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7日 星期三

一切該與不該都是被定義出來的

作者: ToughRole (我醜胖窮笨) 看板: Hate
標題: 強暴、性交易、婚前守貞
時間: Mon Mar 19 15:28:44 2007

http://www.wretch.cc/blog/SpinalCord&article_id=16522931


這幾天很多人都在談論強暴犯的新聞
今天早上我看到一個說法很有趣
大意是說
強暴犯跟那些豪門女人一個換過一個像免洗筷一樣有甚麼不同
本質上完全一樣

當然
這個說法忽略了自由意志與選擇的問題
但它要說的其實很簡單
那就是
這個背後的欲望是一樣的
只是
有人有這個本事滿足自己的欲望
有人沒有

我認為
一切社會規範的目地通常只有兩個
保證既得利益者的利益以及
使這個社會可以持續運作而不至於崩潰

為甚麼強暴這種行為要被視為非法?
或者說
有人馬上就會說
因為那違背了自由選擇的意志
我說 如果要談違背自由意志
"國家"這個機器才是真正違背自由意志的始作俑者
只不過它把他美化定義成"義務"
最簡單的例子--納稅
你繳稅繳得很開心嗎

我要說的是
一切該與不該
對與不對
都是被定義出來的
今天要是我高興
我也可以把"被強暴"定義成一種義務
滿足他人性欲的義務
不是嗎?

或是我也可以把被強暴定義成一種行善
一種不求回報 犧牲自己的行善
一些爛小說中講的"肉身佈施"
不就是這個意思?

如果一個女生從小就被教導
她有被強暴的義務
也就是說
任何人只要願意跟她性交 她都要與之性交
那麼我想
她長大之後也不會討厭"被強暴"這件事
因為從小她就認為這個根本沒甚麼

不要說我胡扯
你自己想想
是不是有很多年紀非常小的女生
被爸爸性侵之後根本覺得沒甚麼事
會被發現
是因為她無意之中
告訴別人的關系

我的意思是
女生之所以會為了被強暴而感到難過
是被教育的結果

我要說的是
這些都是被定義 被教育的結果
我所要探討的是
為甚麼我們要這樣定義 要這樣被教導

如果每一個男人都可以輕易地強迫任何人與他性交
這個社會的最基本組成--家庭與婚姻中的男女關系--就會面臨崩解

換句話說
如果男性太過容易就能進行性交
那麼
他對於進入婚姻或家庭的意願是會降低的

你去讀任何一本演化生物學的書
它都會告訴你
雌性提高性交的門檻 或 雄性採取最大化的濫交策略
是在演化上比較強勢的

對雄性來說
Parental investment遠比雌性來得少
所以一隻雄性動物
他最好採取"射後不理 再去找其他雌性交配"的策略
因為他吃定雌性鮮少會遺棄幼體

對雌性來說
矜持通常是比較好的策略
妳最好讓雄性幫你把巢築好
多補一點食物回來之後
才讓他跟妳交配

再者
如果所有的雌性動物都將自己的交配門檻提高
意即 不濫交
那麼雄性對於放棄既有性伴侶的機會成本也會提高
雌性也就不這麼容易被拋棄了

當然
這種近於純粹唯物論的思考脈絡
或許在動物身上完全適用
在人類身上自然未必百分之百精確
因為進入婚姻和組成家庭所能達到的效益當然不只是性交而已

我們確實可以觀察到
條件越好 越容易使女性與之性交的男性
他們進入婚姻 組織家庭的意願是相對較低的

性交易非法的原因也是類似的
制度的制定者始終相信
我們把對於取得性交的門檻盡可能地提高
有助於社會的穩定

他會假設
大部分的性衝動都能成功地被壓抑或自行解決
只有極其少數的人才會採取強暴的方式來疏解
因此就算禁止性交易可能直接或間接地促成強暴案件的發生
在數字上依然是不成比例的

近代幾乎已經被自由主義者所完全揚棄的"婚前守貞"概念
其實也是基於類似的邏輯
那就是
提高性交的門檻
所以
其實你會發現
古代的家庭組織比現在的來得穩固
當然未必全然是因為婚前守貞觀念在當時的根深柢固
但絕對不無關系

越講越覺得我像是個衛道人士的口氣了
所以打算就講到這裡
免得你還真以為我是個衛道人士
那就糟糕了




--

[m [1;32mBlog: http://www.wretch.cc/blog/SpinalCord [m
[1;32m    [36m我最喜歡吃草莓起司蛋糕冰淇淋了! [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77.22
※ 編輯: ToughRole       來自: 61.64.77.22          (03/19 15:29)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您好.本資料庫並非第一手資料.如果你有對文章作者的詢問,意見與需求,請自行找尋文章作者並提供意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