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30日 星期三
我的研替血淚史04-2
作者: vbangus (電機小胖翔) 看板: DIRDS
標題: [回役] 我的研替血淚史(第4-2集)(轉調2次)
時間: Fri Dec 27 23:50:22 2013
(從4-1集最後面開始接續)故事繼續....
時序已開始進入了公司、役政署、與我的角力戰。此時自己已知道,
加上長輩(自已家裡傳產公司的老闆)的建議,想說應該要設下停損點了。
我在研替申訴系統主要是先寫說:煩請役政署承辦人協助役男要回公司
惡意積欠的薪資,我並會附上當初所談好的薪資金額之證明以茲佐證,以及老闆娘
更早之前傳的電子郵件,否則不排除投書蘋果日報等相關媒體。
過了兩天,承辦人員打電話過來了,以下是對話:
承辦人(已與先前的小姐不同了):X先生您好,請問這是怎麼一回事?
能講更清楚一點嗎?
我:好,就原本進這間公司之前有談好了薪資,並且確實有記載,但在這間公司
服役期間老闆惡意減薪導致積欠薪資欠了好幾萬元!
承辦人:那請問一下他為什麼要減你薪水?
我:老闆跟我表示,當初時公司財務困難,需要申請一筆科專經費下來才能付
我原先談好的薪資金額以上。
承辦人:請問一下這有根據嗎?
我:有老闆娘的電子承諾信以及錄用通知為佐證。
承辦人:那...所以你的意思是,想要要回你先前被公司欠的部份嗎?為什麼
先前只用電子郵件一來一往溝通?沒有面對面溝通嗎?你溝通方式只會這樣?
我:科專都申請通過了,公司也拿到科專經費了,再加上公司有700萬可以當自籌款
申請科專,可是之後原本公司答應我要付我一個月5萬元的薪水,但現在都跳票了!
之前本來也想用面對面的方式溝通,但怕雙方撕破臉,因此也就作罷了!況且科技公
司本來就很習慣用E-mail溝通,不然事情到最後口說無憑阿。
承辦人:嗯,好,了解。這個部份我會跟公司說,叫公司改善。
我:好,再麻煩您了。現在我也不想被劃大餅,以及不想聽老闆再打高空了,但就是
想要回每個月45000-35000=1萬元一個月的薪水就好了,看已欠幾個月再去乘多少即可。
承辦人:好,了解。
我:再看整件事情要如何處理!
承辦人:好好,了解。另外我想跟您確認一下那個「科專」是什麼東西?
我:就公司跟經濟部技術處,委託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辦理簽約補助的一個
申請計畫,簡稱叫「SBIR科專」。
承辦人:原來是經濟部的喔,了解。謝謝!
P.S.後來也才知道,此公司是屬家族企業的那種,公司主管全都是自家人,總經理是老
闆,老闆娘是總經理的老婆(廢話!),業務部主管是老闆的妹妹,會計部主管是老闆的
老婆(兼人事)....
老闆全家人不管是有沒有來公司上班,全都掛他們家族企業的勞健保,且這間
還是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持有者上至老闆的爸媽,下至老闆的弟妹,全都是
自家人。
由於我的辦公室位置就在老闆娘的前面,有聽到役政署真的打電話來到老闆娘的
分機上,隱隱約約聽到了役政署在跟公司講我的欠薪之事情。
講完電話後,老闆娘沒有出任何聲音了,也開始不知道在準備些什麼東西
(欠薪是事實,我也沒興趣知道他在準備什麼)。
後來役政署隔一天又打電話來,以下是其對話:
承辦人:X先生您好,薪資部份我已經跟公司講了,公司說會再補發薪資給你。
我:真的嗎?
承辦人:你放心,我已經警告用人單位說這件事情一定~ 要處理。
我:好,謝謝!
承辦人:因為你現在是第三階段了對吧?
我:對。
承辦人:有關這種勞資爭議,其實你應該打電話到勞工局請他們處理。
我:那如果是勞工局來處理的話,他們一定會建議我馬上離職阿!
雖然先前新聞是有兩個因欠薪而立刻離職以表達不同意減薪,後來法官判說除了
補足薪水外,老闆還要負損害賠償責任的案例,但替代役實施條例允許說役男遭遇
到欠薪之後可立刻擅自離職嗎?說真的當初時我遇到這個問題真的不知道要找
哪一頭開始解決,才能夠既不違反替代役實施條例,又能夠爭取到自己的權益!
如果役男繼續任職的話,是不是又會被外界誤以為役男同意減薪?
