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Re: 死刑-無罪-發回更審 吳銘漢夫婦身中79刀成懸案
時間: Sun May 6 00:28:49 2007
※ 引述《lshao (閒人)》之銘言:
: ※ 引述《d4646 (還剩下些什麼)》之銘言:
: 所有的法官私底下的評語都是「誤判的可能性很高,證據似乎不足」
: 會纏訟至今,我聽過一個說法,很大的原因是「當年法界的倫理」、「牽連太大」
: 詳細的八卦,我知道的就不多,法學院的人說不定會比我清楚,我就不亂講了
: 讓知道的人出來說吧
: 總之全案的證據少的非常誇張,唯一的證人又被槍斃了
: 對蘇建和他們三人而言,他們是有天坐在家裡看電視,突然被衝進來的警察抓走,毒打一
: 頓之後要他們承認殺人,然後他就被判死刑了
: 我不是法官,也不知道他們是不是真的是兇手
: 如果這樣的證據還被判刑,那真的很扯
: 蘇建和三人如果被釋放,上訴誤判國賠,我看會是一筆天文數字
推文有人問為何王文孝跟王文忠會指認蘇建和三人
這裡講一下
蘇建和三人與王文忠是朋友
案發當日(不確定是不是案發當日,應該是)
王文忠因為即將當兵,約了蘇建和三人出來吃飯
剛好王文孝放假,也參與這場餐會
之後王文孝先行離去(前往犯案)
王文忠等人稍後離去
王文孝被抓後,警察認為有共犯,王文孝堅稱只有他一人犯罪
警察以「如果你不招出共犯,就告你媽窩藏罪犯」威脅黃文孝
王文孝怕牽連到他母親,所以招出把風的王文忠,及謝廣惠、黑點、黑仔三人
第二天凌晨改為「長腳、黑點、黑仔」三人(後來指認為蘇建和三人)
然後警方將蘇三人抓到警察局去
供詞疑點太多不談
隨便個重要的
證物「二十四枚硬幣」
王文孝第一次的口供中,說他「得手六千元」注意,是六千元,六張千元鈔
莊林勳在警察局供稱說他將凶器、贓款、血衣藏於家中夾壁
警察去找的時候,只找到二十四塊零錢
三天後,蘇等人口供又改口成「劫得六千餘元」
注意喔,如果這二十四塊是一千塊花掉之後找的二十四塊零錢
那這二十四塊並不能當作證物
如果這二十四塊是搶來的那二十四塊,那一開始的供詞怎麼跟之後不同?
中間經過了這三天又發生什麼事情?
再來,這二十四枚硬幣,沒有血跡反應!
犯罪現場也只有王文孝的指紋
這整件事情,真正應該在乎的是
到底哪幾個人承辦過,還有判決的法官是哪幾位
這樣的判決如何發生?
為何明知道有問題,會一再重複的判決死刑?
這個案件糾纏的不是「誤判」而已
更可能牽扯到「官官相護」的問題
當初刑求的警察,現在人呢?
蘇建和三人應該反告當年的那些警察才是
附帶一題,劉秉郎當年就讀成功高中,他六十一年次的
從那個年代走過來的人該知道,當年的北聯有多難考?
