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5日 星期五

騎樓的設置, 基本上屬於公共通道的性質

作者: Ho1liday (江湖唯有英雄志)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賴清德:「騎樓淨空!」店家嗆:[對你印象差]
時間: Sat Feb 23 14:33:06 2013



作者: wtula (http://kuso.cc/95T ) 看板: car
標題: Re: [心得] 腦殘無藥醫的拖吊大隊〈市政府〉
時間: Wed Mar  5 17:54:03 2008

http://tw.myblog.yahoo.com/mw2799/article?mid=827&prev=832&next=826

騎樓的設置, 基本上屬於公共通道的性質,
法規上規定8米以上道路得設置騎樓供公眾通行使用
"得"的意思是可設置可不設置
如果不設置騎樓就必須退縮 4 米才能建築 (設無遮簷人行道)
設置的話那騎樓所占位置面積往上推算各樓層
在騎樓上方位置的面積均屬 "獎勵面積", 是不計入建蔽率計算
因此建商當然要設置騎樓, 一樓騎樓有可登記面積,
二樓以上的面積都是多出來可以賣錢的面積,
為什麼不蓋騎樓呢? 當然蓋ㄚ


問題是獎勵面積是建商受惠,
而買一樓的人卻需計算騎樓面積, 光有所有權卻沒有使用權,
造成很多使用上的爭議, 顯然在法規設計上有圖利建商的嫌疑
那騎樓既然歸於公共通道使用, 當然就不能在此做生意
堆置雜物, 任何阻礙通行的行為都是禁止,
包括停車也是不行的

騎樓的設置是建築法規的規定, 所以與大樓管委會是無關的,
管委會及任何人都可以依法檢舉占用騎樓,
也無權去開會變更它的使用方式喔

騎樓如果以較新一點的法規解釋, 應可歸在" 開放空間"的範圍,
所以騎樓雖然有所有權, 但沒有使用權喔,
使用權歸於通行大眾


另外道路交通管理條例 也在條文內明確列騎樓為道路及人行道
一、道路:指公路、街道、巷衖、廣場、騎樓、走廊或其他供公眾通行之地方。
二、車道:指以劃分島、護欄或標線劃定道路之部分,及其他供車輛行駛之道路。
三、人行道:指為專供行人通行之騎樓、走廊,及劃設供行人行走之地面道路,
    與人行天橋及人行地下道。

所以騎樓停車也是違規的,
當然更沒辦法畫設做為停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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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
先看你家前面道路有沒有八米寬

沒有八米的話
騎樓才會是你家的
但是你要停車
車子不可以超出騎樓
不然還是違規
除非你家騎樓深度跟車子一樣長 或是面寬跟車子一樣長

有八米的話
除非你家有讓出四米 (而且這四米上面要是空的 沒蓋任何東西)
然後你家才蓋騎樓  這樣你家才有騎樓的完全使用權
而且記住「你家騎樓深度要跟車子一樣長 或是面寬跟車子一樣長」

所以簡單來說  騎樓幾乎不可能合法停車


不過法律歸法律啦
中南部車子停騎樓很常見
會來取締都是有人去檢舉
警察才會來做樣子

風頭過了就好了 不用太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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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3.42.53
噓 shael13:敢取締廟會亂像再來說嘴                                  02/23 14:33
推 shael13:噓錯                                                    02/23 14:34
推 fur:仁醫三年後跟小英出來搭檔!                                  02/23 14:35
→ jamiefancy:跪求取締封街流水席嗩吶吹不停的喪事,憑什麼擋路吵人   02/23 14:35
→ Hammond:廟會....影響選票的程度 比取締店家來的廣又大 當然要謹慎  02/23 14:35
推 waijr:騎樓和紅磚道一樣都是公家的阿 政府法令怎麼規定私人就該怎   02/23 14:36
→ lulalla:那是沒容積率管制之前的舊制,新制二樓以上一樣算容積,沒  02/23 14:36
推 wahaha99:幹 阿這些智障法律是誰訂的 是誰長期過半卻擺爛不管       02/23 14:36
→ waijr:麼做 不能把公地佔為私有吧                                 02/23 14:37
→ lulalla:有白賺室內面積的事了。所以台北市新大樓常常沒騎樓直接退  02/23 14:37
→ lulalla:縮。                                                    02/23 14:37
→ lulalla:中南部以透天為主,單層面積越大,就可以少爬一層樓,故仍  02/23 14:38
→ lulalla:然傾向蓋騎樓,美其名為透店,原因在此。                  02/23 14:38
→ ev331:不要中南部啦 幹 晚上下樓看 機車車海 堵到都沒路搬腳踏車    02/23 14:40
→ stevenkuo:多劃紅黃線,先抓違停,就解決一半。                    02/23 14:52
推 DIDIMIN:法規上的「得」到底是「ㄉㄟˇ」還是「ㄉㄜˊ」?差很多    02/23 15:04
推 lulalla:得(ㄉㄜˊ),這是地方自治都市計畫的權力,都市計畫有設法  02/23 15:11
→ lulalla:定騎樓的路就一定要設,沒說的就不用設,所以是看都市計畫  02/23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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