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4日 星期日

pixnet搞河蟹擋「情色」不擋「色情」

作者: MurphyWu (雪濤俠隱) 看板: Blog
標題: Re: [痞客] pixnet搞河蟹?
時間: Mon Dec 14 01:05:52 2009

我想客服可能要等到週一上班後才會有回覆,這裡我就先講講我的想法好了。

1. 我傾向相信這是技術面問題,後台關鍵字過濾有瑕疵。
但我實在無法認為技術可以或應該完全取代人為判斷。

2. 擋「情色」不擋「色情」,這倒是奇怪得很。

「據說古早古早以前,深夜可以看到『東京○○派』這個節目……」

「師大英語系的賴守正教授曾經發表過一篇論文,
名稱是〈踰越禁忌/愉悅大眾:阿雷提諾的○○論述〉
( 《中外文學》Vol 35, no. 5(Oct. 2006): 41-80.)。」

○○是什麼?被河蟹的「情色」二字是也。

3. 哇哩咧,雨狗可以貼走光照,李昆霖可以談遛鳥,
我只要寫「情色」兩個字就有問題?XDDD

4. 我覺得問題不在關鍵字是哪些,最重要的是事先審查並強制列為草稿這件事。
台灣又不是大陸,幹嘛搞河蟹?水果報都沒被河蟹了。
我可不想以後打到關鍵字都空一格。

5. 既然pixnet後面是作為出版者的城邦,
應該會知道出版法實施年代出了多少問題,多少人的言論自由就這樣被剝奪,
也應該要瞭解限制級出版品風暴期間,上中下游業者承受了什麼,
濫用關鍵字搞事先審查,這是走倒退路,不但粗暴,而且輕率。
封鎖色情廣告留言或許還好,可是搞到部落格使用者身上?我不以為然。

6. 我傾向使用者自律,不當行為可以事後檢舉,但不該事先審查,
而且照我碰到的這種審查標準,
目前恐怕還沒有辦法確認審查者立場與評斷是否公允。
你當然可以說站是你開的,你最大,合則留、不合則去,
但既然開的是公眾站台,就要承受公眾的檢視。

7. 這件事可大可小,但我不認為應該妥協,
我對我這個blog的寫作態度是嚴肅的,絕無違規,也不想被冤枉。
寫這些東西不就為了一個爽字,還能得到什麼?
如果沒有得到讓我滿意的答覆,我會考慮離開pixnet。

現在居然在看如何從pixnet搬家到 wordpress的文章,唉……
其實真有這麼嚴重嗎?我也不希望被視為被迫害妄想症患者啦,
我對pixnet的期許還是很深,希望最終能夠獲得站方的善意回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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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書店防禦工事】 http://murphywu.pixnet.net/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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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4.218.24.107
噓 bujiu:so? 要搬家就搬家還一大堆話                                12/14 01:13
→ Lovetech:我去日本網誌也遇過事前審查 但是我不覺得這是河蟹        12/14 01:20
→ amethysta:噓文的是怎麼一回事?                                  12/14 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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