他本該有個燦爛璀璨的人生,甚至也可能是現今的科技新貴
就因為這件事情而毀了一生。
當然啦,講些壞的也沒意思
講幾個好的
堅決不肯簽下死刑執行書的四個法務部長
馬英九、廖正豪、城仲模、葉金鳳
死都要將官司打到底的義務辯護律師
蘇友辰、許文彬律師
大事紀,網路上查到的
80.03.24 汐止吳銘漢夫婦遭殺害
80.08.15 蘇建和、莊林勳、劉秉郎等三人遭逮捕
80.10.04 士林檢察署對蘇建和三人提起公訴
81.02.18 士林地方法院判處劉秉郎、莊林勳、蘇建和各兩個死刑
82.01.14 高等法院維持原判,判處三人各兩個死刑
82.04.29 最高法院撤銷原判決發回更審
83.03.16 高等法院更一審判處劉秉郎、莊林勳、蘇建和各一個死刑
83.07.07 最高法院撤銷原判決發回更審
83.10.26 高等法院更二審判處劉秉郎、莊林勳、蘇建和各兩個死刑
84.02.09 最高法院駁回高院上訴,判決確定劉秉郎、莊林勳、蘇建和各判兩個死刑
84.02.20 檢察總長第一次提出非常上訴
84.03.02 最高法院第一次駁回非常上訴
84.03.11 檢察總長第二次提出非常上訴
84.04.12 最高法院第二次駁回非常上訴
84.07.05 檢察總長第三次提出非常上訴
84.08.17 最高法院第三次駁回非常上訴
84.08.22 義務辯護律師聲請再審
84.12.30 高等法院駁回再審及停止刑罰執行之聲請
85.01.09 義務辯護律師提出抗告
85.02.14 最高法院撤銷原裁定發回高等法院
85.03.31 台灣高等法院召開記者會,寫出四萬多字說明書公開為判決結果辯白
85.04.09 高等法院再度駁回再審及停止刑罰執行之聲請
85.04.18 義務辯護律師再提抗告
85.06.07 最高法院駁回再審及停止刑罰執行之抗告(確定)
85.06.17 義務辯護律師先後具狀七件(自85.06.17起至86.08.28止),列舉67項理由,
聲請最高法院檢察署提起第四次非常上訴,迄今無下文
87.08.07 義務辯護律師再提再審聲請
87.08.20 高等法院駁回再審及停止刑罰執行之聲請
87.08.28 義務辯護律師再提抗告
88.09.23 最高法院撤銷原裁定,發回高等法院
89.05.19 高等法院裁定通過再審聲請,本件開始再審,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停止刑
罰之執行
89.05.23 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對通過再審之裁定提出抗告
89.10.27 最高法院駁回檢察署抗告
89.11.16 高等法院開始再審「蘇建和案」
90.05.31 法院開甕取骨,囑託法醫研究所鑑定被害人骨骸
92.01.13 高等法院再審宣判三人無罪,當庭釋放
92.03.06 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提出上訴
92.08.08 最高法院發回高等法院更審
92.10.27 高等法院更審第一次開庭
92.11.27 海軍移送不明菜刀一把至高等法院
93.05.21 台科大鑑定移送菜刀確為十二年前案發現場查扣之菜刀
93.06.08 高等法院囑託警察大學審查法醫研究所鑑定報告
95.07.07 高等法院針對警察大學審查法醫研究所鑑定報告的結果開庭.
以上就是蘇建和案的過程
這麼不折不撓的上訴、駁回、上訴、駁回
蘇建和三人雖然背到極點,但也算遇到貴人,命不該絕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3.37.218
推 starcloud:島國殺人記事 可以參考看看 05/06 00:31
推 willrevenge:台科大鑑定... 05/06 00:31
推 secretbear:台科真強 05/06 00:31
→ starcloud:鑑識最強的是台科嗎??? 05/06 00:32
推 tetsu2765:不過他們的人生也都浪費在這裡,還是很慘... 05/06 00:38
推 ikeno:劉..現在念開南大學 05/06 00:48
推 CTHsieh:盧正案也很扯.... 05/06 00:52
推 Bluetrees:他們的人生 說真的就毀在這一連串的馬虎審判中 05/06 01:01
推 ccbbaa:我好奇抓他們的那些人官階現在如何@@? 05/06 01:05
推 Feb21:推一下~~~ 05/06 01:13
推 valenci:菜刀的出現很怪..... 05/06 02:16
推 tnchues:看過島國殺人記事,某些法官拿著自己的考試證書,說"我是 05/06 02:17
→ tnchues:通過某某某考試的,怎麼可能判錯"....Orz.............. 05/06 02:19
→ valenci:如果樓上說得屬實...真有夠白吃....司法應該要大整頓 05/06 02:23
→ valenci:覺得連法官都要好好整頓了.....習慣官威大太久.... 05/06 02:25
推 tnchues:那就是在高院召開記者會時說的,在看到那一段時,我們全場 05/06 03:04
→ tnchues:都笑出來了...訪問一位法官問他為何判有罪,理由也很可笑 05/06 03:05
→ tnchues:不過老師說那位法官是難得肯接受訪問的法官,勇氣可嘉 05/06 03:06
推 orzisme:請問在哪裡能找到這十幾年來承審法官的名字 想看看這些官 05/06 03:19
→ orzisme:官相護的人到底是誰 05/06 03:21
→ Androgyne:google 05/06 03:47
推 Jasy:台科大!! 05/06 04:36
推 ezhik:判決書裡都會有承審法官的名字 05/06 12:54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您好.本資料庫並非第一手資料.如果你有對文章作者的詢問,意見與需求,請自行找尋文章作者並提供意見,謝謝.