承辦人:嗯,你這樣的疑慮,聽起來也蠻有道理的。好吧,不然就我們役政署代為處理,
反正你自己打電話到勞工局的話,因為勞工局也鮮少人了解研發替代役的制度部份,也無
法提供你比較好的處置方式。這個你放心,由我們役政署來處理!
我:好,非常感謝!
承辦人:另外想請問一下,如果公司改善了的話,你還會想續留嗎?
我:完全不會!就直接離開,去找其它公司,以表達不滿,以免外界又會誤會我
同意減薪!即使薪水都補齊後也一樣,反正雙方已經無合作與互信的基礎,
我想若公司與我雙方再合作,恐會徒增雙方的困擾,故希望役政署能同意我的轉調請求。
承辦人:好,反正你就會決定離開就對了吧?
我:對!
承辦人:好,等等,我剛剛查了一下資料,你先前已經有一次的轉調記錄了耶。
我:對阿,先前是因為學用落差太大,導致公司把我釋出轉調的。
承辦人:可是我在上面看到的是因為疑似兼差行為,再加上公司說你害公司損失近70萬,
並且客戶跑掉了...等等之類的。如果要再叫役政署幫你弄第二次轉調,可能會很難喔。
我:先前真的是學用落差太大,才會導致您剛所說的公司損失之結果。
承辦人:嗯,了解,好。
在這個時候,我也儘快地把5天的特休都放完,放不完就離職的話,沒辦法轉成
實質、看得到的現金而會被視同放棄。在我放特休時,得知我的其它同事轉述在
辦公室發生的事情如下:
1.老闆娘接到役政署電話 (同事說他聽到老闆娘講了幾個關鍵字詞就知道是誰打來的了)
謊稱我都亂請事假而沒來公司。
2.老闆娘她覺得役政署只有讓我有發聲的機會,對公司很不公平。
(老闆娘自己不主動怪誰?整天只會狂打電話催廠商的貨款和尾款。)
3.其它一些不利於我的證詞如上班常遲到(呵,下班晚走為什麼不拿來說嘴?)等等云云。
不僅如此,連我離開座位小個便拉個屎,剛好役政署打來,老闆娘接到,然後要找我
,也都可以變成說我請假沒去公司上班。
於是,役政署打電話到我手機來了,如下列對話:
承辦人:你今天有沒有去公司阿?(不耐煩的樣子)
我:有阿。
承辦人:薪資問題我會好好處理請放心,工作態度也麻煩請回復到一開始進公司
的你一樣。
我:嗯,可以阿。
承辦人:嗯,有在公司那就好,請保持紀律不要亂請假。
我:嗯嗯。
隨後,在這時間點,跟家人述說整件事情之後,由於我家人也了解到役男遇到這件事
情根本是不知道要找誰幫忙,研替制度也少有一個統籌單位辦理與解決這些研替性質
的勞資糾紛,因此我家人和我弟也多次幫我先跑專案辦公室,跟役政單位抗議這件事情。
不過我家人也傳來了一個很不可思議的消息,就是說,在這之前老闆娘有申請過一次
要釋出我,但後來因無役男之替代役實施條例55條(還是18條??呵)之違反的情形,
役政署即刻就把老闆娘的釋出申請案駁回了!
(請大家回想一下4-1集所提之被書面申請釋出但我仍不知情的情況)
我這邊也傳E-mail問老闆娘說:「請問一下據說公司是不是要被樓上的XXX泰合併?
所以要趕快以"單位組織合併"為由趕快釋出役男好合併公司?」
但老闆娘未對這個問題做出適當回應。
老闆和老闆娘隨後也把我再叫進了會議室,情形如以下對話:
老闆:雖然我知道科專是申請通過了,但隨後的工作紀錄與結案報告,你還是要完成阿!
那些都是政府要查核的,如果查核不過導致公司被告或是要還款給政府,
請問誰要負責?
我:我不管啦,要不要我轉寄你們先前寄給我的信件再轉回去給你們看?
老闆娘:現在情況,我覺得是雙方認知上的落差,我那封信只提到SBIR approval,但這
個意思,你也知道,SBIR申請有分三階段,分別是第1期的先期提案、第2期的研究開發
、以及第3期的加值應用等階段。但第1期已經申請過了,你現在這個計劃是只有第2期
的部份,我們不可能只申請第2期而沒有第3期吧?所以我堅持以前講的是第2+3期申請
通過後才會給你加到50000/月。另外你先前跟役政署說我們惡意積欠你,拜託好不好,
我們南港軟體園區一個月40萬的租金我們都在付了,哪差你那個區區幾萬元?
