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etsuro (狂悲狂喜)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嗆殺馬唯中 男拘役40天
時間: Thu Nov 4 09:15:34 2010
※ 引述《IanPolice (XX發文專用)》之銘言:
: 嗆殺馬唯中 男拘役40天
: 【中央社╱台北3日電】
: 2010.11.03 09:24 pm
: 1名男子被控今年3月在網路上號召「撲殺」總統馬英九女兒馬唯中,台灣高等法院審理,
: 以妨害秩序罪判他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全案定讞。
: 根據高院今天公布的判決,被告今年3月19日在「外省人台灣獨立促進會」網站上,除發
: 表撲殺馬唯中等文字外,並張貼死豬圖暗喻,遭警方查獲。
: 法院一審時,被告遭判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被告不服,提出上訴,認為不會有人看到
: 後真的會去殺馬唯中。
: 高院合議庭認為,被告在網上公然煽惑他人對國家元首家庭犯罪,審酌被告有輕度精神障
: 礙,認為一審量刑無誤,駁回他的上訴。
: 【2010/11/03 中央社】@ http://udn.com/
: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5951922.shtml
: 為什麼當初.....嗆殺.....沒罪?
廿五歲的屈肇康,是在九十四年七月入伍服役,去年六月九日休假回家,以電腦連線上網
,進入他在奇摩網站申請的個人交友網站,由於他對當時紛擾的時局感到不滿,就在個人
網站上刊登,「很想用槍往陳水扁腦門插下去」、「外省幫的隨我去血洗總統府」等文字
。
未久,軍方以屈肇康的言論,涉有違反「陸海空軍刑法」意圖煽惑軍人暴動之嫌,將他法
辦收押一個多月,去年八月八日獲軍檢署不起訴才釋放。今年二月退伍後,軍事檢察署再
將已不具軍人身分的屈肇康,函送桃園地檢署,桃檢再呈台灣高檢署轉台北地檢署偵查。
檢察官認為屈肇康的言論,有煽惑他人犯罪之嫌,就依刑法妨害秩序罪起訴,並聲請簡易
判決處刑。惟法官認為本案不構成犯罪,改依一般訴訟程序判決無罪。
http://blog.udn.com/0913905567/1122247
宋楚瑜︰「一起衝進總統府,殺了陳水扁」
馬英九:「子彈已上膛,會死的非常難看」
http://www.youtube.com/watch?v=-qiT6KN75z8
補充一下ZIQQ被CALL-IN觀眾罵了之後惱羞成怒跑出來的「人人得而誅之新解」
http://www.youtube.com/watch?v=iwg_iJfN3qc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0.142.132
推 youku1:有黨證不一樣 11/04 09:16
推 IanPolice:對 就是這個啦 11/04 09:16
推 CavesBooks:客體問題 11/04 09:16
→ kyle824:顏色不對 11/04 09:16
推 LovError:以下謗騜的會收到郵票 再罵阿!! 11/04 09:16
→ alkahest:以言論看得出屈某是中間選民 11/04 09:16
推 Igroun:打臉打太重了 犯規 11/04 09:17
→ tests:法院本來就是KMT開的 很意外嗎 11/04 09:17
推 li668andy:檢調要主動介入偵辦那2位美國人了嗎? 11/04 09:17
推 goldman0204:黨證無敵! 11/04 09:17
推 kosuke:現在喊"血洗總統府" 下場絕對不一樣 11/04 09:17
→ chirmanmao:法院都是國民黨開的 司法不公~~~~啪啪~~啪~~~~~ 11/04 09:17
推 kdy:年底補刀 11/04 09:18
推 gogoegg:司法搞成這樣真悲哀 11/04 09:18
噓 ianian45:你知道的太多了 你會被砍帳號 11/04 09:19
→ gogoegg:426被山崩沖下海 撿茶棺就會開始查人為疏失 11/04 09:19
→ F7:民心所向 VS 煽惑犯罪 兩者不能比 11/04 09:19
推 POWERSERIES:法院誰家的? 11/04 09:19
推 s76083kahala:台灣司法又回到1999年以前的狀態了 不意外 11/04 09:19
