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1日 星期五

面對消費糾紛 3

作者: Qpie (Q比)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爆卦] SONY付出代價..日本打壓下來摟         …
時間: Wed Dec 26 18:13:27 2007

※ 引述《goldlife》之銘言:
: http://www.wretch.cc/blog/goldlife&article_id=7105132
: (這是前文)
: 結案請看下面...
: http://www.wretch.cc/blog/goldlife&article_id=7108563
: 我想是日本公司打壓下來了......
: 在經過我跟水果日報,X週刊的努力下......我們多次嘗試要錄SONY的音~~
: 我要讓世人聽聽...堂堂SONY是怎麼跟消費者說話的.....ex " 你要怎樣拉 我就是主管 "\
: 諸如此類~~
: 這陣子我將所有資料,物證都給了X週刊,水果日報.........


: 也告知了日本總公司.......
: 結果今日 讓我很驚訝的事情來了.....
: SONY竟然主動連絡我了...SONY告知我希望我封鎖這些新聞...要媒體取消報導.....
: SONY會給我一台新的..收回瑕疵品....並希望我填一些資料告知日本總公司,台灣SONY做\
: 了處理之類....
: 以及告知日本商品並非瑕疵,但為了消費者的訴求...會給消費者換新..........
: 但希望我取消媒體的報導........
: 我想這就是所謂的封口吧!!
: 日本人本來應該是很顧慮自己的顏面.....
: 讓日本公司知道這件事情後........
: 他們馬上今日就回覆我了........
: 還讓之前跩個三五八萬的 台灣SONY 收回自己瑕疵品........ 且竟然跟我連絡了........
: 我實在嚇到了....這兩個月來...SONY的態度如此惡劣......
: 但是日本的一聲話 可以讓她們態度大轉變...........
: 本來我還想讓大家聽聽 ....看看 SONY是怎麼對待消費者的.....實在有點可惜........
: 但是我想我再也不會買SONY~~
: 虧我當初是SONY的笨蛋愛用者...........
: 我會先暫時通知媒體不要報導消息...並在她們做好處理   才取消報導.......
: 我不是說自己接受....
: 但是我一直很怕他們幾天態度已經轉變...........水果日報 再採訪兩邊的時候
: 是會報導SONY已經向消費者道歉了  SONY會聲稱 自己已經道歉且說要賠償
: 那這樣水果要怎麼報導......
: 大家不要噓拉
: 給我意見就好.........我當然是很希望能還給大眾什麼......
: 但是我實在不知如何是好.. 這樣的態度轉變...
: 事後媒體會去採訪的話...SONY一定會狡辯 自己已經 道歉且說要賠償了

原po現在徬徨的應該是訴求問題吧!
依我多年來面對消費糾紛的經驗,訴求總是最令消費者困擾的問題。
也就是,你到底要他怎麼做?

例如吃到蟑螂,
店家不收錢就能撫平你受驚嚇的心靈嗎?
店家再賠你一份餐你敢吃嗎?

至於很多人都會要求的「道歉」……孩子,算了吧!那都只是屁!

我曾經在火車站前面的某家百貨公司的美食街吃飯時,
因為旁邊清潔的阿桑把鐵板燒的鐵盤堆得超高,
結果「鐵盤塔」倒下來,朝我飛過來砸到我的腳。
我當下超痛,但想說阿桑也不是故意的,本來也不想追究。

結果此時來了一個禿頭樓管,過來的時候也不先道歉和慰問我的傷勢,
一副那種「看你應該沒受傷,要是受傷的話,看你要怎麼求償再談」的死樣子
活像跑去車禍現場看人死了沒,沒死就算了,死了會幫你收屍!

當下我原本不想追究的心都怒火中燒了起來,同行的家人也比我更怒!

後來我們要求他的主管出面,協商溝通了很久。
當時我的訴求是:

1.要求對該名樓管做出處分,但我客訴的對象是該名樓管,無關清潔阿桑,
  任何處分動作僅只針對該樓管,禁止對阿桑做出處份。

2.我花時間在這裡argue不是為了金錢賠償,誰稀罕你們那點臭錢?
  我要的只是一份道歉!

後來我依約拿到了所謂的道歉函--
一張以電腦打字非常制式化附上簽名的文件,
可能只是從電腦裡面叫出檔案print並簽簽名的爛紙!

我看完以後完全感受不到任何道歉的誠意,只覺得更怒火中燒。
至於要求處分,我們不是他們公司內部的人,更無從得知最後他受了什麼處分!

所以,千萬、千萬不要要求這種無謂的道歉。
除非是大版面的登報或在網頁上的公開道歉。

很多時候消費者都怕自己要求賠償會被誤認為獅子大開口,而不敢有所訴求。
但我後來真的很後悔沒有跟他要求賠償。
如果再重新來過,我一定會要求他做金錢賠償,
然後聲明這些錢我會把他捐出去,捐給慈善團體或是消基會都好,
總之就是要讓他們有所損失,他們才會得到教訓!

最後提供個案例參考:
家中某「大」賣場自有品牌的燈泡突發性的爆炸並飛散碎片,
經投訴後該公司回收家中所有該品牌之燈泡十餘顆,
並且全數換上其他大廠牌燈泡。

我覺得類似這樣的賠償就算是滿合理的。
畢竟東西已經有問題了,消費者也不會想再用該品牌。

取決還是在妳自己,祝妳堅強打贏這場戰!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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