我:不管怎麼說,你寫的是"SBIR Approval",也沒有限定是第幾期的意思阿!你先前承
諾我的應該就要做到才對阿!況且一開始本來就決定好這2期要一起申請的,不曉得你們
兩個人是誰說要把計劃拆成2次申請的,這樣對我來說很不公平吧!除非你們認為兩次
計劃分開申請的錢會比一次申請2+3期計劃的錢來得多!
老闆對老闆娘(他老婆)說:你找個時間把薪資補給他啦,照役政署的方法做。
老闆跟我說:如果跟第3期計畫一起提的話,搞不好科專連第2期都會一起死,一起掛啦,
因為第3期XXX根本沒把他的部份寫完,也生不出什麼屁出來,就離職去日
本打工度假了。不過我也知道這不能怪你啦。
老闆:好啦,不管怎麼樣,我還是有第3期的計劃要申請,你第2期的部份就交接給現任的
工程師做即可。最少你要轉到下一間公司前你要幫我把第3期計劃寫完。
我:但第2期計劃已經快要來查核了,我覺得是不是要先把第2期計劃穩住之後再申請下
一期阿?
老闆:第2期的計劃我們東西都已經有了,那些東西找其它的工程師去掰一掰就可以了,
重點是你第3期計劃要怎麼寫公司才可以再申請得到科專經費!
我:可是第2期的計劃仍有1.2.3.4.....還沒完成,都不用找其它人或是我負責嗎?
老闆:你現在是怕什麼?我跟你說啦,第1和2期我們計劃都申請通過了,哪有什麼道理
第3期申請不過的?如果申請了結果沒通過的話,換我們告經濟部阿!還是公司有拿錢
賄絡科專評審委員?
我:(不知該說些什麼) 好啦,不然你交代我做什麼我就做就對了。我不再出任何意見!
老闆:嗯,來,這個....要怎麼寫.....XXXXXXX (講了一大堆RF檢測技術OTA的東西)
老闆:最後還是看你啦,因為你也被兵役綁住,想離開也是很困難。
(老闆走出門)
老闆娘:你看,老闆又花了很多時間在你身上...
我:我知道老闆都花很多時間在每個人身上,這點公司的外人(有別於他們一整個家族)
都知道。
老闆娘:由於時序快進入了下一個會計年度,因此這個聘雇契約書要麻煩你再簽一下!
我:(喵了一下) 為什麼要簽?且薪資怎麼又變成35000元?
老闆娘:反正你到最後也是要被釋出轉調,在公司的日子也不多,你就再簽一下吧,
這樣你的薪資也會有保障!
我:那個薪資總額就不對了,且憑什麼用這麼多的附加條款?
老闆娘:你再想清楚一下,你如果不簽的話又會讓會計部很難做事情的你知道嗎?
你知道公司為了找研發替代役,繳了多少規費給政府你知道嗎?我們公司走這個制
度招募研替役男其實也沒占到什麼便宜啦!
我:這種東西在進公司之後一開始就簽過了,且一簽就是到研替結束為止,怎麼會有
再簽一次的情形?除非公司其它員工也是一年一聘,要簽的話最少每個同事都要重簽
才對!
老闆娘:(收收東西趕快離開會議室) 你再想清楚啦,我從下星期開始要去美國,
有半個月的時間不在公司,如果我不在的話看役政署怎麼聯絡得到我!你會更麻煩!
從頭到尾,感覺就是老闆娘在逃避問題(以他要在這節骨點出國,不免讓人引發諸多
聯想XD)。且身為老闆娘竟然講「要占便宜」這一席話,唉!
從這天開始,老闆娘緊追著我不放,一直要我簽如上述聘雇契約書之外,還有:
老闆娘:你想好了沒?到底要不要簽?你不簽的話下個月我不知要發多少薪水給你。
我:這個東西去年就簽過了,役男沒有必要簽。
老闆娘:你難道要放棄先前你請求的薪資補發嗎?還有這一份和解協議書要簽喔,
兩個都到位了之後才會補給你薪資。
我:薪資是你們欠我的本來就要還,難道人家欠我錢我叫他還,我還要再跟他簽一份
合約?
老闆娘:(把協議書和契約書都收回去) 你自己再想清楚,還是說合約部份哪裡有問題可
以改沒關係。
我:光聘雇契約書上薪資就有問題了。
老闆娘:不然要改多少?
