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日 星期日

霍夫曼自承Rubber Duck的創作原型來自TOLO公司出品的Bath Duck



作者: peermyheart (澄心)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問卦] 黃色小鴨的版權是誰的?
時間: Sat Dec 21 21:55:27 2013

原始洗澡鴨存在已超過百年,若追朔到最原始的發想者都已作古
且現行的各國著作權法保護期間普遍訂定在50年上下
因此就這一部分比較沒有版權問題

霍夫曼自承Rubber Duck的創作原型來自TOLO公司出品的Bath Duck
TOLO公司同時也是霍夫曼的主要協力廠商
長這樣http://tolotoys.com/products/bath-duck/
原始版權應是在TOLO公司,霍夫曼根據這個原型做改作,既然要改作勢必有授權
(所以若把霍夫曼的小鴨造型照抄還可能同時侵犯到TOLO的智慧財產權)
而改作後的大黃鴨有它(經改作後)本身的著作權


然而台灣的著作權法並沒有將「創作理念」作為智慧財產權的一部分
為了顧及沒有規定到的這一塊,在創作實體本身以外的部分,常見以合約約束之
因此訂定合約是為了「協議授權」同時也為了「補足」智慧財產權不足之處

著作權法雖然規定「保護僅及於該著作之表達」,但在這次公共藝術當中
不要有太多的商業活動(less is more),這樣的「訴求之實踐」亦即為表達的一種形式
然而法律沒有明訂所謂「表達」有哪些形式,所以有模糊空間,因此也常以合約約束之

霍夫曼為何跳腳,因為不論是撤掉展覽(乙方違約),或是繼續展,都已經糟蹋他的初衷

這邊說說霍夫曼過去曾做過很多類似的作品
譬如「胖猴子」、「大黃兔」...很多都將動物大型化作為創作表達方式
至於為何要放大,他有自己的創作原理,在此不提
 (總之是有一定脈絡,大黃鴨不是突然冒出來的)
和其他公共藝術家相同的是
公共藝術是為了給城市或地方帶來一種省思精神,是「集體式的思考和體驗」
所以看看法國展的時候 http://ppt.cc/qAsZ 更大隻,但有擠爆嗎
再看看大阪 http://ppt.cc/z6UV 人潮也還好,沒有到誇張多
但是在這些都市的回響是「amazing」
Why,因為我認為他們感受到了霍夫曼想傳達,享受「簡單的快樂」並散播它們這樣的意念
而且,對他們來說藝術是更接近於生活的一部分,並不需要「朝聖」
這就是素養的落差

PS.「簡單的快樂」這樣一個理念可以盡量被仿造
但作為表達形式的Rubber Duck展覽是受到智財權保護的
沒保護到的部分如前面所說以合約保護之

其實他在接受訪問時還有提到另一個理念
「它只有外面一層皮,裏面甚麼也沒有,好像現代社會側重賣相、外表,不講內涵!」
他應該感到欣慰,在歐洲、日本時Rubber Duck作為一個表徵提醒人們忘了什麼該警覺了
但在台灣剛好反過來...  算是回到牠該去的地方了嗎XD

簡單整理一下我認為的事件核心
作為藝術展覽,適當地販售周邊可視為是藝術價值必要的延伸
對於創作者來說是理念的被接受,對主辦方來說是合理的收入來源
對觀眾來說是為自己留一個紀念
這個延伸顯然不只是金錢,況且延伸物不該是被當成主體的! 在台灣好像快要變這樣> <
再者,Rubber Duck的授權費可看成是他累積過去成果(還有失敗經驗)所成的品牌價值
這個品牌包含有他這個人(及其理念),還有巨型動物系列,以及展覽形式的安排...
很多必要的經驗、元素、個人特質等等湊在一起才支撐起Rubber Duck
所以才說牠看起來很簡單但背後不簡單
且據對岸青年時報報導指出,現場「唯一的“商業活動”是現場發售1000?微型黃鴨
每隻售價99元人民幣,為某慈善基金籌款。」

他如果真只是要錢要不到,那他是不是當初就可以多授權多賣周邊?
當然如果看官還是覺得要1200萬就是死要錢,也沒對錯,就是社會自有公評吧


題外話
藝術品從初步的概念到成型,再到成熟,所花費的心力、金錢與時間
視創作者每個人條件而有所不同
但是藝術品之所以為是藝術品,就必須堅持每一個環節做到好,這是沒分別的
把90分向上提升到95分甚至是99分是非常困難的,在成功之前真的普遍來說相當燒錢
且既然是公共藝術,表示它可以為市民帶來某些精神價值,如果涵蓋的層面夠廣
那1200萬可能只是小case
至於為什麼是這個數字或其他數字,實際上包含哪些成本
他自己沒說,合約我們也沒看到所以無法臆測

以上講的是一些藝術經濟學,政府真的想把文創好好「產業化」真的要很有sence啊
包含領導者政策,以及行政部門自身,還有最重要的國民教育
 抱歉,借題發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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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r20detll:你車輪的?                                             12/21 21:57
推 Compalcomm:知道為什麼台灣不擅長做品牌了吧                       12/21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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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qa1122z:如果不是腦殘媒體照三餐炒作好幾個月,小鴨版權值屁啦!!  12/21 22:06
→ peermyheart: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市場機制罷了                      12/21 22:13
推 learnpig:qa大中肯                                               12/21 22:13
推 kawatetu:這篇寫的很好啊,藝術是融入生活中的,融入環境中的       12/21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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