴也要把該說的話從紅腫的嘴巴說出來。
啊不過「人權」要各個文化怎麼詮釋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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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ovefreecat 來自: 111.240.1.28 (06/14 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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