我:45000/月。
老闆娘:等你表現好了之後再調!
我:不然我再打電話給役政署!
於是乎,我就走出去打電話,以下是其對話:
承辦人:你好
我:你好,我是XXX,請問一下研替役男有必要跟公司再簽訂聘雇契約書與
其它協議書這種東西嗎?
承辦人:除非你是一開始剛進公司,才會有聘雇契約書這種東西吧。
我:那我是不是本來就不用簽那些有的沒的?
承辦人:對阿!你覺得不合理就不要簽,雖然你是現役研替役男身份,
但簽任何合約,都會有法律效力喔。對了,公司補給你薪資了沒阿?
我:還沒阿!
承辦人:好,ok,我會再催他們。
但之後,老闆娘一直追著我不放,硬說我沒簽合約公司就不給補發的薪資,
那個合約說難聽點,還"重參雜"了什麼離職後2年內不得從事與本公司相關領域的其
它職務等等。之後就一直說「今天簽的話,明天請會計幫你匯款。但我跟她說
我已跟役政署確認過,其實不需要簽,但你們一定要匯款。老闆娘說好,
她會直接匯!可是可是,一直到明天,錢未匯進來。」
明天一到時,又重覆上列引號內的情形,到後天,日復一日,都一樣。於是
老闆娘多次晃點了我,我忍不住抓狂了,再打電話給役政署。以下是其對話:
承辦人:你好。
我:我是XXX。
承辦人:請問一下公司那邊薪資有補發了嗎?
我:依舊還沒阿,且老闆娘多次晃點我,還準備要出國去了耶!
承辦人:好,你們雙方在XX/XX日,請全部都來專案辦公室開會!全部都過來!
務必!我等下會再跟公司那邊講!
我:好,謝謝您!到時再見面!
承辦人:到時應有職務代理人代替老闆娘的位子吧?
我:應該有才對,我不清楚他們家族會怎麼安排。
承辦人:另外你想敘述的,和證據,你到時都可以呈報上來。也請你從今天開始,
維持良好的出勤與工作態度喔!畢竟我們已經答應要幫你了。
我:ok,好!
此刻後,老闆看我一天到晚打電話給役政署,也極度不爽,以下是老闆跟我的對話:
老闆:XX你到會議室一下!
我:好!
老闆:你現在是怎麼樣?都已經說好薪資要補給你了,你整天在外面打電話,
你是怎樣?有很大的事業在做是不是?
我:什麼事業呢?我剛出去打電話沒錯阿,那是公事。
老闆:你是不是有在外面兼職?
我:沒有阿!
老闆:要不要來測謊?我星期六日在公司辦公室都可以接到要找XX老師的電話!
我:(從容貌)哦,是喔,那...也請拿出實體證據來,飯可以亂吃,話不能亂講,
到時不要講錯了話又都不負責任!
老闆:你自己有沒有兼職自己最清楚啦!不過那也都不是重點啦!重點是,我的科專
呢?你到底什麼時候可以送件並審合通過?
我:不知道,最近要處理我們之間的事情都處理不完了。
老闆:你自己看著辦!
緊接著,我就接到了一封信,內含老闆娘幫我填好的釋出轉調意願書,連原因都打好
了,原因竟然跟之前被釋出的情形一樣,天阿!!老闆娘還謊稱說是從研替系統經由
公司帳號輸入我的資料搜尋到的。
申請釋出原因:「工作態度不佳,在外刊登補教資訊,疑有兼職行為。」
後來,老闆娘飛去美國了,留下老闆的妹妹(業務主管)接下老闆娘的職務。
有一次他又把我叫進去開會:
老闆妹:你這個東西要不要簽一下阿?
我:不,等到役政署開會時再說。
老闆妹:好吧,反正你沒簽我就不匯。
我:你知不知道你們一定要匯?役政署說的。
老闆妹:你不簽的話,我們怎麼確定要補你多少?
我:上次有用電子郵件都講過了。
老闆妹:好!不管!來,我跟你說,下一個月的薪資,公司幫你恢復45000元/月,
但也請你,身為公司的員工,上班要有紀律,請不要再遲到!別忘了公司是有給
付你薪資了喔,不會再欠你了!嗯~~~~~~~~~~
("嗯~~~~" 是老闆妹的接尾口頭蟬XD)
我:好,我知道。
老闆妹:另外,你傳給老闆娘的信,上面你說:「公司要被XXX泰合併。」
請問一下這消息從哪邊來的?