→ gogoegg:小林村埋了五百人 撿茶棺就待在棺裡泡茶! 11/04 09:20
→ li668andy:特別費=>沒事 國務機要費=>全力偵辦 11/04 09:20
推 ashsmango:有個簽名檔跟這有關的 有人知道嗎? 11/04 09:20
推 pttdog:"假設"現在說 「閩南幫的隨x去血洗總統府」 也是無罪嗎? 11/04 09:20
推 sediments:嗆殺陳水扁 無罪 嗆殺馬維中 拘役40天 11/04 09:20
※ 編輯: tetsuro 來自: 59.120.142.132 (11/04 09:21)
推 Safin:太扯了!!!!!!!!!!!!!!!!!!!!!!!!!!!!!!!!!!!!!!!!!!!!!!!!!! 11/04 09:20
→ Wilkie:意圖左右使用者意向 11/04 09:21
推 saddog:你一定不懂520分隔線的意義(  ̄ c ̄)y▂ξ 11/04 09:21
推 sheepxo:法官是藍的 11/04 09:21
→ max52001:法官:有黨証嗎 顏色正確嗎 兩樣具一 賜你無罪 11/04 09:21
推 alkahest:有罪 提閩南幫是撕裂族群 提外省幫是族群團結 11/04 09:21
噓 sukiki:除了打自己臉以外,還會幹麼? 還會提告,就不用回應了 11/04 09:21
推 cluss:如果要用鴨血洗總統府會怎樣嗎? 11/04 09:21
→ delve:唉 還是民進黨執政言論比較自由 11/04 09:21
→ Wilkie:臺灣是沒有判例這回事的 只有轉盤系統 看你轉到哪個法官 11/04 09:22
推 CrazyR: 不意外 台灣的司法公信力早就被一些害蟲弄到臭掉了 11/04 09:22
推 Sailoruranus: 教育部表示: 11/04 09:22
→ goldstein:謗蝗者死! 11/04 09:22
推 since2008:顏色對了 就對了 11/04 09:23
推 kosuke:用"鴨"血洗總統府 騜上會樂翻了 11/04 09:23
→ tests:用米血可以嗎 11/04 09:23
推 a00049g:阿扁對這類言論都可以容忍了 可見阿扁真的是個好人Q~Q 11/04 09:24
推 goldstein:真的好噁心,可惜還是一堆人死忠追隨螞蝗的腳步 11/04 09:25
推 sheep222mei:早餐推文 11/04 09:25
推 sediments:你甚麼咖 敢嗆殺馬唯中 人家體內流的是尊貴的天龍血 11/04 09:25
→ goldstein:不只死忠,連這麼明顯對錯的事還可以變成酸阿扁,可真手 11/04 09:25
推 iam0718:陳水扁除了喜歡貪污 不會在意這種小事的 11/04 09:26
→ goldstein:過敏黨真的可以去參加醫學會議,講講腦部重建手術 QQ 11/04 09:26
→ cicici:阿扁有錢拿就好咩 11/04 09:26
→ goldstein:阿扁變成貪污的符號也無所謂,倒是實際上A最多的永遠是 11/04 09:27
推 sediments:KMT 11/04 09:27
→ goldstein:不沾鍋,過敏黨真的還沒忘記當初跟共產黨惡鬥的招數 11/04 09:28
推 conanan:顏色是一切 ...... 11/04 09:28
推 roader28:顏色不對就該死 11/04 09:28
推 shunchao:520前後差別真大 11/04 09:28
→ celtsray:錯就錯在顏色不對 所以判40天 懂嗎?? 11/04 09:29
噓 ianian45:誰叫你不是罵民進黨 是罵狗民黨 11/04 09:30
推 Eriol:顏色正確 11/04 09:30
推 ninetofiver:又打臉了 11/04 09:30
推 b1987517:獅子丸:八卦版果然是偏綠,黨工們踹共 11/04 09:31
推 goldstein:ZiqQ那些嘴臉真的好噁爛,像這次安倍事件,不只幫忙辯解 11/04 09:32
推 sediments:那個誰 你頭抬太高了 低下去一點 竟然敢批評天龍黨?? 11/04 09:32
→ goldstein:還可以把過錯全推到在野黨,最後變成整個在批在野...XD 11/04 09:32
推 Eriol:李主持人 邱委員 黎黨工惱羞成怒 11/04 09:34
推 goldman0204:狗民黨:這是個案~就跟希特勒一樣~都是個案 11/04 09:34
推 robart:檔症無敵 11/04 09:34
推 s844012:誰叫你沒有黨證,看來PTT真的又要關門了,你一直講事實 11/04 09:35
推 icem: 真的差太多 11/04 09:36
