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9日 星期三

現行犯的範圍很廣從極重罪、重罪、輕罪、極輕罪等都可以構成現行犯

 作者: haiduc (小火柴)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問卦] 現行犯在派出所可以有多爽?
時間: Wed Feb 19 17:50:04 2025

※ 引述《waterice0902 (默默淺水)》之銘言:
: https://i.imgur.com/29Hbjkw.jpeg
: 電視劇看太多以為現行犯被抓到派出所會坐在一個長椅上 然後一隻手上銬在一個長長的
: 鐵欄杆上
: 沒想到現實中現行犯可以在派出所內泡茶談笑風生還有麥當勞可以吃
: 台灣不愧是民主聖地!現行犯在派出所內原來這麼有人權,所長不知

道有沒有親自出來倒
: 茶給超派
: 有沒有現行犯在台灣派處所內能有多爽的八卦?
 


現行犯的逮捕不以案發當下人民自力逮捕才算

只要在案發當下通知警察警方

由警察警方施行逮捕也可以構成現行犯

現行犯的範圍很廣從極重罪、重罪、輕罪、極輕罪等都可以構成現行

當年甚至因為網路P2P下載案件  警方甚至可以到大學校園逮捕學生

然後學生被視為現行犯

犯罪當下  就算沒有打警察、罵警察等狀況

現行犯要是不配合管他輕罪重罪都可以上銬逮捕回警察局

但是有一個情況可能沒辦法視為現行犯

就是警察以為罪犯藏匿在什麼地方  於是警察上門抓人卻撲了空

這樣就沒辦法視為現行犯了

這在以前的台灣社會比較容易發生

現在的台灣社會因為監視器很多  發生這種撲空情況的機率就低很多

但是還一種情況隨時可以抓或逮捕  那就是通緝  被通緝的人隨時可以被逮捕

現行犯抓回警察局之後

警察會給現行犯偵訊做筆錄

筆錄做完看情況要移送或函送

移送就是隨案移交檢察署偵辦  移送中間的過程嫌疑人要被限制人身自由

例如待警察拘留所  然後由承辦檢察官決定要不要給這個嫌疑人自由

或者再交由法官決定要不要給嫌疑人自由

至於函送  就是只把文書文件辦案公文交出去  嫌疑人不用跟著公文被移交

函送的情況嫌疑人就是自由的

法律有比例原則

像那種很輕的罪  例如只是被科處罰金或科處罰鍰的罪

或者只是被求處極短期自由刑的罪  例如拘役  像這種極輕罪筆錄做完就是函送

函送做完筆錄(嫌疑)人就自由了

所以有可能有發生一種情況

就是有人不配合或態度不佳被以現行犯逮捕

但是筆錄做完  他只是犯了極輕罪  所以做完筆錄這個人就可以離開警察局自由了

現行犯的範圍是很廣(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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