我:就那間公司的員工,很多人都在講。
老闆妹:誰講的,沒關係你點名出來,我馬上去找他們。
我:反正就是有很多人在講就對了,你不需要多問。
老闆妹:這種事情不能亂講,萬一傳到其它同事耳中,你知不知道會造成
大家無心在公司上班而致公司損失?
我:知道阿,但就是太多人講了,我也不得不相信有這件事情,再跟我這個
釋出案件,不難引發旁人諸多聯想!
(後來,老闆想說我跟他妹怎麼在會議室這麼久,於是乎,突然進來了,並插話)
老闆:Hello,我們也不用再講他壞話了啦,直接乾脆跟役政署說,
(大力地拍桌)e04!公司從去年,年年虧損到現在,生意都不是很好,就從會計
那邊拿公司財務報表去給役政署看,這樣把他釋出即可!不需再跟役政署囉唆了!
老闆妹:好!ok,就照這樣辦吧!
我:嗯。那就記得以"公司營運虧損"為由把我釋出吧!
於是,接下來的幾天日子,彷彿像暴風雨前的寧靜,終於,來到了至板橋研發替代役
專案辦公室與役政單位主管開會的日子。
(東西實在太多了,冏!於是再待續4-3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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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68.182.75
※ 編輯: vbangus 來自: 219.68.182.75 (12/27 23:54)
→ vbangus:看這集之前,請先閱讀4-1集最下面的老闆娘之英文信 12/27 23:57
推 azlbf:先推再看 12/28 00:14
推 hakkacandy:未看先推 12/28 00:29
推 ckvir:請問是哪間公司? 12/28 00:31
南港軟體園區內的「小T」公司。
推 westinsane:幾個跳樑小丑詭計被看破就惱羞成怒了,科科 12/28 00:35
推 linching:感謝分享 12/28 00:36
推 hgvxd:投媒體爆料一下! 12/28 00:37
→ westinsane:這個新承辦人感覺比較會為役男著想,不像上一個只會拍 12/28 00:38
→ westinsane:公司馬屁 12/28 00:38
→ westinsane:原PO若要出書,建議可找媒體幫忙宣傳 12/28 00:40
推 hakkacandy:請問一下老闆六日接到找老師的電話是他亂講的嗎 12/28 00:51
是他捏造的沒錯!因為就算是真的有做,也沒有人笨到留公司的分機。
推 a555954:你都不會好奇,你家教那個網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嗎? 12/28 00:56
其實阿,這種東西我有去google搜尋過,發現到即使服役之前把網站拿掉了,
還是可以搜尋得到。
推 azlbf:我也好奇,第一次轉調後是否有撤下@@?y 12/28 00:56
服役前早就撤了。
→ a555954:為什麼你沒動,資料會一直更改? 12/28 00:57
這我就不清楚摟。
推 ckvir:其實我也滿好奇的,原po學經歷滿豐富的,但是有那麼衰都遇 12/28 01:31
→ ckvir:到爛公司? 12/28 01:31
推 duck10704:好精彩 你的研替之路還真坎坷 ~"~ 12/28 01:49
推 Derrick906:拍拍 12/28 02:04
→ westinsane:樓樓樓上,不用懷疑,就是有這麼衰的人 12/28 02:11
推 TimerMan:感謝分享 12/28 10:00
推 hakkacandy:到大公司也被表 到家族企業小公司也被表 夠雖 12/28 11:09
→ hakkacandy:但是兼職一事到底是否為空穴來風 研替是不能兼職的 12/28 11:10
推 gmoz:所以到底有沒有兼職阿@@? 沒的話也要懂得避嫌吧 畢竟這世道 12/28 11:53
→ gmoz:都會有人拿泥巴丟你 12/28 11:53
→ gmoz:不然就是老板又想用前公司那招? 12/28 11:54
其實這個東西我有去跟役政署反應,為什麼下一間公司可以完全查得到役男前一間
公司的轉調紀錄,什麼都可以查得到,如果不是研替系統加密不健全,
不然就是google太強大。
推 a4321:感謝分享 12/28 12:36
推 kenvi:敲碗敲碗~原PO感覺運氣很差, 但小弟也很納悶家教網站為什麼 12/28 12:45
→ kenvi:會一直更新, 留把柄給人攻訐 12/28 12:45
這個沒差啦,通常我聽了都笑笑,且新公司也跟役政署提說我有兼職,役政署早就
懶得處理了,不鳥他們。
推 yuchungwei:老闆接到找XX老師的電話.......解釋一下吧 ~~ 12/28 13:33
老闆隨便亂講的啦,我為了這個事情,還有特別自己發公文至役政署說明呢!