推 gs1:一直出現打臉文 難怪要被整肅 11/04 09:38
推 Arnol:打臉 11/04 09:39
推 Benjamin901:竟敢打KMT的臉,簡直不要命,不知道白色恐怖又要來了? 11/04 09:40
推 MM16:雙重標準 狗民黨不愧是狗民黨 11/04 09:41
推 calvinhs:765萬台灣人就是喜歡國民黨這味的阿 有夠可悲 11/04 09:41
→ candy780118:幹 女兒叫馬唯中 去當中共的狗舔腳指好不好 11/04 09:42
→ iam0718:hp有相關討論串 完全不同的講法 請打藍必綠的人可以看看 11/04 09:42
推 fabledqqman:我怎麼覺得馬說的話 剛好符合他現在的情況 11/04 09:42
推 gs1:這樣管下去之後統一比較不會不習慣阿 XDDD 又是一例鋪路 11/04 09:42
噓 IB1ZA: 馬英九那個根本就是段章取義啊XD 11/04 09:45
推 MM16:某位不要在搖了 又重出江湖啦 11/04 09:46
推 ElvesDaniel:KMT表示:再出現打臉文 PTT就給我關站!! 11/04 09:46
→ trywish:http://0rz.tw/W3TbD 判決書0.0那個好像不算斷章取義 11/04 09:46
→ trywish:因為有死豬圖 加上連續發表兩次等等的關係 11/04 09:46
→ trywish:http://0rz.tw/txfFh 上訴被駁回的判決書 11/04 09:47
→ trywish:不過台灣對"煽動"本來就會比較嚴格點XD如果自己說要殺說不 11/04 09:48
推 potatofat:被打臉的好弱 加油好嗎 11/04 09:48
→ trywish:定反而沒那麼嚴重~ 11/04 09:48
推 t4qup3:======= 我要殺了 ONLY CHINA MA 來抓我阿!!! ============ 11/04 09:49
推 cyberia:殺對人有賞! 11/04 09:49
→ kuso198610:r教育部表示: 此文諷馬 請版主加強管理Y 11/04 09:52
推 Ricrollp:打臉王XD 11/04 09:52
推 goldstein:喔...原來是台灣對煽動判比較重阿?那如果位高權重的人 11/04 09:53
→ goldstein:出來說要一起衝進總統府殺人是不是應該罰更重? 11/04 09:53
推 yenchen1970:有檔證果然不同 11/04 09:53
→ goldstein:有沒有發現護航的論點打了老闆打到發紅嗎? 11/04 09:53
→ trywish:樓上不知所云XD台灣暴力衝突一直都有,聚眾等等也沒停過 11/04 09:57
推 QQWW92600:獲得小禮物一份... 原PO準備要接到馬囧電話了! 11/04 09:57
→ trywish:從衝車到下班時間到一直都沒改善過(素養嘛..? 11/04 09:57
→ trywish:所以這個案件與其去分析前人為何沒有被判,到不如去思考他 11/04 09:58
→ trywish:為何被判~當然最主要原因我猜是網路的匿名性..因為你躲在 11/04 09:58
→ trywish:背後發這些東西出來絕對比在電視上喊還要危險,畢竟就一顆 11/04 09:59
推 goldstein:咦?不是因為"煽動"嗎?還加引號呢,變成匿名性啦?XDDD 11/04 09:59
→ trywish:不定時炸彈潛藏在幕後,所以可能算殺雞儆猴要大家注意言論 11/04 10:00
→ trywish:是煽動呀 請你把全文看完 不然你就搞笑了XD 11/04 10:00
推 vanprasth:最有能力煽動群眾的說這話的都沒事了 11/04 10:00
→ trywish:你去電視前面喊,被監控加上大家也都知道不可能..反而沒事 11/04 10:01
→ goldstein:所以鍋慣嬰應該要被判超重的罪才合理,因為他還用假名 11/04 10:01
噓 PPPGGG:不要分化族群 這其中肯定有什麼誤會 11/04 10:02
→ trywish:但是如果寄一兩封恐嚇信到到總統府或官邸XD很可能會有事 11/04 10:02
→ goldstein:你先想清楚在護航麻,這樣理由換來換去的 XDDD 11/04 10:02
→ trywish:我說 請你看完全文 這是煽動呀沒錯呀~ 11/04 10:02
推 swatch3484:KMT10年前敗了說要改革 看來也沒改到哪裡去~ 11/04 10:02
推 rommel046:顏色問題 11/04 10:02
