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1日 星期六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作者: ECZEMA (加油!)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中研院聲明:黃國昌參與學運沒違法
時間: Sat May 31 23:47:42 2014
看到《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很有感觸,這部法遇到某黨的公務員都會轉彎,
好像臺灣就只有某黨能夠解釋法律。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第五條
公務人員得加入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但不得兼任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之
職務。
好,那讓我們來看看 臺北市民政局長 呂黃錦茹 估狗到至少 2007 年就是局長
◎ 國民黨婦聯會幹部 http://goo.gl/ZH73O0 (風傳媒)
◎ 國民黨17 18 19屆中央委員候選人 http://goo.gl/wjlkOQ (國民黨)
◎ 國民黨 19 屆全國黨代表大會臺北市代表 http://goo.gl/hWdeF9 (國民黨)
大概是 婦聯會幹部 黨中央委員候選人 黨代表 都不算政黨職務吧~
第九條
公務人員不得為支持或反對特定之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從
事下列政治活動或行為:
三、主持集會、發起遊行或領導連署活動。
六、公開為公職候選人站台、遊行或拜票。
但,
◎ 馬英九總統競選團隊志工 http://goo.gl/KMJnRO (自由時報)
◎ 郝龍斌市長競選團隊義工隊長 http://goo.gl/PKfF1x (TVBS)
大概是 情節不嚴重吧~
總而言之,反正臺北市民政局長就在位子上坐了至少七年,
也不會有什麼白色汁液聯盟去檢舉他 也不會有立委或市議員去告他就是了…
這種泛藍公職其實一堆…其行政中立和中立選民一樣中立。
為什麼要針對他?
因為最近發現有「熱情」支持籍行軍的,拚著不合法沒居住事實也要挺。
千.萬.不.要.醬.作.啊!一定要依居住事實合法移籍。
對不正常遷徙作查核並通報,以糾舉幽靈人口,本應是民政局業務。
據熟諳戶政公務同伴指出,戶政事務所 有對比勞健保投保單位地址,
詢問就業就學事實,查姓名所屬之電信水電帳單登記住址,財稅所得登記地址,
戶政事務所對是不是有居住事實,掌握得很好,只是要查不查而已。
若是不中立的話,能查敵對陣營合法移籍人馬作為查戶成績應付議員質詢,
還能掩護自身陣營合法移籍人口或非法幽靈人口。
所以有發現這樣的「熱情」支持與倡議者,
希望每個支持籍行軍的人都能相互提醒合法移籍,
免得非法移籍投票而被處罰。
推廣過程中,最心寒的不是質疑或謾罵我們的人,
是明明有資格,卻說「很麻煩」沒發現自己權益受損的人,
公民的力量,不團結的話,根本就沒有辦法和行政機器對抗。
※ 引述《Divya (Divya)》之銘言: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40530/407653/
: 中研院聲明:黃國昌參與學運沒違法
: 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黃國昌因為參與太陽花學運,遭質疑違反公務員相關法
: 規,中研院今晚發出新聞稿指出,黃國昌以請假方式或於假日參與非政黨活動,並未違反
: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中研院表示,院內研究人員若沒掌握行政權力或涉及行政資源
: 分配,希望社會正面看待他們公開表達公共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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叩叩叩,我們是戶政人員,來查戶口
要不要去開門啊?(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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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ongse:轉彎就對了 05/31 23:49
噓 dostey:這國文程度..顆顆...她有加入"政治團體"嗎? 05/31 23:49
推 alprazolam:無聊,那又不是有決策權的職務 05/31 23:49
→ ewayne:國民黨不是政治團體? 05/31 23:50
推 joytyo:Push 05/31 23:51
推 alprazolam:國民黨算慈善團體吧 05/31 23:51
推 misadventure:黨證無敵 05/31 23:52
→ a1122334424:國民黨是宗教團體 05/31 23:52
→ axd1982:不如說國民黨不是政黨 XDD 05/31 23:52
推 tngduh: 05/31 23:52
推 bloodmickey:傳直銷+詐騙集團表示: 05/31 23:53
推 acharles01:是中國團體 05/31 23:53
推 KrystalSica: 05/31 23:53
→ fongse:大概是慈善團體 05/31 23:53
→ blackkt:公務員不行 但總統就可以 也頗怪 05/31 23:55
推 frankcar:轉彎黨 05/31 23:55
推 Eway307:是宗教團體沒錯 05/31 23:56
推 hmcedamon:高調,記得補不自殺聲明 05/31 23:57
噓 lifebobi:搞清楚你引得法條是公務人員,指得是事務官。局長要看是 06/01 00:01
→ lifebobi:事務官體系還是首長指派,如果是指派自然不適用公務人員 06/01 00:02
推 sexygnome:某人的國文程度………“得”加入政黨,但“不得”兼任政 06/01 00:02
→ sexygnome: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之職務 06/01 00:02
→ lifebobi:行政中立法,政務官不適用行政中立法,先把功課做好 06/01 00:03
→ lifebobi:再來噹人,不然很可悲,要噹國民黨還要被洗個臉 06/01 00:04
推 costello:沒錯 政務官不用行政中立 本來就能堂而皇之用公帑作有利 06/01 00:13
噓 witnessg:國民黨他ㄇ的武裝詐騙集團 06/01 00:14
→ costello:特定政黨的事啊~ 選民自己選KMT的 選民的錢就KMT的錢啊~ 06/01 00:14
推 costello:不過很奇怪 行政中立法第 18 條…… 有寫到政務人員… 06/01 00:35
推 e7660239:詐騙集團不算政黨吧 06/01 01:13
推 j31712:推 06/01 11:12
→ LHD:第十八條就說了是"法律規定要超出黨派",像監察院長這種才算 06/01 11:31
推 furryelk: 06/01 13:17
推 joanying:元首是〞黨主席〞,住中壢嗎? 06/01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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