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in0sin (123)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台北,被同性戀佔領的城市
時間: Tue Dec 11 13:44:39 2012
台北,被同性戀佔領的城市
郭玉潔為紐約時報中文網撰稿 2012年12月10日
(文長慎入)
英國歷史學家艾瑞克·霍布斯鮑姆 (Eric Hobsbawm)說,遊行就像一次集體的高潮。同性
戀遊行似乎更是如此。隊伍里赤身舞動的男人永遠是鏡頭最愛(偶爾才會有裸露的姑娘出
現,和日常生活、也就是異性戀的世界剛好相反),同性戀,這個以“性”為名義而集中
起來的群體,有什麼理由不達到集體的高潮呢?
今年10月27日,我參加了台北市的“第十屆台灣同志大遊行”。據主辦方“台灣同志大遊
行籌備聯盟”資料顯示,參加者有超過五萬人,也就是說,這是五萬人的集體高潮。因為
人數實在太多,為防先頭部隊已到,而糧草還未出發,遊行隊伍先在總統府前面的凱達格
蘭大道集合,然後分為兩路,赴台北市東西兩翼,最後回到凱達格蘭大道會合。
我所在的隊伍是“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簡稱同家會)。她們最早是一個有小孩的
女同志(簡稱拉媽)社群,後來發展為關注同性戀成家和生養權益的NGO。今年8月,也是
她們策劃和主辦了一對女同性戀的佛化婚禮。同家會的經典口號是:“一個媽媽不嫌少,
兩個媽媽恰恰好。”走出凱達格蘭大道,一個女孩滿頭大汗地拿起擴音喇叭:“同家會的
朋友們,我們一起來對路人喊口號好不好?”“好!”“兩個媽媽不嫌少!”“……”眾
人愕然,然後大笑。
在台灣,遊行已不是禁忌,參與者煞費苦心,構思新穎口號、畫面,既表達理念,同時被
媒體捕捉,進入公眾視野。有一年,同家會抬出“國父”孫中山的畫像,下拉藍底白字條
幅“同志增產報國”。而隊伍里的搖籃車、小朋友,是裸男們吸引眼球唯一的競爭者。
很難想像十年前,第一屆台北的“台灣同志大遊行”只有不到兩千人參加,很多人必須帶
上面具,稍微安撫內心的恐懼。而現在,同志遊行常常被批評太主流、太商業化、太像嘉
年華。的確,在遊行不斷的台灣,同志遊行算非常歡快闊氣。但是和歐美的同志遊行相比
,台灣同志遊行已經儘力嚴肅了。今年每一個顏色大隊前面都有一輛宣傳車,主持人站在
車上,每過幾個路口,就開始回顧台灣同志歷史上的重要事件:被同學欺凌自殺的同志少
年,被警察臨時檢查的同志酒吧……,來提醒人們,這不是一個盛大的街頭派對,沉重的
歷史並不遙遠。
台灣的同志運動開始於1990年代,在此起彼落的社會運動浪潮中,同志運動並不孤立。早
期一些重要的同志組織者,是從婦女運動中分離出來,因此“拉拉”在台灣同運中特別的
強悍。同時,她(他)們不只關心同運,也出現在婦女運動、工人運動、農民運動、環保
運動等各個場合。誰說同性戀只有一種身份?同性戀難道不會是女人、工人、農民……?
因此,台北同志遊行中旗幟林立,包括婦女團體、大學社團、環保組織……,這是台灣獨
特而令人羨慕的“社運文化”。
遊行所為何來?街頭的五萬人,如何轉變為影響台灣的政治能量,而不是一夕狂歡然後作
鳥獸散?不少人認為,同志運動的終點就是“同性婚姻”。
遊行聯盟的總召集人之一小恩說,今年台北同志遊行的口號原本是“婚姻要平權,同志有
真愛”,這很容易為一般大眾理解。但是這一口號在5月提出時,遊行聯盟內部引起很大
爭議。簡單來說,並非所有的同志都想結婚,事實上背後的問題是:婚姻是幸福的唯一歸
宿嗎?同性婚姻是同志運動最終的目標嗎?