→ goldstein:網路要查是誰還不簡單,你以為是恐怖份子喔,好好笑 11/04 10:03
→ goldstein:這麼簡單的事情會什麼要花那麼多腦筋幫忙護航合理化呢? 11/04 10:03
→ goldstein:這次就跟只能酸扁不能謗蝗一樣,就是顏色問題,這麼簡單 11/04 10:04
→ goldstein:你如果要堅持護航的理由,麻煩去看ZiqQ,還是你已經看過 11/04 10:04
→ trywish:寄信也不難查呀XD有指紋有收發信地,網路可以跳板~要查不 11/04 10:05
推 FansR:政治真是太好笑了 記者怎麼不趕快抄 11/04 10:05
→ trywish:簡單唷,我是針對該事件做分析呀~所以是你在護航吧~ 11/04 10:05
→ trywish:本來判決出來,並不是都去反駁,而是要想辦法弄清楚其中差 11/04 10:06
→ goldstein:就連專業駭客要躲也要一翻手腳,你以為嗆馬的都是CIA? 11/04 10:06
→ trywish:不然到時候就因為那一點差異..別人沒事自己遭殃~法律是保 11/04 10:07
→ goldstein:差異我想有點自由思考腦袋的人都很清楚阿,是有人不願 11/04 10:07
→ trywish:護懂法的人=.=a之前那個入侵候選人~加跳板的也被抓到~ 11/04 10:07
→ trywish:所以只能說,在網路說話還是小心點XD不然哪天出事情都不知 11/04 10:08
→ goldstein:想一堆理由幫忙合理化,"如果"是X工那我可以釋懷,如果 11/04 10:08
推 carlos5978:團購黨證有打折嗎 11/04 10:08
→ trywish:那表示你的思想太狹隘了,這世界只有X工和贊同自己兩種人 11/04 10:09
→ goldstein:是死忠支持者,那我真的覺得很可悲,好像在為黑幫賣命 11/04 10:09
→ trywish:你應該多去思考在來做決定,當然判決很主觀,才會造成強姦 11/04 10:09
→ goldstein:狹隘的思想是,大是大非很明顯,卻偏幫非的那邊想理由 11/04 10:10
→ trywish:比殺人罪重,不過你還是得要先了解其中的差異,所以最簡單 11/04 10:10
→ goldstein:跟你真的講不下去,太ZIQQ了,喔純討論別生氣 掰掰 11/04 10:10
→ trywish:的就是你對這件事情的處理方式,你第一個反應是啥?顏色不 11/04 10:10
→ trywish:對+說對方X工?還是去查判決書和各新聞來評斷內容? 11/04 10:11
→ trywish:前者的話..你的思想真的就只有那樣,後者才會進步0.0 11/04 10:11
推 IanPolice:判決書是為什麼這麼判的理由 但是這理由要不要認同.XDDD 11/04 10:13
→ trywish:無所謂吧,至少你認不認同本來也很主觀,重點是你自己要思 11/04 10:14
→ trywish:考其中的差異性,另外查到以前的新聞,該民眾是真的有故意 11/04 10:14
推 a6263623:幹 腦殘至極的國民黨 11/04 10:15
→ trywish:閃躲,他從美國登入在來台灣發文(功力太差XD),結果警察 11/04 10:15
推 ssaume:ZIQQ: 桃園怎會有人沒黨證? 下一位! 11/04 10:15
→ trywish:調出以前的連線紀錄..立刻逮到人=.=a所以他是真的有意發匿 11/04 10:16
→ trywish:名的言論..如果真這樣就很慘了XD以後記得千萬不要匿名唷~ 11/04 10:16
推 goldstein:(1)你說嗆馬被判罪主要是因為"煽動"<=被我提出反例,曾 11/04 10:17
→ goldstein:經有過更位高權重的人發言煽動殺扁,卻沒事,你立刻改口 11/04 10:17
→ trywish:說真的那時候我根本沒注意你= =你誰呀?幹麻看你0.0 11/04 10:17
→ goldstein:(2)是因為他躲在網路後,被認為更危險,所以才被判罪 11/04 10:18
→ trywish:然後你說到護航我猜發現你在和我說話~畢竟我和你又不熟 11/04 10:18
→ goldstein:我提出反駁,專業駭客都可以被追蹤被抓出來了,你還是 11/04 10:18
→ goldstein:堅持"因為他匿名所以很危險"一定要重判 XDDD 11/04 10:19
→ trywish:來 重新整理~今天你在電視上喊 我要殺誰誰誰,和寄匿名信 11/04 10:19
推 trtc:幹麻這樣打蛆蛆的臉 是想要PTT關起來尼? (顏色正確所以無罪) 11/04 10:19
