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情報]B。R前篇
時間: Tue Nov 23 00:38:00 2004
新世紀開始,國家崩壞,二次元禁斷症持續攀高,已達51%,
整個社會陷入動盪狀態,極度失控。ACG異常猖獗,教師以
卑鄙手段教化學生,逾千教師先後被同化感染二次元禁斷症。失
去自信的成年人,懼怕青少年失控,決定聯合軍政府鎮壓騷動,
通過一條全新法案,最出高度反擊-『 新 世 紀 教 育 改 革 』
【 B. R. 】
註:即 Brutish Rule縮 寫
地點:無人島
時間:2004年12月1日
一間學校的教室中,看起來就像是午休一般,學生正安穩的呼呼大睡,這時走
廊外走進了一頭白髮的老者,拿著他的柺杖用力的敲打著黑板。
碰!碰!碰!
『你們這群傢伙想要睡到什麼時候阿!』白髮老頭喊著
就在喊叫聲中,趴在桌上的人一一醒來
『這裡是哪裡?』
『我怎麼會在這裡?』
『脖子上怎麼會有這個標籤』
『喂喂~這是在開玩笑嗎』
看似學生的人們騷動著,並且對現在所處的環境感到驚訝,每個人的脖子上都
被貼上了一個標籤,上面用紅色的字體斗大寫著【18禁】
『看來你們還不知道是怎麼一回事阿,你們這些不知好歹的傢伙。告訴你們,你
們已經被選上參加這次B。R啦』
『什麼!!?』
座位上的每個人無不露出驚訝或者恐懼的表情......
『開什麼玩笑,哼,這就是你們國家的待客之道嗎?』
說話的是編號015的【我愛蘿。莉】,他跟他的女友【獵人。妻】應邀參加國
際書展沒想到國際書展只是騙他們成為BR犧牲者的幌子
『咈咈咈,你們這些外國人,我們花大把的銀子代理你們近來,不過你們卻荼毒
我們的青少年讓他們成為二次元禁斷症的犧牲者,並且還課不到你們的稅,你以
為我們會放過你們嗎?』白髮老頭冷眼笑道
一名男子站了起來,正是編號001的【生存遊戲】,並且大聲斥道『神經,我
可不吃你們這一套,別跟我講這個標籤會爆炸之類的,這可是我想出來的主意,
就算炸的死我,只會讓我更出名,更多人想收集我而已,何況網路上永遠都會有
人歌頌我的英姿』
語畢,他起身走向大門無視於白髮老頭以及外面持槍守候的蓋世太保們
『你,把一個人想簡單了』白髮老頭邊說邊從口袋拿出一個疑似遙控器的東西,
並且按下了紅色的按鈕,就在那瞬間,眾人皆以為生存遊戲脖子上的標籤可能會
爆炸,一片血肉模糊而閃的遠遠的
嗶~~~
標籤並沒有爆炸,取而代之的是中央講台的螢幕撥放起畫面來。畫面上撥放著一
群蓋世太保們封鎖了各大家出版社,小說漫畫出租店,書局等,並且將負責人帶
走,螢幕上的負責人高聲喊著:『這是行政院許可出版的書籍阿』
只見蓋世太保冷冷的回答:『這本書籍已經被BR法列為逾越18禁的書籍,凡
販售者已涉及憲法,刑法,BR法,家長會保護法,兒童法,雜七雜八法.....
等等,問答無用,帶走!!!』
就這樣,一干人等全部被帶進BR大樓等候審判,不只負責人,螢幕一轉,一個
個在家裡閱讀生存遊戲的讀者也被帶走,當然網路上流傳的書籍,甚至連goo
gle裡面的相關資料都全遭刪除
『你...你居然.....』【生存遊戲】抱著胸口,似乎非常痛苦的喊著
『哼!確實,文字是無法抹滅的,但是,當人們因限制不能再閱讀的時候,你的
存在將會隨著時間而消失,一本不曾被看過的書,不就等於不存在嗎?』白髮老
頭輕蔑的笑著編號001的【生存遊戲】就在這陣笑聲之中逐漸消失殆盡,如同
白髮老頭說的.........
不曾存在過
『看到了吧,不想這樣消失的話,就給我乖乖的進行這個遊戲。三天,只給你們
三天的時間只准一人生存,不然我就直接按下這個按鈕你們應該知道下場是什麼
吧,別想把這個標籤拿下來,若是拿下來的話,下場就會跟他一樣。每天都會分
三次公佈存活下來的人,跟限制區域,要是不小心進到限制區域的話,嘿嘿,那
結局你們也該知道了,好拉,獲勝是唯一活下來的路,當然不限制各種方式打到
你的對手。現在點到名的,拿著背包給我滾出去,第一個多拉a夢........』
『這個世界即將毀滅......』
『........還有什麼人可以信任』
『自相殘殺吧......曾經信賴的朋友』
第一個離開校園的是編號004的多拉a夢,原本被喻為優良書刊的他,怎麼也
想不到會成為這次BR底下的犧牲者,短小的腿不斷地發抖,『嗚~大雄,我好
想你阿』
就在多拉a夢在一旁自怨自艾的同時,殊不知殺機已經一步步接近.........
續待...........
--
死靈法師...?
那...如果我死了.....
就用我的屍體召喚出最強的幫手吧......嘻
死靈法師
帶著弓箭,姊妹會的卡娜天真的說著
.....將靈魂之石封印在自己的體內...讓萬惡隨著我的身體一起封印吧.....
--
※ Origin: 巴哈姆特
※ 修改: 2004/11/23 00:44:23 [211.76.176.21]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您好.本資料庫並非第一手資料.如果你有對文章作者的詢問,意見與需求,請自行找尋文章作者並提供意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