(我之後可以再附上給大家作參考)
推 kira123:家教那邊有疑問+1 難道不能主動去撤掉嗎? 12/28 13:55
是服役前都撤掉了沒錯,但因google太強大,如果大陸某網站專門在搜集相關資訊的,
想弄也永遠弄不掉了。(就好像我認識一位同學,我就會先試著google他的名字,
沒想到還真得查到他從國小→國中→高中→學測考多少級分進台大電機等資料,還有
照片(以前同學穿著台X一中的制服照片),你說那些東西都是他刊登的嗎?XD
推 azlbf:我剛又看了一次前文 感覺是原PO自己架的 留紀念嗎? 12/28 15:25
對不起,是別人幫我留的,我自己的當時早已撤掉。
推 Aaronboxer:不推不行 唉 這種事還不只業界有勒.. 12/28 16:18
噓 Aaronboxer:噓一下自己 平衡報導出現了 讀後再推 12/28 16:33
推 ryanlei:推 12/28 17:32
※ 編輯: vbangus 來自: 219.68.182.75 (12/28 23:38)
推 DrSheldon:但我看到的是完整的一個網頁 談價碼欄位還有說20131231 12/28 23:43
→ DrSheldon:前報名有優惠 SO ? 12/28 23:43
→ vbangus:不好意思請問一下Dr.Sheldon你有沒有看第一集XD?? 12/29 00:06
→ yuenda:http://www.vbangus.url.tw/ ?這不是你架的?架網站不用錢?? 12/29 00:45
推 DrSheldon:文中說到目前已接台北補習班的案子 12/29 00:48
→ DrSheldon:後面幾行說2013/12/31前報名有優惠 12/29 00:48
→ yuenda:就算這個是你現在的工作 網站開著 當時也很難避嫌吧!! 12/29 00:55
推 ApacheHunter:以無名為例:無名現在已經關閉 但是搜尋自己的帳號 12/29 02:27
→ ApacheHunter:還是搜尋得到喔~ 但原PO的網站 應該也可以自己關閉吧 12/29 02:28
推 eejimchan:可以完整故事說完再戰嗎?? 12/29 17:35
噓 cmjan0608:比較想看提前開戰 12/29 20:11
本人在此鄭重申明,研發替代役服役期間絕無任何兼職行為!
我想役政署的2次轉調判決的公文,即有足夠的公信力證明無兼職行為,並不是
自己隨便說說而已。
另外,本 ptt ID 帳號已經營許久,如果是要欺騙鄉民的話那請問我花這麼多時間po
這一系列的文章幹麻?
網站的部份在此亦鄭重申明,本人目前已役畢(請大家可看第1集一開頭就有講過了),
其那些部份都是在役畢之後為了找工作才開始刊登的。
故大家可敬請期待我的第4-3、5、與第6集,謝謝!
[打這些文章是很花時間的,而且這一系列文章其重點也不在"兼職",是要教大家如何
在服役時學會爭取自身的權益(這點我覺得美國人就做得不錯了,值得學習!)
※ 編輯: vbangus 來自: 219.68.182.75 (12/29 21:16)
推 azlbf:如果你說 你再研替期間絕無任何家教與相關收費行為 12/29 21:18
→ azlbf:我就相信你 12/29 21:18
→ sharek:如樓上所說, 也許您所謂的"兼職"不包含"兼家教" 12/29 21:30
推 DrSheldon:tutor #1CiCJoHQ 文中主角就覺得家教非兼職了 12/29 21:33
→ sharek:再者, 您被轉調的原因有部份也是因為如此..基於上述 12/29 21:36
→ sharek:您所謂的爭取自身權益是否有參考價值就... 12/29 21:37
→ vbangus:看來大家還是不太了解什麼叫被判「轉調」或「改服」... 12/29 21:55
→ vbangus:如果一個研替役男被判「轉調」,那我、或是懂法條的人, 12/29 21:56
→ vbangus:會直接問他說:公司到底出了什麼問題而讓你有轉調的優惠? 12/29 21:57
推 lineage0916:原PO怎麼又遇到家教的問題,我覺得原po要想一想,有沒 12/30 09:12
→ lineage0916:有兼職是一回事,但如果先前公司說的"家教文有在更新" 12/30 09:15
→ lineage0916:那這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12/30 09:16
推 josephHPSH:想知道事主有沒有聲明過"沒有兼家教"嗎? 12/30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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