→ trywish:說我要殺誰?哪個容易被注意甚至追蹤? 11/04 10:19
→ goldstein:鍋慣嬰也曾經匿名,言論還是要把某族群消滅的言論呢 11/04 10:19
→ trywish:是呀 所以被抓出來 還搞一堆有的沒的 開除等等~ 11/04 10:20
→ goldstein:你以為他是恐怖份子嗎?造成的危險是有比嗆扁的多多少? 11/04 10:20
→ goldstein:連退休金有沒有被取消都不敢公開了,根本就是完全沒事 11/04 10:20
→ trywish:今天一個人發信說要把你肛殺~你覺得恐怖恐怖XD? 11/04 10:21
→ goldstein:我說阿,這些荒謬的理由簡單就能駁回,還深信不疑,豈非 11/04 10:21
→ trywish:那我就不清楚 我對郭X櫻比較有興趣 另一個不熟 11/04 10:21
→ goldstein:ZIQQ信徒?這些荒謬論點還堅持成這樣,國家真的沒救了 11/04 10:22
→ trywish:目前事情和判決都出來~言論什麼的無所謂(我很少看電視) 11/04 10:23
→ goldstein:雖然推文被弄亂,有腦袋的看內文還是可以分辨是非 11/04 10:23
→ goldstein:你也應該要功成身退囉 掰掰 11/04 10:23
推 adm123:幹麻這樣打蛆蛆的臉 是想要PTT關起來尼? 11/04 10:23
→ trywish:重點在於"你有沒去了解?" 從沒找判決書就知道=.=a你根本 11/04 10:23
→ trywish:屬於那種容易被記者煽動 容易被大化和ZIQQ煽動的那種 11/04 10:24
→ adm123:KMT:正義什麼的無所謂啦,控制司法才是正確的啦 11/04 10:24
→ adm123:KMT:我也很少看電視喔,因為大部份的媒體也是我的自己人啦 11/04 10:25
→ vingson:八卦政治..小心又被....................... 11/04 10:26
→ trywish:有八卦就無所謂吧,不能純政治而已~有附上判決書這點應該 11/04 10:26
→ trywish:就能保住這篇了XD現在和以前根本沒差..過度解讀而已 11/04 10:26
→ faxy:^^^^^^^^^^520分水嶺^^^^^^^^^^ 分水嶺:抱歉!我不愛你!! 11/04 10:30
推 abxtpml56:只會搞小動作 沒用 11/04 10:42
推 fish0612:顏色錯了 11/04 10:42
推 powerword:管你的 不投給kmt 就是挺貪府黨工 11/04 10:42
→ franktassone:黨工就有差啊,不意外! 11/04 10:46
推 hlkkl:顏色錯了就是不一樣 11/04 10:52
推 taipei168:嗆台灣獨立就賞「導彈」的426 就沒事嗎? 11/04 10:53
推 sss33:KMT黨證就是免死金牌 你不知道嗎? 11/04 10:55
噓 skyman1999:顏色不對差那麼 馬桶的家人是金做的不能.幹妳馬 11/04 10:56
推 spfd:騜:我很開明的 你現在還是有嗆殺陳水扁的言論自由啊~ 11/04 10:57
推 rsy:顏色對了 11/04 11:05
推 jrshiun:兩個案件沒有分水嶺 只有顏色正確 11/04 11:06
推 kvankam:要是沒障礙大概4年 法院是___開的 11/04 11:17
推 SgyMirage:比520分水嶺更強大的存在: 顏色正確分水嶺 11/04 11:19
→ a2156700:馬唯中有什麼好殺的~就直接說英囧阿 11/04 11:21
推 gogostussy:悲哀 11/04 11:26
推 wak:結果騜口中的子彈打中陳水扁 卻殺了kmt的2004.. 11/04 11:28
推 DM1984: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11/04 11:32
推 jayhang:SgyMirage:比520分水嶺更強大的存在: 顏色正確分水嶺 11/04 11:35
推 wayaba:外省人 老是幹卑劣的事 那天民進黨上台 被大清洗是活該 11/04 11:38
推 haha1234:有黨證阿~~ 顏色錯了要被關.... 11/04 11:42
推 everythingQQ:這就是台灣 我的家鄉 逼哀 11/04 11:48
推 sukisk:兩套標準,有夠噁心! 11/04 11:53
推 XJY13:滯台支那人 垃圾!! 11/04 12:00