提出異議的是台灣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王蘋。她從事台灣同運將近二十年,思路清晰、辯
才一流,是一號風雲人物。她提出,同志遊行並不能代表同志運動,但是遊行必須帶有運
動性,能夠挑戰主流價值,才有意思,否則她就不想上街了,而“婚姻要平權、同志有真
愛”這個口號太跟主流妥協,暗含了同志都是“好人”,婚姻是幸福的唯一歸宿,對於不
想結婚的人來說,這個口號喊不出來。王蘋認為,口號應該要有顛覆性,要改變現有的婚
姻制度,讓其真正成為自由的結合——有結婚的自由、也有單身的、離婚的自由。
經過兩三個月的討論,口號更改為“革命婚姻:婚姻平權、伴侶多元”。這個包含了主標
題副標題、有點長的口號,在遊行隊伍里召喚了不同的想像。有人想結婚,有人想單身,
有人喜歡比婚姻更自由的伴侶制度,有人希望組成多人家庭,等等。
2009年,一些婦女團體和同志團體組成聯盟,試圖推動同性婚姻和伴侶權益法。她們許下
豪言,希望能在2016年前在台灣推動通過這一法案。近期這個簡稱為伴侶盟的組織有另一
個豪言:發動百萬人聯署,支持佔台灣總人口10%的同志的同性婚姻和伴侶權益(10%,來
自性學家李銀河的《同性戀亞文化》,意指總人口中的十分之一是以同性戀傾向為主的,
儘管其中有人有過異性戀經驗。)。民進黨的前任黨主席蔡英文和現任黨主席蘇貞昌,都
已經公開表示支持這一法案。國民黨則未置一辭。遊行結束後,立委蕭美琴在立法院質詢
行政院長陳冲,是否支持同姓婚姻?陳冲幾度躲閃後回答,這是一個哲學問題,我沒有研
究。蕭美琴立刻回擊,這不是哲學問題,這是公民權,是價值觀。
台北的同志遊行常常碰到颱風,這天卻是大太陽。已經是10月末,夏天突然返回。正午的
陽光下,大道上擠滿了古怪熱烈的男男女女,穿過人群,穿過兩邊的目光,人們互相招呼
,互相打量。一隊警察站在舞台後面維持秩序,一個中年男人騎着摩托車緩緩駛過,車身
寫“神愛世人”,車頭喇叭莊嚴傳道:“上帝創造了我們……”
遊行隊伍按照彩虹顏色編為六個大隊,但是歡快而毫無紀律性的人們非常難以指揮。主持
人在台上焦急地請大家儘快出發,不要再拍照不要在大道逗留,否則時間就來不及了。我
和我的朋友們在隊伍的末端,站在凱達格蘭大道上等大家走完,又等了一個有史以來最漫
長的紅燈,出發時已經延遲了半個小時。汗水不停往下流,糊滿眼睛和臉龐。我再次升起
“沒有表現欲的人到底幹嗎要來遊行”的念頭。幸好像我這樣沒有耐心又不知所措的人很
少,大部分遊行者都很投入。
我回到凱達格蘭大道,暮色降臨,盛筵才剛剛開始。組織者為這一年的遊行準備了很多節
目,也有很多大大小小的人物來支持同性戀運動。台北已經號為“亞洲對同志最友善的城
市”,來自馬來西亞(在那裡,同性戀還是犯罪)、菲律賓、香港的同志都加入這場狂歡
。中國大陸的同志們當然也不例外,很多人每年此時都特地飛來遊行,還有在台灣留學的
陸生們——除了反日,他們很少知道遊行的滋味,同性戀的遊行?那更奇特!——在遊行
途中,兩個大陸男生不管直彎就親吻起來。
身在此處的遊行,我卻暢想着他處的遊行。站在台北的人潮中,我不禁想像起一次發生在
長安街的同志遊行——我應該要如何裝扮,舉什麼樣的旗幟,從哪裡起始、到哪裡結束,
圍觀人群會如何對待我而我要怎樣與他們互動……。這真是人群中最孤獨的想像。
[1;30m郭玉潔是旅居台灣的記者和作家。
新聞連結
http://cn.nytimes.com/article/culture-arts/2012/12/10/cc10taiwanletter/zh-hk/
延伸閱讀
[1;30m美國借艾滋病毒治癒六歲女童血癌
[1;30mhttp://cn.nytimes.com/article/education/2012/12/11/c11leukemia/zh-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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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TR5566:"同性戀,這個以“性”為名義而集中起來的群體" 12/11 13:45
推 a75267462007:旅居台灣? 作者是中國人還是香港人? 12/11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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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ngjungjung:八卦版 GAY占領的bbs版 12/11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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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ongsi:塊陶啊 12/11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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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searcher:人會管啊(就像異性戀要同居和分手也沒人管)?何不直接 12/11 14:43
→ thesearcher:抹掉"婚姻"的法律地位和保障?否則失去定義的"婚姻"保 12/11 14:44
→ thesearcher:障就像人人都是MVP~那要這個特殊性幹嘛? 12/11 14:45
推 MrDisgrace:只要權利不要義務啊(誤 12/11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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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searcher:我用錯詞了~比起"保障"或"保護"似乎更像"優惠" 12/11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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