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ylenol (陽光燦爛的日子)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討論]醫事賠償新高 會不會轉嫁?
時間: Sun Oct 7 03:19:56 2007
: 噓 bfp339:上面那句英文不代表除罪化 10/07 03:
就是這個觀念引導出醫療除罪化
因為 人不是神 人不可能一輩子不犯錯 誰敢保證他一輩子行醫完美無暇??
重點是建立起醫療系統內檢討改進的機制
而非有問題就找醫生去釘木樁...
: 噓 bfp339:此外也 不是所謂用刑法對付有醫療疏失的醫生 10/07 03:
針對這個回你:
引用某長庚教授的文章片段:
在美國,醫療糾紛很多。雖美國醫師的醫療過失僅負民事責任,但賠償額接近天價。
和解的平均賠償額約五十萬至一百萬美元
法院判決敗訴的平均賠償額則為三百五十萬美元左右(相當於中了樂透彩頭獎)
年,紐約州更創下一億五千萬美元的歷史記錄。
因此,美國醫師們必須投保「醫療責任險」,才能行醫
然而保險費隨著賠償費增加而「水漲船高」
在佛羅里達州一年保險費甚至高達二十萬美元
許多美國醫師付不起保險費,只好關門、提前退休、或搬到保險費較低的地區行醫
從而,許多地區因沒有產科、外傷科、或神經外科等醫師,而延誤病人病情,
甚至造成死亡。美國醫學會聲稱,已成為“危險地區”的,有十九州。
也就是說,一億四千萬美國人,佔全美人口的一半,即使有保險,
也可能無法就近找到某些科別的醫師看病
另外,尚有二十五州瀕臨危險邊緣。
在臺灣,醫療糾紛也很多,由於我國司法的特殊性,醫療過失更是以刑法相責
目前,全世界“僅”台灣「經常的」(高達百分之八十)以刑法嚴厲處罰醫務人員。
臺灣醫師們承受著德日英美等國醫師所無的刑事責任
此外,臺灣的民事賠償額也節節昇高,去年更創下二千五百萬新臺幣的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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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做文章此時還沒有3300萬這個數字
別說將來台灣不會遇到生病找不到醫生願意看的事情
醫療人球案早就是警訊
若不正視警訊
將來更大的事情還會出現
: 推 dierguarder:實際上 為什麼會用刑法呢 我明天在寫好了 這牽涉到法
我也不想再寫了 若法界或者少數社會人 認為醫療犯錯就該用刑法 把醫生當罪犯
醫生也被賦予沒有積極抵抗的權利 (因為醫德)
最後 就是消極抵抗...
就是 別怪愈來愈多優秀人才不想看重病 跑去整形美容...
也別怪將來幫你們看心臟胸腔的醫生
就是以前被當掉很多科
延畢暑修最後醫學院60分勉強飛過的醫生...
或者操著東南亞口音的醫生幫你開腸剖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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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ylenol 來自: 61.216.135.61 (10/07 09:33)
噓 johnshyan:嫩阿 醫界的傲慢 10/07 13:10
噓 bc1007:那噓可以了吧 10/07 13:24
噓 darknewhand:.... 10/07 13:26
噓 webline:原來就是這篇愛修人推文的文章阿~~名聲都傳到他版去啦~~ 10/07 13:28
推 amaranth:事實如此,想酸的先想想以後的醫療環境吧 10/07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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