推 crystal17:心眼真小 11/04 12:03
推 abucat:只能說司法真是辦綠不辦藍,晚點__黑又會說差很多...... 11/04 12:06
→ victoryuy:一個易科罰金 一個無罪但收押了一個月 11/04 12:07
推 Naiveprince:趴趴趴 11/04 12:08
推 chungyiju:顏色就是一切 11/04 12:13
推 SgyMirage:當然差很多 光顏色上的差距就天地之別了 11/04 12:13
→ coollonger:謗藍者死 11/04 12:18
→ wildkidy:人人得兒豬隻 意指:生一胎補助一頭豬 11/04 12:19
推 peace1way:樓上的說法好幾歪 11/04 12:23
推 ax1:阿哈哈哈 11/04 12:24
推 bigsun0709:犯的罪應該改成 顏色不對 沒黨證 11/04 12:27
推 SgyMirage:幹麻這樣打蛆蛆的臉 是想要PTT關起來尼? 11/04 12:32
推 lapis0523:謗騜者死,再說就通通抓去關。 11/04 12:33
推 strawcc:法院誰開的 蛆蛆 11/04 12:51
→ freakclaw:宋有罪, 馬無罪, 原因去請教法官. 11/04 12:52
推 pshhs0808:天啊 11/04 12:53
推 ckbaboon:蛆蛆們臉都腫囉!!! 11/04 12:55
推 lanslor0514:幹玲娘馬政腐 11/04 12:57
推 Dick2:這篇應該要讓它爆 11/04 12:58
推 confri427:顏色領導腦袋 11/04 13:05
推 Hall:這個國家就是顏色對了就對了~ 11/04 13:05
推 collector: 11/04 13:06
推 kyogoku: 只不過是難民逃亡來台 自以為高級喔 11/04 13:08
推 rayray:棒籃者死 11/04 13:30
推 bassonly:嗆殺陳水扁 無罪 嗆殺馬唯中 拘役40天 11/04 13:37
推 yyyy:這就是我們的司法 11/04 13:42
推 IQ120:輕鬆拆穿國民匪黨的真面目~ 11/04 13:56
推 jooooker:推 11/04 14:05
推 uniz:你講的大家都知道。但顏色不對就沒辦法了 11/04 14:19
推 coinage: KMT==Killing Many Taiwanese!殺台灣人=正義! 11/04 14:19
推 xzp436:謗騜者死 11/04 14:20
→ kkrichard:黨證無敵! 11/04 14:23
推 bzbread:一個國家兩套標準, KMT真有你的 11/04 14:27
→ ffiva:那個馬皇帝當然不是說子彈已經上膛了嗎? 11/04 14:41
→ ffiva:就這一標準看來,監獄裡面可能都是當年說要殺阿扁的人了 11/04 14:41
推 shimao:口袋有黨證 被嗆也不怕 11/04 14:55
噓 tinabjqs:... 11/04 15:04
推 Niubert:黨蛆也只能偷偷地噓 11/04 15:23
推 CartmanEric:樓上無言囉? 有黨證果然不一樣 11/04 15:23
→ s80868a:那就用選票制裁吧 說這麼多到時千萬別選輸阿.. 11/04 15:27
推 xxp680:狗黨就是這麼垃圾大家都知道吧 11/04 15:33
推 Seric:顏色不對! 11/04 15:40
推 simone0502:謗騜者死 11/04 16:23
推 affen:天龍人血統對了真好 11/04 16:30
推 iloverene:法官最有正義感了 完全不意外(酸) 11/04 17:10
推 DragonFlight:正值與善娘都肥來了 11/04 17:12
推 askey:教育部要來關切一下嗎? 11/04 17:48
→ LoveCheer:好可怕 11/04 18:07
推 e44444:謗騜者死 11/04 18:14
推 suio:低級無恥國民黨 11/04 19:51
推 umano:顏色對 11/04 19:53
推 wanger:這樣很正常啊 反正將來要給對岸管 提早習慣罷了 11/04 20:31
推 Terry1984:顏色不對咩 11/04 20:42
推 Potassium:外省人好暴力唷 比小日本還壞 11/04 21:08
推 l6fm03:顏色對了 11/04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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